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时间:2024-04-30 11:39:52 5A范文网 浏览: 平时作业 我要投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作业1.(答题要点)    

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
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2、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能成为行政主体?(须举例说明)    
答: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宪法、组织法规定的行政职权,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非经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和实施行政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是判定一个行政机关是否行政主体的标准.比如被委托的组织虽然在委托范围内也可以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施某些行政行为,但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而是以委托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因而被委托的组织不属于行政主体.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一个组织是否是某项活动中的行政主体,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承担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如果仅仅实施行政活动,但并不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那么,这个组织就不是行政主体.如某个社会团体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活动,但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受委托的社会团体就不是行政主体,主体只能是委托的行政机关.再如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公务员来行使,但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并不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作为被告应诉.公务员实施的职务行为,由其所在行政机关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由其所在机关为被告应诉.因而,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
四.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当.
行政主体主要是由行政机关担任,但又不限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某种非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行使某项行政职权,实施某种行政行为,该组织即取得行政主体地位.
在行政法上,行政主体是以行政职权的享有者身份出现的,行政职权为行政机关所享有,因而,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并不构成独占.在许多情况下,非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也可能享有行政权,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身份.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的范围日益扩展,公共职能不断扩张,许多事情授权于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它们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地位.
由于行政活动的广泛性及复杂性,某项行政事务可能由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情形有不少,如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站都不是行政机关,经《食品卫生法》授权,它们就能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权.
3、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    
答: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    
(1)提出诉讼请求的管理相对方必须是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诉的对象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3)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行政管理相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4)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作业2.(答题要点)
一、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答:行政权是把非法律直接授权行为,只有在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的情形,被授权机构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乡人民政府,但是该具体行政行为责任主体是某市林业局。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问题: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卓越人社区 { V#v w M k6I 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卓越人社 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答:1、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第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2、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3、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作业3.(答题要点)    
一、填空:
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
二、选择: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
A 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C违法行为 D违反公正的程序。
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A县办公室 B县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 D县人事部门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公安机关所在地 D原告选择
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
A与被告相类似 B与原告相类似 C 核心 D主导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A原告 B被告 C代理人 D第三人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A人民法院 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
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2.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3.要式行政行为 : 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4.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四.简答    
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我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2)法律。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    
2.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 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 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3.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五.论述    
1. 行政主体的特征。     
答: (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 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答: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有关的,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案例分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作业4.(答题要点)    
一、填空题
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3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
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7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8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9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二、选择题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
A某县民政局建设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的行为
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CD)。
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youC外部行政关系 D行政管理关系
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CBD)。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5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 BD)等几种形式。
A判决全部撤销 B判决部分撤销
C判决撤销不合法的主体资格 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w
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
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停止裁定的执行
C裁定执行与否由当事人决定 D中止裁定的执行
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 1C申请回避 D提出上诉
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e&G w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C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D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
A创制性立法 B授权性立法 C实施条例立法 D职权立法
三.解释 
1.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四. 简答:    
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答:公务员的行为首先可以划分为个人行为和机关行为。但机关行为有两种可能: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出现时,公务员的行为属于机关民事行为;如果机关以公务机关身份出现,公务员行为则属于公务行为。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2.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答: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具有。具体区分如下:(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与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予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予而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答: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五.论述    
1.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枸束力、和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只有当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从而获得肯定性评价。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    
一是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二是内容合法。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 等。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施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如行政处罚的先调查后取证裁决的顺序不得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    
2. 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5)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    
六.案例分析   
第1种答:不行。    
甲与王之间属民事纠纷,某甲可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诉。    
工商所对甲与主的调解属行政调解行为,行政调解行为,一般不影响相对人人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可诉性。 
第2种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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