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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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文库【婚姻家庭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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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文库【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的总和。它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2、无效婚姻: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3、夫妻特有财产: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

4、收养:指收养人、被收养人依照收养的规定成立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5、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6、婚姻自由: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二、填空题:

1、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2、血缘群婚制、亚血缘群婚制

3、生产发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

4、婚姻家庭关系,总和

5、22周岁,20周岁

6、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7、当时社会制度,男女两性

8、一定范围,生活

9、两性结合,血缘联系,一般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它自身的特点

10、废旧立新

11、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12、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索取财物

13、有配偶者,家庭,家庭成员

14、忠实,尊重

15、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三、选择题:

1、C 2、ABC 3、ABD 4、ABCD 5、ABCD

四、简答题:

1、 简述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

答: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点:(1)普遍性(2)伦理性(3)强制性

2、 简述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

(1)包办强迫,毫无婚姻自由;

(2)男尊女卑,野蛮的一夫一妻制;

(3)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3、 简述我国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他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条件:

(1)过错方有法定过错;

(2)因过错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

(3)请求权人没有过错。

五、论述题:

1、 试论婚姻自由原则。

(1)婚姻自由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结婚自由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3)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试述家务补偿的概念和条件。

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 条件:

(1)夫妻对于婚后所得财产进行了分别所有的约定;

(2)夫妻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

(3)在离婚时行使请求权,当然,拥有请求权的一方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权利。

3、试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也可以由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离婚是因一方过错引起,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活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发挥经济作用。

电大文库【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作业二:
参照P51,P252-255 写几点看法就行了。


电大文库【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作业三:
案例分析

答:本案中王某因李某有病不能尽妻子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屡次提出离婚均遭李某的拒绝,因王某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以无奈离家出走打工,结实张某并生一子,而形成两个婚姻关系,构成重婚,根据刑法的规定,王某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张某知道王某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生子,张某也构成重婚罪;如果张某不知实情,她也是受害者,王某与张某之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王某与张某所生之子,虽为非婚生子,但享有与婚生子相同的权利,王、张对其有抚养义务,张某与王某只能在王某与前妻离婚后方可办理结婚手续。虽然王与李感情破裂,但未办理离婚,王与李仍是合法婚姻,受婚姻法保护,李某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王某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和负法律责任

电大文库【婚姻家庭法学】形考作业四:

一、名词解释:

1、群婚制:群婚制就是团体婚制,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子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2、社会机构抚养:指由国家设立的社会福利院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行的养育。

3、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4、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涉外婚姻(本书指狭义):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6、联合财产制(这个名解书上没有,答案来自赵老师处):指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仍各自所有,但是该财产被合并在一起,由丈夫统一管理,丈夫对妻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处分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

二、填空题:

1、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2、一定范围的亲属

3、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4、亲属间

5、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6、必备、禁止

7、完全,强迫,干涉

8、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

9、抚养,赡养

10、生活费,教育

11、军人本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12、准予,婚姻登记机关

三、选择题:(其中2、3题的罗马法和寺院法要会推算,考试必有)

1、B 2、C 3、B 4、B 5、AC

6、ABD 7、AC 8、AB 9、BD 10、ABC

四、论述题:

1、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答:撤销婚姻的原因是一方或双方受胁迫。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或一主并无成立婚姻的合意,而是受到他方或第三人的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婚姻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3)男女平等: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婚姻法的又一原则,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关怀妇女、爱护儿童、尊重老人的精神。

(5)计划生育: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发展速度。它包括两个含义:节制生育,降低人口的发展速度;鼓励生育,提高人口的发展速度。

五、案例分析:

答:财产的分割:

1、王某父母赠与王某个人的那套房屋归王某个人所有;

2、朱某继承的一套房子作为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王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0元,也作为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孩子归母亲即朱某抚养,因为孩子只有10个月,根据婚姻法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应当理解为两周岁以下。

因孩子的归处及从照顾妇女、保护儿童的利益出发,王、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适当的给予女方多分一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中所得到的赠与和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说明的,即给个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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