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变更、合同缺陷或违约、不可抗力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工程施工中,承包商蒙受损失,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程索赔,本文介绍了工程索赔的种类,并分析了其产生原因,提出了索赔的一些对策和索赔技巧。
关键词:工程索赔;索赔原因;索赔对策
工程索赔主要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某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或名誉的损失,则要根据相关法律、法对,对于违法合同约定的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经相关部门的裁决后,对受损方进行赔偿。索赔属于一种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包括业主违约,工程变更,合同缺陷,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不可预见因素发生,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总的来讲这就是说施工索赔必须有合理原因才能得到支持。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就建筑而言,工程本身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工期长,参与者又多,且所处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因此,工程项目中,索赔经常发生,且索赔很大。
一、工程索赔的种类
1、工期索赔
建设工程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时,都可以索赔工期。造成工期索赔的因素有:恶劣的天气影响;由于工程变更造成额外的工作;业主拖延了施工现场的移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损坏需要修复;非承包商原因使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货;有组织的工人动乱和罢工;业主指定分包的延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如果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就有可能获得工期补偿,但是期补偿并不意味就必然伴随着费用的补偿,只有那些由于业主本身造成的工期延误才有可能获得费用补偿。
2、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对于费用索赔,即便没有对项目竣工日期造成延误,承包商也可以索赔由于业主承担风险事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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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二、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br />1、当事人违约
发包人没有及时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合同有缺陷
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如果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3、合同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还有监理人指令等。
4、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包括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或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三、工程索赔的对策
1、认真研究合同条款
索赔的基础是施工合同文件,承包商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练掌握合同条款,对可能产生索赔的条款反复学习认真研究。发生干扰事件后,有经验的承包商要及时捕捉、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做到有据有理有声。通过此种方法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充分发挥索赔时效的功能。
在施工前,签订合同时就应该尽量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合同有利,则发生干扰事件时可以处于主动的地位,易于取得索赔成功;合同不利,则损失已先产生于合同签订之中,索赔成功的机会和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因此推敲、拟定合同每一条款,加强合同审核管理,减少合同缺款漏项,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能够使索赔工作事半功倍。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主动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最好能够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跟踪,随时收集、记录工程实施中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合之处及出现的争议问题,根据合同条款及时分析,确认责任,办理有关手续,进行原始资料的收集,做好索赔准备。通过加强对合同的动态管理,来做好索赔工作准备。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方应该及时提出索赔意向书,且意向书内容要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条款,其中包含:索赔项目、索赔内容及理由、造成损失的合理估算及索赔起算日期。一般情况下,索赔意向书只有在主管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场地的监理工程师两人的共同签字认可才能被提交,在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主管监理工程师、施工场地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负责人以及具体的施工场地负责人等人员予以现场的核对确认。只有这样,才能把整个事件的起因、时间地点及索赔的方向记录在索赔意向书上。
3、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
如果进入索赔流程,那么工程中产生的很多文档资料作为索赔的证据资料就变得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加强涉及索赔论证资料方面的收集、保存和整理工作。例如,做好施工企业与各单位部门通过会议方式进行研究施工问题的会议文字记录,并有参会者的签字。在实际工作中,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变更,承包商最好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以免索赔时无证可查。同时通过具有文件档案编号业务往来的记录制度,这样就备有处理索赔时的事实与数据。施工日志、气象资料、备忘录、工程照片、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等。以上这些都是索赔资料,但在收集过程中必须要用确凿的证据与充分的理由,还要是符合施工监理规定的相关说明记录资料。
重庆某承包商承建渝北某商住楼工程,由于该工程边设计边施工,加之业主修改外立面,以致规划重新报审,工程反复停工.为此该工程于2008年4月初施工,直到2011年6月才完工。该工程累计停止施工700多天.导致承包商的施工人员窝工、设备闲置、材料报废,同时造成该工程施工工期的延误。承包商及时对所有闲置设备、窝工人员和报废材料进行了统计申报签证等一系列原始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同时提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影响和可能发生的赶工费用,以及市场人工、物价上涨等因素对造价的影响,为后期索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要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以高额的反索赔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5、力争友好解决索赔
索赔争端是难免的,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会使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索赔方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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