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聊斋志异》中的鬼狐复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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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种不同的鬼狐复仇模式的叙述范式,成为《聊斋志异》独具文学表现魅力的闪光点  之一.这种超现实的复仇方式,与现实凡人的复仇模式不同,产生很有借鉴意义的比  照作用,给后世予以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聊斋志异 鬼狐 复仇 超现实

蒲松龄从小就喜读《庄子》,《列子》等书,自称"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 喜人谈鬼",对鬼狐的故事心驰神往.另一方面,由于在现实生活的科举制度中遭到挫败, 他也转而将现实生活的希望倾注于鬼狐世界,通过那个虚幻的世界来发泄不满.在《聊斋志
异》的众多故事中,"鬼狐复仇"便成为一个重要的叙事模式. 在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作品的系列描写中,复仇主体的行动大致可分为现实的和超现实 的.由于种种原因,受害苦主往往无力在现实中实施复仇.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鬼狐复仇"故事.一般来说,《聊斋志异》中的鬼狐复仇故事有这样几种:
其一,鬼狐施手段达到自己复仇的目的.与阳世中人不同,鬼或狐狸精具有着人所不 具备的一些超自然的本领,他们可以或来去无踪,不留痕迹地达到复仇的目的,或以让坏人 吃苦的小惩罚实现报复的作用.如《瞳人语》中,方栋因轻薄地尾随了一"红妆艳丽"二八 女郎而目内生出"瞳人".其后虽有所悔悟而数年修身养性,但仍有一目失明.正如"异史氏"曰:"轻薄者往往自辱,良可笑也.至于眯目失明,又鬼神之惨报也."《霍生》中严生的妻子因为被霍生戏谑为与其有染而被不明真相的丈夫逼打,不堪虐待上吊而亡.但其之魂却夜夜回来纠缠霍生,最后使霍生的妻子"数日寻卒","霍亦梦女子指数诟骂,一掌批其吻, 惊而寤,觉唇际隐痛,扪之高起,三日而成双疣,遂成痼疾.不敢大言笑,启吻太骤,则痛不可忍."鬼狐的这些小伎俩就使曾经作恶的人深受其苦. 
其二,鬼狐替人报仇.《黄九郎》篇中的狐精九郎与何子萧的关系是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王太史是何子萧少时的同窗好友,因不满恶臣的贪暴,弹劾其却不果,反被恶臣挟逼致死.何子萧为了报朋友(王太史)之仇,借王太史之躯还魂,设宴邀请抚公,"九郎饰女郎,作天魔舞,宛然美女".恶臣抚公"自得九郎,动息不相离.侍妾十余,视如尘土".结果,"半年,抚公病",一年内就暴死.这篇文章承续了传统的妖女以色惑人致死的模式,以离奇的情节,错综复杂的关系,在"人,鬼,狐"三界展开故事.将一位身份,性格复杂的狐精活生生地呈现于读者的面前.
在民俗心理中,对鬼狐这类超自然力的复仇,存在着理想化的想象.但蒲松龄笔下,有 时写冥司的黑暗,鬼魂复仇的曲折,也绝妙地表达出鬼狐复仇模式的深蕴.如《席方平》就具有类似的代表性. 席方平的魂魄赴冥司为父伸冤,是因为父亲被富人羊氏之鬼所凌迫致死,但冥告四次, 复仇孝子却饱受冥间之苦,先是被拖了半个月,才得到审理;继而又备受刑具折磨,"惨冤不能自舒",千金利诱与酷刑迫害并施,无非要阻止他继续诉讼.有些评论者以为作品中的冥司实为阳世官府的化身,是以此来揭露批判官吏贪赃枉法的本质,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却不能将破与立这两者等量齐观.如果说,二鬼用刑时的赞叹和关照尚属对席方平"孝"与锐意复仇钦敬,最终一系列枉法冥官如冥王,郡司,城隍等,被上帝殿下九王——二郎一一判罪惩治,席方平成功地复仇救父,仍属对冥间公理正义的确信.而主体复仇意志的坚忍不拔,也始终离不开冥法终究能伸张正义这一信念的诚笃.至于阳间的此类覆盆之冤,可真要冤沉海底了,罕有这种一线希望下的机会与执着.
其三,鬼神附体报仇.这是蒲松龄使用最多的方法,也是他认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惩戒恶人的手段.因为鬼可以还魂,所以它可以很便当地通过附在人的身体上实施自己的报仇计划.有通过他人身体的.如《窦氏》.因南三复忘恩负义,使痴情的窦氏饱受折磨.窦氏死后通过附体于南三复的几位妻子,使南三复一而再,再而三地丧妻和受到经济上的打击,落得"坐发冢见尸,论死"的下场.也有附于作者本人身体之上让其自己惩罚自己的,而这种惩罚则更直接,警世的效果也更惊人.《李司鉴》是一篇极短的小文,但却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这样一个主题."李司鉴,永年举人也.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其妻李氏.地方报广平,行永年查审.司鉴在府前,忽于肉架上,夺一屠刀,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自言:’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在乡党颠倒是非,着我割耳.’遂将左指剁去.又言:’神责我不应骗人银钱,着我剁指.’遂将左指剁去.又言:’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使我割肾.’遂自阉,昏迷僵仆……已伏冥诛矣."《潞令》一文亦是如此."宋国英,东平人,以教习授潞城令.贪暴不仁,催科尤酷,毙杖下者,狼藉于廷……后半年,方据案视事,忽瞪目而起,手足挠乱,似与人撑拒状.自言曰:’我罪当死!我罪当死!扶入署中,逾时寻卒.呜呼,幸有阴曹兼摄阳政;不然,颠越货多,则’卓异’声起矣,流毒安穷哉!"以人自己之手将他所欠的孽债一一偿还,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好的创意.这类复仇故事明显地带有果报色彩,且往往在果报过程中巧妙地通过恶人之口自诉恶行,颇具劝戒惩恶的作用.


倘以科学的眼光来审视,鬼狐世界无疑是很荒谬的,汉代唯物主义者王充认为:"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世间不存在鬼和狐狸精是事实,但人们头脑中存在鬼狐的观念也是事实.从魏晋南北朝起盛行的鬼怪小说就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志怪小说是原始宗教,佛教,道教的三位一体,杂糅着中国固有的原始宗教中灵魂不死的迷信,佛教中的轮回转世及道教中的神仙学说,有着非常大的涵融性,表达了当时人们对一个宗教式的神秘世界的构想,同时也表现了人心深处的理想和愿望.刘仲宇《中国精怪文化》:"图腾崇拜和古代以色媚妖中蕴涵着的人与精怪,妖神可以恋爱,结婚的观念,通过大量的神话传说弥漫于社会,从而形成一个强大的文化氛围.在这种氛围里,当着原始的性冲动得不到实现而在心理上投下阴影时,极易用’人妖恋’,’人鬼恋’,’人神恋’的形式 表现出来,或者当事人因此类病症而呓语,裸呈时,旁观者很易以这一文化氛围作为参照系选出若干种妖怪,在林木花卉繁盛之区多想象成树精花神."(注:刘仲宇:《中国精怪文化》, 这种超现实的鬼狐形象有其历史原型和社会文化基础.因此蒲松龄采用鬼狐模式进行文学创作,并以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作为创作的模本,通过"冥世"或狐界这一超自然的空间来获得平衡,以虚幻的鬼狐世界来寄托自己的理想,对世间不平之事加以抨击.于是,他以自己想象中的虚幻而美丽的鬼狐领域表达自己的愿望,其目的是为真理与正义开辟一块吁求的领地.这种超现实的鬼狐复仇模式和现实凡人的复仇有很大的比照意义.从复仇动机上看, 这些未通过正常途径,即我们一般意义上认定的国家的法律及行政机关等进行的报复行为也具有了合理性.在蒲松龄眼中,正义的要求是谁也无法禁止的,不管当事人是人是鬼是狐.当然,复仇者也是真正有冤屈的,只要是受到了冤枉,他们就可以或以自己的力量,或借助鬼狐之手,将冤屈伸张.因此,蒲松龄笔下的这些鬼狐也以个体的道德和正义行为,确证了自身的本性和价值.《瞳人语》体现了惩戒"轻薄者"的道德指向:《黄九郎》篇中的狐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贪暴卑鄙的秦藩因"断袖之癖"走向死路.从复仇方式上看,鬼狐因其自身的超凡能力,往往能有效地达到复仇目的,这与凡人有很大的不同.世间的受害苦主因主体本身弱小或既已受到了致命的伤害,于是便失去了复仇的能力与机会.就算有些幸运者最终能够复仇成功,所用方式一般也是现实中常规的杀戮手段.如《细侯》篇中杀子雪报情仇.细侯,本是余杭的一个雏妓,她偶遇教书为业的满生,见其情意真挚,就大胆主动地与其订立终身之约.定情后,满生远走湖南求职谋资,三年不归,还被牵连入狱.某富商看中细侯,务在必得,为了让细侯断念,竟贿赂狱卒,将快要释放的满生久系牢中,还假作遗书寄细侯让其绝望.细侯哀痛不已之际,在鸨母逼迫下嫁给了富商,生下一子,不久满生为门生救助,归后托人向细侯告知苦衷,细侯悲愤不已,当即杀死怀抱中儿,给予骗婚贼最有力的一击.而鬼狐复仇采用一些非自然的方式,更富想象力与文学性.如"目生瞳人","冤魂入梦","鬼神附体"等,使宗教理论体系稳固而自圆其说,达到"惩恶扬善"的警戒作用.从复仇主体的结局上看,狐鬼不受阳间法律约束,因此可以不像民间复仇者那样,或者流离失所,或者接受法律的裁断,或者走向悲剧性的自我毁灭.它们或者转世投胎,或者借尸还魂,或者仍然逍遥地当狐仙.《庚娘》这篇文章就让我们看到凡人与鬼魂的不同机遇.作品写其随夫一家逃难,公婆与丈夫都被王十八伙同舟人推溺河中,在仇凶威逼下,庚娘巧施缓兵之计应酬,乘其酣醉深睡,挥刀杀之,然后投水自杀,完成了凡间女子复仇的悲剧结局.但因其自杀前留卜一函备述冤情,因而被众人标举义烈,集资厚葬,引来了盗墓者,实蒙天佑,使苏醒过来的庚娘得以重返人世.庚娘借自己的"原身"还魂,走向一个与现实世界复仇不同的美好结局.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 />《聊斋志异》谈狐谈鬼,而又接近社会人生.其中有一部分鬼狐因自身能力有限,无法通过那些超现实方式达到复仇目的,这体现了这一主题的复杂性.象活人无法安居于自己所居住的世界一样,在阴间或狐狸的世界中,也存在着不公平的以上欺下,以大欺小的现象.鬼狐们在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也通过人世间孔武有力的人来为他们处理难题.如《连琐》篇中,得急症而死的连琐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在阴间遭"一龌龊隶,逼充媵妾",而其"一线弱质,乌能抗拒 "于是,杨生与王生二人合力,将恶隶射杀,连琐也终得还魂,以身报答.《于江》一篇作者虽力图塑造一位智胆过人的小英雄,但主人公为其父报仇的线索也是由父亲通过托梦而实现的:"忽小睡,梦父曰:’杀二物,足泄我恨.然首杀我者,其鼻白;此都非是.’"而于江最终将一狼捕杀后发现其"真白鼻者也",为其父报了仇.这种类别的复仇形式形成了这样一种逻辑上的必然和文学表现上的内在有机联系: 前是弱者则死后复仇能力有限,因能力有限才求助于现实凡人.这一切既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展示了复仇主题的不同侧面. 

三 
"鬼狐复仇"模式的出现,臻善与频频应用,在复仇文学作品的演变发展中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首先,其确定了一个理清了断现实中善恶是非恩怨的"另类审判",对整个复仇主题那种铲除人世邪恶不平的正义精神,起到了重要的参照,补充,印证作用 . 所谓"冤施于人,不为法诛,则为鬼诛,其理彰彰然异矣"(刘斧《青琐高议》后集卷4,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142页).复仇因鬼狐的介入,蒙上了一层庄严神圣的色彩.在超现实时空与现实世界的对比中,邪恶丑陋同善良美好之间的反差愈加昭然强烈.其次,鬼狐复仇模式强化了复仇主题中惩恶扬善的劝戒旨趣,拓展了复仇这一现实生活题材所能深入延拓的心理领域.从鬼狐复仇故事所展示的心理内容看,大概罕有比滥诛无辜,枉害人命更能证实某人的非正义的了,鬼狐诛伐不义,既速且验,给予时人的震撼如此之大,其原形辐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鬼狐诛伐不义不能将复仇文学作品与复仇事件等同视之,但前者因"鬼魂附体"等相关多维想象而更为充分地文学化了."鬼狐复仇"模式更具
有潜力去超越社会的法禁等规定性,又每每于嘲弄与否定后者时丰富自身的文学牲.其三,"鬼狐复仇"模式在复仇文学主题系统中,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某种内在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创作者艺术思维中想象因子的飞腾,作品为此生发了不少奇幻横出的情节冲突,使原来的题材传奇性更加摇曳生姿,摄人魂魄,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主题的审美价值和感人魅力. 


当然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的迷信思想主要表现在相信"天理"的存在.他认为"天理"是主宰一切的,一切必须顺乎"天理".象《席方平》里的冥王鬼卒殉弊私舞弊,无法无天,首先就为"天理"所不容,席方平和他们斗,便是顺乎"天理"的行为.尤其是篇末以虚幻的还魂阳世,福寿双全,报答席方平的"忠孝志定",这些地方也暴露了作者因果报应的思想和封建道德观念.又如《瞳人语》中"颇有才名"的方士栋,只因步步尾随,一眼不肯放松的作法让轿中少女生气,事后虽有悔悟,仍落下一目失明的后果.再如《婴宁》中的西邻子只因看了不该看的人(婴宁}而丧命的悲惨结局.这就是说,女人是否婚配,同样是能看与不能看的关键因素.一旦某个美女已经结婚,"名花有主",也就不能再对她抱任何非礼的想法了.由此可见,作者对这个封建时代的禁忌是绝对了解,也绝对服从的.
 
参考文献:张友鹤缉校,聊斋志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 韩田鹿着,漫说聊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严冰,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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