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刑法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课内学时162学时。9学分。1学年开设。第1学期讲授刑法总论。第2学期讲授刑法各论。
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所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的部分作为一般考核的内容;要求“掌握”、“学会”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教学媒体
1.文字教材:本课程文字教材采取分立型,由基本教材与辅助教材两部分组成。
基本教材系统阐述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及具体规定,并为学生自学提供指导。教材内容由教学目的、内容提要、教学内容本文和思考题等几部分组成。这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辅助教学(学习)资源有《刑法学法规汇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刑法学学习指导(上下册·刑法总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刑法学(1)(2)形成性考核册》、《刑法学(1)(2)期末复习指导》、《刑法学(1)(2)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及《法学专业案例选编(专)》。
辅助教材收录有关刑事立法文件、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分析等,以开拓学生视野、加深学生对基本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2.音像教材:音像教材为录音录像磁带18学时,《刑法学》(1)9学时,《刑法学》(2)9学时;IP课件共18学时,其中“刑法学(1)”9学时,“刑法学(2)”9学时。它对文字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重点阐释,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的内容。
四、课程主要内容以及本课程与其他课程联系
1.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刑法学是中央电大开放本科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以犯罪、刑事责任、刑罚为研究对象。本课程以现行刑法为依据,吸收刑法学最新研究成果,系统、扼要地介绍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从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法律实用等角度为学生提供较为全面、系统、准确的刑法学知识体系。
2.与其他课程的联系: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后续衔接课程:刑事诉讼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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