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 课程性质与地位
本课程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二、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 目的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律。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我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为学好各部门法学打好历史知识的基础;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
(二) 要求
能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变革的原因;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其统治服务,并总结其经验教训。认识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掌握学习方法。
三、课内学时分配
中国法制史课程5学分,一个学期的课程。课内学时90。
章节 | 教 学 内 容 | 课程时数 |
导论 | 课程介绍 | 2 |
第一章 | 夏朝的法律制度 | 2 |
第二章 | 商朝的法律制度 | 3 |
第三章 | 西周的法律制度 | 7 |
第四章 | 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 | 3 |
第五章 | 秦朝的法律制度 | 8 |
第六章 | 两汉的法律制度 | 8 |
第七章 |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 6 |
第八章 | 隋唐的法律制度 | 12 |
第九章 | 宋元的法律制度 | 7 |
第十章 | 明清的法律制度 | 10 |
第十一章 |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 8 |
第十二章 |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 3 |
第十三章 |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 6 |
第十四章 |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 5 |
第二部分 教学资源的配置和使用
一、主要的教学资源
(一)文字教材
文字主教材为《中国法制史》,蒲坚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它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同时还配置文字辅助教材。
(二)录音录象教材
本课程制作了录像和录音教材,录象邀请专家教授对各章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录音邀请专家教授对本课程的难点进行解析。
(三)网络课程
为适应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满足自学需要,中央电大制作了《中国法制史》网络课程。
二、教学环节
(一) 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
(二) 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辅导课学习,以不少于课程内容时数的三分之一为宜。
(三) 考试要求
1、 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
析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的能力。
2、 题量要适当并且难易搭配。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占
总数的25%,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50%,比较容易的试题占总数的25%。
3、 考试题型。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
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共六种题型。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应引导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并重视提高理解与运用能力。试题兼顾各个历史时期、各种类型的法制;兼顾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大体主观性试题占60%,客观性试题占40%左右。考试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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