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展叶桥头柳 腊月开花水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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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李治是由金入元的文人,他的文学批评体现了明显的复古倾向。他认为。不诗为文,当有骨格。这种骨格。出自作家不同的才性。不可务为奇怪,并主张写自己的真情实感,反对流弊之作。
  关键词:李治:文学批评;骨格;才性
  
  金元的文学批评中存在着一种非传统的意识。与宋、明文人那样受科学和理学束缚不同,金元文学批评中。体现了明显的复古倾向。金末复古之风盛行,元初北方文学批评从总体上继承了这一传统。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及文学发展本身的种种原因,元初北方文学批评有新的特点,由于此时文人居高官要职者极少,他们有的终身不仕,啸傲林泉,因此他们评诗论文便带有独到的会心之处。他们也注重文学的个性,重视作者情志意趣的抒发,因而所论体现了新的时代特色。即重视诗文的内容、情实,加强了对诗文追求辞藻、技巧、法度等的批判。李治在这方面就提出了“因事为文”,“以事为主”的观点。
  
  一、为诗为文 当有骨格
  
  李治的《敬斋古今黈》以考订旧闻为主,其中也谈到了他的文学批评,在卷八中称:“古人因事为文,不拘声病,而专以意为主,虽其音不协,不恤也。后人则专以浮声切响论文,文之骨格。安得不弱?”“《王德用神道碑》,欧阳公所撰,康、帮、烦、人、卫、议皆同押;又《晏元献碑》,氏、裔、洛、学、诏、后皆同押。欧公去今才百余年。其文律宽简。犹有古人风气。今世作文,稍涉此等,便有讥议。乃知律度益严,而其骨格益以弱也。”
  李治认为,古人之文骨格高,今人则弱。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古人写诗为文,因事而发。不拘泥声病,而只是把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充分表达出来,注重诗文的内容,不过多拘泥于形式,因而能突出骨格。而今人却过分重视声律,过分追求形式,专以浮声切响为之,这样,文章的骨格就显得越弱了。当时人们都好谈骨格。把师奉晚唐务为工丽者为格弱。如方回在《唐长孺艺圃小集序》云:“诗以格高为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他所说的“格高”大致是“诗体浑大”,“剥落浮华”,“瘦硬枯劲”,“恢张悲壮”。“自然质朴、豪放深蕴”等方面的特点,由此看出他的“格”指的是艺术风格。因而他主张锻炼求工。李治所强调的骨格与此不同,李治强调诗文的立意。以因事为文。不拘声律为格高。他反对锻炼求工,主张“文律宽简”。用来保存古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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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于才性,不务奇怪
  
  李治强调写诗为文要骨格高,这种骨格是出自不同作家的才性,而不是故意标新立异。在《敬斋古今黈》卷八中,有一段对黄庭坚的评价:“人言山谷(黄庭坚号山谷道人)之与东坡。常欲抗衡而常不及。故其诗文字画别为一家,意若曰:我为汝所为。要在人后;我不为汝所为,则必得以名世,成不朽。此其为论也隘矣。凡人才之所得千万,而蔑有同之者。是造物主之大恒也。凫自为短。鹤自为长。凫岂为鹤而始短吾足,鹤岂为凫而始长吾胫也哉。”
  从这段话中看出,李治批评了时人对黄庭坚的错误认识,时人认为黄庭坚之所以能不朽在于他故意标新立异,为苏轼之所不为。李治指出,苏轼与黄庭坚都是人才,只是人才不同,秉性不同,所以,他们的诗风有很大的差异。
  不管怎样,李治提倡作诗当本于自己的才性,出于自己的自然天性。而不能故意去标新立异,不可务为奇怪。稍后于李治的刘秉忠。在评论苏黄时主张与李治的主张相合。刘秉忠是释子,他的《禅颂十首》之九云:“:春风展叶桥头柳,腊月开花水畔梅,万事随缘真省力,何须心头冷如灰。”这首诗表明了他对社会人生的态度,也概括了对作诗的态度,如春风之展叶,一切本之自然。因此他主张作诗当以自然为宗。但自然并不等于平易。譬如平静的河水,因风起浪,也会有惊涛拍岸的时候,“水平忽有惊人浪,盖是因风击起来。造语若能知德意。不须特地骋奇才。”但是,如果无风起浪,特地骋才,便不合自然之旨了。因此他评论苏黄“自古文章贵辞达,苏黄意不在新奇”。这正与李治的看法相合。
  
  三、反对流弊之作
  
  李治主张为文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对那些为功名而作的应制之作进行了批评。在《敬斋古今姓》中说:“翰林视草,唯天子命之,史馆秉笔,以宰相监之。特书佐之流,有司之事耳。非作者所自专。而非非是是也。今者,犹以翰林、史馆为高选,是工谀誉,而善缘饰者为高选也,吾恐识者羞之。”李治还认为:“吾闻文章有不当为者五,苟作一也,徇物二也。欺心三也,蛊俗四也,不可以示子孙五也。今之作者。异乎吾所闻矣。不以为所不当者之为患。惟无是五者之为患。”由此记载可知,李治对当时为文者的种种错误做法表示了否定。认为文章不应受一些法规陋俗的约束,应该出于自然,不拘一格,以为世用。李治还认为文章可以给自己带来无穷的乐趣。《泛说》中载:“李子年二十以来。知作为文章之可乐,以为外是无乐也。三十以来。知搴取华声之可乐,以为外是无乐也。四十以来。知究竟名理之可乐。以为外是无乐也。今五十矣,覆取二十以前所读《论》、《孟》、《六经》等书读之,乃知曩诸所乐,曾夏虫之不若焉,尚未卜自今以往,又有乐于此也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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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段记载来看,李治经历了几十年后,仍然认为只有文章才能使自己欢乐,其他功名利禄只是过眼烟云,可见文章的功用对于李治来说是很大的。所以他反对流于形式的一些流俗之作。而提倡那些出自内心、认真写作、可以改变世俗观念、可以传示子孙后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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