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04-23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二04-23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04-23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04-23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04-23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04-23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