苗族的风俗习惯作文(一)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风情。不一样的风俗造就了来自不一样的节日风俗,今天我就带大家领略一下苗族的风土人情。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
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苗族人确实是尊老爱幼,真情实意,热情好客,非常注重礼节的。
苗族的风俗习惯作文(二)
苗族是怎样的?他的民风民俗是什么。
踏入苗家门坎,映入眼帘的首先是挂在屋梁上的各种粮食,它们是苗家人的骄傲,是五谷丰登的象征。走廊上的木凳被苗家称作“每人靠”,意思是每个人都能坐一坐,歇一歇。苗家门口挂着的牛角是用于驱邪的吉祥物,也是苗家用来敬酒的工具。在苗家众多的迎宾礼仪中,最隆重、最具风格的莫过于敬牛角酒。传说到苗家做客时,只要摸摸牛角就会给你带来好运,同时还得踩踩堂屋中间的木板,这块木板称“平安桥”,能让人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苗族的礼仪有: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有的地方还要在寨前摆酒迎接。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有的地方还敬“牛角酒”、“梳子肉”,客人一一接受,主人最高兴。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人接待客人时,主人会穿上节日盛装。男主人到村寨外的路旁,恭迎客人光临。有时甚至还摆下酒席。客人到家门口时,男主人以唱歌形式叫门,告知女主人贵客已经临门,女主人唱着歌开门迎客。
苗家人非常好客,来了客人要杀鸡宰鸭,由家长或同族中最有威望的老人将鸡心或鸭心敬给客人。按苗家风俗,客人不能马上一个人吃完,须与同座的老人分享,以示自己大公无私。
幼辈见长辈。凡是幼辈见了长辈,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识还是初次相见,都必须说话诚恳,行为恭敬,笑脸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词语相称。若是幼辈正在行走,见了老人或长辈,必须立定;若是幼辈正在坐着,长辈来了,应该立即起立让坐。眼睛要平视,双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识的长辈,对方年龄比自己大一二十岁的,男的称呼为“得讷”,女的称呼为“得目”。如年龄再大一点的,男的称呼为“阿打”(外公)或“阿内能共”“阿内能果”(老人家),女的称呼为“阿达”(外婆)或“阿内能共”。称呼完毕后,幼辈才能坐下或相辞而去。平辈见平辈。凡是平辈相见,必须点头招呼。若是相识的,要用固定称谓相呼;如果不相识,男的可称之为“阿郎”(大哥)或“把秋”(老表),女的可称之为“阿娅”(大姐)。长辈见幼辈。凡是长辈见幼辈,一般都要行点头礼。相识的按固定称谓相呼;不相识的,如果是壮年,男的可称呼为“得那”,女的可称呼为“阿娅”。如果对方是幼年。无论男女,都可称呼为“得苟”(小弟弟、小妹妹)。
杂礼。老人或长者与青年或幼辈一起走路时,青年人或幼辈必须让老人或长辈走在前头。老幼同桌吃饭时,上坐老人,下坐壮年,两边坐位一般人都可就坐。老幼同在地楼上的火坑边入座烤火叙谈时,靠近中柱的那一方,习惯让客人、长辈或老人坐。其他方面,随意自
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飞歌、情歌、酒歌享有盛名。
苗族的风俗习惯作文(三)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www.5a.net)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装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风俗习惯指个人或集体的传统风尚、礼节、习性。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由于一种历史形成的,它对社会成员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风俗是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基础和相辅部分。主要包括民族风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