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人甚异之”的“之”是代词,指见到的景象。出自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本文中,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用法一:作代词。
1.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
2.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3.活用作一人称或第二人称,相当于“我”“你”;
用法二:用作助词。
1.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 ,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2.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3.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4.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5.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6.用在表示间的分句中作状语,常与“也”字呼应,相当于“……的时候”。
《桃花源记》原文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桃花源记》写作背景
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六月,刘裕废晋恭帝为零陵王,次年,刘裕采取阴谋手段,用毒酒杀害了晋恭帝。这些不能不激起陶渊明思想的波澜。他无法改变、也不愿干预这种现状,只好借助创作来抒写情怀,以寄托自己的政治理想与美好情趣。《桃花源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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