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会计委派制

时间:2024-04-26 16:45:14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早在1999年我省部分灌区先后推行会计委派制,2005年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面试行会计委派制,经过十年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其作用的局限性。下面笔者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简称水管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度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会计委派制的现状
  会计委派制,是让单位会计人员从单位中独立出来,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会计人员代表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目前,在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推行会计委派制,主要是在五大灌区试行。从当前的现状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派会计人员到下属基层单位,一种是委派会计主管(财务科长)到所属企业,还有一种就是在主管单位集中核算。这三种形式都是通过会计管理机构(财务处或财务科)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统派统管,被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等关系都留在委派机构,委派的会计人员不受服务单位领导的直接控制,也与服务单位利益无关。
   ��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相似性查重http://www.jiancetianshi.com
[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二、会计委派制推行中存在问题
  会计委派制作为在特定时期一种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有许多值得推广的优点,但它并非没有缺点和弊端。
  1.法律支持不足,过分地强调了人治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财政部1996年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章第六条又再次强调这一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实行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内部事务,是企业的最基本权利之一,这是任何人不能侵犯和干预的。因此对水管单位所辖企业而言,实行会计委派制缺乏必要法律依据和支持,而且过分的强调了委派人员的地位,这不符合现代企业的宗旨。
  2.会计委派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会计委派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委派的会计人员在企业既要从事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的计划方案的制订,又要从事监督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故很难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样,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监督效果可想而知。会计信息失真的真正责任承担者应是企业经营负责人,这是《会计法》赋予的义务。如果单位负责人的政治素质不提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难以解决,即使实行了会计委派制,也很难保证会计有效监督,甚至还会出现某些负效应。
  3.会计委派制不能超脱代理关系的局限性,会计职能也难以全面发挥
  会计人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在企事业中所处的地位更加尴尬,如果被委派的会计人员行使监控权,出于人们逆反心理的本能,就会增加协作过程的难度。如果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不仅行使监控权,而且在管理层中担任一定职务,不仅享有经营成果索取权,还拥有改变利润的权力,这显然会加剧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与经营者的利益趋同,从而导致会计与受派单位领导合谋问题的产生。
   ��三、建议和措施
  1.实行会计委派制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做保障
  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面临着法律的支持问题,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一条法律条款规定会计人员应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统管统派。相反,倒是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作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系,出台一套相应的法规做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会计委派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正常轨道。
  2.规范会计委派制委派方式
  在会计委派制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主管部门实施会计监管的不同要求,以及水管单位的业务规模,选择不同的委派形式。对于水管单位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创办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向其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监控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于一般小型企业可以由主管部门委派财务科长(处长);对专项资金和建设资金,宜采用“直接管理”形式;对灌溉站、泵站、抽水站和小水电站宜采用“财会集中制”形式,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对临时派出单位可采用“零账户统管”形式,即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实行统一核算,使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融为一体。
  3.实行会计委派制要处理好委派和受派两者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委派会计要坚持以单位负责人为主,委派会计为辅的原则,为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为其出谋划策。委派会计是监督的主体,派入单位及其负责人是监督的客体,委派会计监督权的行使,必须在为单位提供会计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开展监督。
  4.做好委派会计选拔工作,提高委派会计综合业务素质
  选拔被委派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委派的会计必须德才兼备、廉洁公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能遵守《会计法》和各项会计准则,坚持会计原则,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必须是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会计职称,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对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协调能力的考试考核,并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录用、竞争上岗。
   ��四、结语
  会计委派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水利系统实施会计委派制需要有一个不断磨合、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出现的新问题,并且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适时调整策略,使之与深化水利体制改革相配套,成为改革的重要动力。

相关文章: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04-26

余秋雨《文化苦旅》中传统文人形象解析04-26

试论魏了翁对实现蜀学义理化所做出的贡献04-26

从语用学角度看郭靖语言运用和理解特征04-26

透过红楼看清朝贵族的奢华饮食生活04-26

《剪灯新话•永州野庙记》叙事分析04-26

论《四库全书总目》对《汉纪》研究的意义04-26

苏南文化家族中的夫妻唱和——以孙星衍与王采薇为中心04-26

叛逆的石头04-26

“食臣枣”和“食巨枣”的辨析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