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一经领导批准,即可签发拘留证。它是签发拘留证的依据。
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文书名称上方有“领导批示”和“审核意见”栏,供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用):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X公刑拘字【XXXX】XX号。
2.正文。写明: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简历等。
(2)呈请事项:即写明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通常表述为“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XXX,理由如下:”
(3)拘留的理由:即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证据。
(4)法律依据(相应的《刑法》条款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注明年月日。
二、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司法文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的工具,具有要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的作用。本文书体现了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同时也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基础和依据。
提请批准逮捕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X公刑提捕字【XXXX】XX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正文。写明:
(1)案由和案件来源。表述为:“犯罪嫌疑人XXX(姓名)XX(罪名)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2)犯罪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写明犯罪嫌疑人的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事实。
(3)证据。
(4)法律依据。表述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简述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之规定,涉嫌XX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3.尾部。写明致送语(“此致”“XX人民检察院”)、发文日期,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项(案卷材料册页数及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
三、通缉令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服刑犯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通缉令具有法律强制力,根据通缉令,各地公安机关对被通缉的对象都应将其捕获,任何公民也都可以将其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专用的文书,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发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均无权发布通缉令。
通缉令为两联填空式文书,分正本和存根两部分。主要的写作内容在正本上。
正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通缉令)、编号(发文公安机关代字、文书简称、年度和顺序号)和发布范围(受文单位的名称)。
2.正文。写明:简要案情;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逃人员网上编号、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特长及携带物品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等。
3.尾部。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注明通缉令抄送部门名称。
四、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法定文件,具有启动审查起诉的作用。本文书记载着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结论性意见,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且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ⅹ公刑诉字【XXXX】XX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正文。写明:
(1)办案简况。写明:A.案由和案件来源。表述为“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B.办案过程。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C.过渡性文字。写明“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案,现已侦查终结。”
(2)案件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为开头语,写明经侦查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要素。常用叙事方法有时间顺序法、主次顺序法(突出主罪和突出主犯)、综合归纳法以及多种写法并用法。
(3)证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引出证据的列举;列举完后另起一段写明“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4)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从重、从轻、减轻情节。
(5)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款,涉嫌XX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3.尾部。写明送达用语(“此致”“XXX人民检察院”)、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项:(1)本案卷宗XX卷XX页;(2)犯罪嫌疑人现押在(或住在)何处;(3)随案赃、证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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