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视角下的大学生管理探析

时间:2024-04-26 17:37:46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大学生管理工作在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重要性的地位。它不仅在完成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而且日益成为院校教育过程中一个不可替代的育人环节,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管理育人功能。伴随着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深入推进和教育改革的持续开展,新的教学理念、教学管理模式不断涌现,同时,大学生主体本身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原有的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大学生管理模式与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心理契约理论的发展,为构建一种更人性化的、更有效的大学生教育管理模式提供了可能。
  1 心理契约理论概述
  1.1 心理契约的内涵
  Argyris在其1960年出版的《理解组织行为(Understanding Organization Behavior)》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心理契约的概念,并率先将其引入管理领域,强调在个体与组织的相互关系中,除正式经济契约所规定的内容外,还存在着隐含的、非正式的相互心理期望,它们同样是决定个体态度和行为的重要因素。组织行为学家施恩(Shceni)在其《组织心理学》(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一书中将心理契约定义为:“在任一组织中,每一成员与该组织的各种管理者之间及其他人之间,总是有一套非成文的期望在起作用。”美国组织行为学家Rousseau(1989)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体关于在她/他与第三方之间进行互惠交换,建立联系的主观信念”。
  总的来说,“心理契约”是以组织与成员间正式的书面契约为前提,以相互间的关系为纽带,它反映了交往双方彼此间所抱有的一系列微妙而含蓄的心理期望。本文认为,大学生管理中的“心理契约”是指在教育管理过程中,院校与大学生之间形成的一种以院校管理制度为准绳,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培育社会需要人才为目的,双方需为对方应承担的义务、责任的心理约定。心理契约是双方内隐的不成文的相互责任以及微妙而含蓄的心理期望,具有主观性、不确定性、动态性和双向性等特点。
  1.2 心理契约的基本特征
  (1) 心理契约具有主观性。心理契约没有正式的文字记录,而是以心理期望的方式埋藏在契约双方的内心深处,期待着对方去理解、估测。由于这种心理期望是一种主观感觉,大学生个体对于他与院校之间的相互关系有自己的体验与见解,往往会造成自己的期望与组织的解释不一致。
  (2) 心理契约具有不确定性。正式契约的内容、职责、权利都是明确固定的,不能随契约一方的主观意愿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心理契约的本质则是一种心理期望,它会随着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个体心态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大学生在学校中学习时间越长,心理契约所涵盖的范围就越广,在大学生与院校之间的关系中,相互期望和责任的隐含内容也就越多。这也使心理契约的内容具有更大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
  (3) 心理契约具有动态性。由于心理契约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心理契约具有动态发展的特点。这就要求心理契约双方根据环境变化和院校教育的发展来确定心理契约的内涵,切忌循规蹈矩,一成不变。心理契约双方应根据院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双方需求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完善。
  (4) 心理契约具有双向性。心理契约是院校与大学生之间建立的一种双向交互性的联系。一方面是指大学生对自己在院校中的权利、发展等方面的期望,另一方面是指院校对于大学生在责任、贡献等方面的期望。应该说,院校与大学生双方在心理契约中处于平等的主体地位,在向对方提出期望与要求时,应注意双向沟通,尽量去领会并满足对方对自己的期望。通过双方的交流沟通,达成对院校与个人发展的共识,从而营造良好的院校环境,有利于院校和个人双方的共同发展。
  2 大学生管理工作引入心理契约理论的必要性
  基于心理契约的大学生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情感契约的管理,是促进凝聚力和良好氛围形成的无形手段,能够促使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人性化,从而逐渐提高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2.1 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
  随着院校教育改革的深入,教学管理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对教学管理手段信息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了非常大的改变,以前的教学管理以强制性为主,注重一切在规范化条件下运行,但教育发展、大学生成长特点和社会人才需求的急剧变化,使得原有的大学生教育管理模式与现实情况发展不相适应。而基于心理契约的大学生管理能弥补这种不足,也更符合时代的要求、教育管理发展的规律,更适应新的复杂的外部环境,更能有效促进院校、大学生之间的和谐发展。
  2.2 创新大学生管理方式的需要
  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主要有行政管理模式和操作性管理模式两种。行政管理模式见物不见人,强调绝对服从、整齐划一,过分突出教育管理者的主导作用;通常采取命令式、规定式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压制性管理。操作性管理模式虽见人,但却将人物化。这种管理有利于大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但制度一旦形成,便强调统一、集中,缺乏弹性,容易抑制大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传统的教育模式习惯于让大学生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把大学生仅仅当作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大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受到忽视。科学的教育活动要求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唯有此才能使他们真正掌握知识并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发展。基于心理契约的大学生管理则对管理者的服务地位和大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进行了强化突出,有利于激发大学生参与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心理契约与规章制度的有效结合,可以达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效果,对于院校管理者拓展大学生管理方式方法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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