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3《教育法学》_01任务_A【参考答案】

时间:2024-04-30 16:35:16 5A范文网 浏览: 平时作业 我要投稿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A. 错误 B. 正确 2.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 错误 B. 正确 3. 政府规章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A. 错误 B. 正确 4. 教育法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此项规定为义务性规范。 A. 错误 B. 正确 5. 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A. 错误 B. 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颁布于(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A. 1980 B. 1986 C. 1994 D. 2006 2. 下列方法中,( )是指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的某些方面、某些要素或某些侧面加以比较,确定其相同点、不同点和相互间的关系或联系,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运行规律的学习方法。 A. 文献阅读法 B. 调查研究法 C. 比较研究法 D. 系统思考法 3. 《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 )原则。 A. 平等性 B. 终身性 C. 公共性 D. 方向性 4. 《教师资格条例》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规章 C. 法律 D. 地方性法规 5. 教育法的( )是指以一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统一体。 A. 原则 B. 规范 C. 体系 D. 渊源 6.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包括假定(法定条件)、奖惩和( )。 A. 处理 B. 适应范围 C. 效力等级 D. 名称 7. 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 )的权力。 A. 领导 B. 管理 C. 监督 D. 领导和管理 8. 家庭教育权是指( )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被监护人提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未成年人的父母 B. 未成年人的家庭 C.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D. 未成年人的代理人 9. 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 )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社会组织 B. 公民 C. 个人 D. 社会组织或个人 10. 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称作( )。 A. 学习权 B. 受教育权 C. 教育权 D. 人身权 三、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 A. 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B. 教育事实规律 C.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D. 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2. 以下各项中,( )属于教育法的渊源。 A.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C. 政府文件 D. 自治条例 3. 教育法的效力包括( )。 A. 时间效力 B. 空间效力 C. 对人或组织的效力 D. 对具体事件的效力 4. 我国主要对( )等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护。 A. 老年人 B. 流动人口子女 C. 儿童 D.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5.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主要表现于( )。 A. 两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 B. 两者都是法律所赋予一定主体有权承担教育任务的资格 C. 两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 D. 两者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一定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四、简答题(共 2 道试题,共 24 分。) 1. 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2. 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
五、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6 分。) 1.请结合实际说明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六、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1.能否拒收家境贫寒的学生入学?
【案情】
2006年7月,12岁的刘鹏毕业于某工业大学附属小学,经市招生办分配到该工大附中,并下发了入学通知。但工大附中拒绝无条件接收刘鹏入学,校方的理由是:根据学校规定,像刘鹏这样的工大第三代子弟升入初中,需要交纳3000至3200元的赞助费,并决定举行初中招生考试。刘鹏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交不起这笔钱,被迫在家失学达一年之久。
2007年4月30日,小刘鹏拿起了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起诉至该市人民法院。受案后,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办案人员从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和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找有关部门调查、走访。并责令被告工大附中立即接受刘鹏入学。
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工大附中领导在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的基础上,真诚、无条件地接受了刘鹏入校。考虑到问题已圆满解决,刘鹏也主动撤回了起诉。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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