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不会成为,没有故乡的人?
作者:王宁
(一)
“你是哪儿的人?”每当听到这个问题,从我们的嘴边都会轻巧地流出一个地名,然后,是句号。离开得越远,你和这个地名之间的温度就越低,最后,它只能存在于一个简短的回答里。孟德斯鸠说,真实是一面被打碎的镜子,每一个人都相信他看到的每一个碎末就是全部的真相。故乡也是这样的镜子。只是,和真相不同的是,没有人有兴趣知道,镜子打碎前的样子。
PAGEONE书店尽头,奶白色封面的《纪伯伦全集》,我为一行字停住脚步:阿拉伯原文足本全译。这个生于黎巴嫩客居美国的阿拉伯诗人,在经历了80年由英语转译的各种误解之后,终于完整地回归到自己的母语了。“我宁愿在充满渴望中死去,不想在萎靡无聊中而生。花的生命是渴望与交往,是泪亦是笑。”一个真正的纪伯伦,随着母语起舞,故乡的诗篇,一望无际。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归属感更结实,当然,也没有什么比归属感更平常。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去处,可是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来处,一个把你和这个世界联系在一起的地方。或者山花烂漫,或者杂草丛生,或者战乱纷飞,或者平淡无奇,无论怎样,在你眼里都是独一无二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你成了这个地方的陌生人。你需要看《舌尖上的中国》找回童年的味蕾,听同学的八卦印证当年的熟悉。你不再用“北漂”来形容自己,虽然你还不确定怎么做这个城市的主人,却可以流利地说出每个新楼盘的名字。就像从人类第一次离开非洲到现在,似乎只有一眨眼的功夫,你就成了世界公民。除了填表时“籍贯”一栏的提醒,你很少会想起,在那遥远的地方……
(二)
“老房子借给李阿姨住了,她婆婆病了,楼上楼下住着,才好照顾。”一回老家,妈妈就对我说。
“李阿姨?”我的记忆被迅速扯回到童年,反复扫描,却已然模糊。
“你忘了?就是那个大嗓门,你小时候一哭她就嚷着跑上来那个!”我妈学了两句,声音瞬间抬高了八度。
这一嗓子,让我的记忆终于找到了wifi信号,联网成功。眼前走出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阿姨,略胖,微黑,走路呼呼生风,肥襟大袖的衣服跟着忽闪忽闪的,一笑,全世界都过节似的。
上小学以前,爸爸读书回来的寒暑假,会在家里教我背背唐诗。每逢遇到像“白云千载空悠悠”这种,学龄前儿童背上一万遍也理解不了意思的句子,我就会陀螺一样在这句话里拼命打转,然后在“罚背一百遍”的命令中,躲进阳台,哭得满楼道响。只要这样的动静一出,李阿姨保准飞也似的上楼敲门,“她爸,孩子再哭我就告她妈了啊!”“啊”字一落,我便跑去开门,一百遍瞬间清零。
那个时候,还没有“女汉子”这样的名词儿,否则我一准把她的“仗义”写成长微博,再点无数赞。此时的她,已过六旬了吧,真希望她的大嗓门依然如故,花衬衫仍不落俗。
这一嗓子,也喊醒了我的故乡。它很小,就是这栋五层的矮楼,和楼里的人们。
它小得很暖和,里面住的每一个人我都认识,连他们的外地亲戚我也能叫出名字,因为他们是我儿时地理知识的启蒙。我吃过三分之二户人家的晚饭,吃的什么不记得了,就是总觉得每一户都比自家的好吃。那时候,“串门”是我唯一的娱乐,一抬脚就进到对门家的感觉,让我从小就觉得,世界,不过是一个怀抱。我们怀抱世界的时候,生活就张开了双臂。
我愿意写下这样的故乡:对门的阿姨原来在动物园里喂孔雀,我喜欢她的笑,总觉得这样的笑声能让孔雀开屏。她先生是个江南画家,个子不高,语调很软,“温文尔雅”这个成语就是我联想着他,才记住的。他们的儿子,我童年的“克星”,总是掠走我的邮票和贴画,而且还不带我玩儿。有一年岁末,他竟然公然抢走了我的一本印有周润发的挂历,让我一个年都没过好。可是,我记事以来第一个生日礼物,是他画的米老鼠,背后是孙悟空,这么设计估计是为了省纸,可我却珍藏至今。此时的他,是报社的美术编辑。
是的,这样的故乡是我的烙印。它造就着我的审美,以至于让我在而立之年,看见蜡染的裙摆就挪不动脚步。它屏蔽着丑陋和是非,让我从不担心长大的世界,原来还需要抵挡。
可是,当我试图真正为故乡写点儿什么的时候,我却突然间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可以完整的记述。太多的碎片,拼接出的不过是我无所忧虑的童年,用天真打败无邪的童年。就算我一厢情愿的希望每一刻的故乡,都只停留在童年最美丽的时刻,我也无法让故乡在我6岁之前就终结。那我6岁之后的故乡呢?我可曾细看?
(三)
故乡,不忍细看。细看之后,就有了张爱玲楼阁下的市侩和压抑,萨冈屋外原野中的背叛和忧伤。再细看,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多了愚昧和计较,略萨的阿辛哈加村庄成了死里逃生的中转。于是,带着故乡的伤痛,人们纷纷选择逃离。离开故乡,成了我们寻找到人生的起点。可就是这个我们曾经被剪断了脐带的地方,却固执地保留着我们的基因。无论我们已经走了多远,还是一转身,就能看见。
奈保尔转身的时候,他的故乡特立尼达,早已不再是殖民地。可是那条叫做米格尔的大街上,还是有人招呼他坐下,喝杯朗姆酒,再编织一个自欺欺人的幻想。于是,他选择跳车逃走,可是却始终没办法把他故乡的朋友们,都甩在泥坑里。
1955年6月,在朗翰酒店自由撰稿人房间,奈保尔撕下一张BBC播音室信纸,塞进一台标准打字机,并把打字机调成单倍行距。而后,他双肩后缩,双膝抬高,把鞋子靠着椅子的两边支架,就像一只“蹲着的猴子”。他写下了一个开头:“每天早上起床,帽子都会坐在他后面阳台的栏杆上向对面叫道:‘有啥事儿吗?博加特?’”他顿了一下,很满意这个开头,没有再改动。《米格尔大街》的人们就这样开始生活了,在40年代的西班牙港,在一个很少有人有机会摆脱贫穷,却热衷做梦的地方。他们不知道,在46年之后,他们会成为诺贝尔文学奖上,生动的名字。
曼曼,一心想当选公职,可每次只得三票。一票是自己,另外两票始终不详。于是他安排让自己受难,除了每天穿着白袍子到处讨饭之外,还宣称自己是新的救世主,决定把自己绑在十字架上,并接受众人扔来的石块。可当街上的女人和孩子真的把石块扔向他的胸口和脸,他却不停地大声叫唤:“停下来,别做蠢事了,你们听见没有,我告诉你们,这个狗屁玩笑该结束了。”于是,警察把他监禁起来,然后永远如此。
米格尔大街的人们都管曼曼叫疯子,离他远远的,可奈保尔却说,在这条大街上,他还能想出不少比曼曼疯得多的人。
波普永远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他总是不停地锤呀锯呀刨呀,从不闲着,锯末如粉落在他卷曲的头发上,混杂着乔木和蟾蜍树的香味。孩子们沉醉在对他的崇拜里,“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孩子,这个问题提的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他这样回答的时候,空气都是快乐的。在众人心中,他用这样的诗人气质,赢回了出轨的老婆,然后继续在没有名字的东西里快乐着,直到报纸上登出他入狱的消息。原来,他是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重新组装。可是米格尔大街的人们都说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当一年牢狱之后,他成了当地的英雄。于是,他开始干活,为别人做莫里斯式的椅子和衣橱,再也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为此,奈保尔却伤心了很久。
沃兹沃思在写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他以流浪汉的身份,来到米格尔街。他身材瘦小,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裤子,没有什么诗人的样子,只是会为任何一件事而流泪。他的院子里种着一个爱情故事:少年诗人和姑娘诗人恋爱了,在小诗人即将出生的时候,姑娘诗人死了,少年诗人决定留下来,还有一园子再也没有人修剪的花草树木。于是,少年开始写诗。用二十五年的时间,写了一句:往昔深远而奥妙。米格尔大街上,只有奈保尔去过他的院子,可每次都会被妈妈打一顿耳光。直到有一天,沃兹沃思虚弱地躺在他的小床上,把奈保尔搂在他瘦削的胸前,说:“以前我给你讲过的少年诗人和姑娘诗人的故事,还记得吗?那不是真事,是我编的。还有哪些什么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你说这是不是你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事?”一年后,园子被人扒掉了,盖起了二层小楼,树木被人砍倒,铺上了水泥。一切都像是沃兹沃思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这是我所听过的,最伤感的故事。我突然为奈保尔的故乡,流泪了,像被诗人传染了似的。它让我想到他本人的父亲,在一个被奴役的种植园里,倔强的非想成为一个诗人,一个记者,豁了命的抛家舍业,却没留下任何,除了奈保尔。
故乡的芒果树成长出奈保尔的乐趣,他的笔像沾了芒果汁一般,醲郁。这棵树只长了30年。在奈保尔30岁时,他选择,做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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