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司法机关

时间:2024-04-30 18:55:40 5A范文网 浏览: 平时作业 我要投稿

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称作廷尉,主要负责审理皇帝制诏移送的案件,也审理地方重大疑难案件。地方司法机关由地方行政长官郡守、县令兼理,郡设专职司法官吏“决曹掾”。

汉朝的司法机关

汉朝基本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包括司法体制,所以历史上有了“汉承秦制”的说法。汉朝中央的司法机关仍然是廷尉,地方则与秦朝相同。但汉武帝之后,王权逐渐加强,出现了尚书台这种中枢组织,尚书台内设立了执法机构,在西汉是三公曹,东汉是二千石曹,从而侵夺了廷尉的司法权。还有,汉朝对于重大案件 由中央主要官员会审,这种名为“杂治”的会审制度体现了皇权对司法权的控制进一步加强。

汉承秦制,廷尉仍是中央司法长官。郡守为地方行政长官也是当地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县令兼理本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本地治安与调解工作。

汉代时期御史大夫(西汉)御史中丞(东汉),负责法律监督。汉武帝以后设立司隶校尉,监督中央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刺史,专司各地行政与法律监督之职。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

y=arcsinx的定义域04-30

笔这一名称是从什么朝代04-30

电感和电容的区别04-30

电场强度是矢量吗04-30

什么是斜率从物理上看04-30

v方-v0方=2ax公式怎么推的04-30

so3是什么化学名称04-30

多媒体技术基础y 过程性评测(11)【参考答案】04-30

多媒体技术基础y 过程性评测(26)【参考答案】04-30

多媒体技术基础y 过程性评测(7)【参考答案】04-30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