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募基金近年来在全球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新角色。中国作为亚洲最有前途的私人股权投资市场,得到国际大投行的青睐。虽然私人股权投资在中国的发展有很大的机遇,但是由于法律和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私募基金在我国还面临许多挑战。私募基金要在我国健康发展,还急需解决基础研究、退出方式等问题。
关键词:私人股权投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特点:募集方式不同;募集对象不同;投资更具有灵活性;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由于其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在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如何大力健康发展我国私募基金尤为重要。
一、私募基金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上世纪80年代在欧美慢慢发展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今这种资本投资手段已经发展成熟并壮大起来,在欧美资本市场饱和的前提下,国际投资者们纷纷看重亚太地区的发展潜力而开始向这一地区转移自己的投资重点。现在,美国、欧洲的基金和大投资机构都将中国作为重要的战略基目标。在中国,市场前景广阔,无论新兴或传统行业都有极大的增长空间,这对于本国的尤其是外国的投资商来说,有着巨大的利润诱惑。当前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大约有5000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略多于1/3,规模较大的单一基金数额估计2-3亿元。而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约为1600亿元,保险投资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资金总数超过了1000亿元,QFII增加额度之后将达到约800亿元的投资规模。
随着中国企业制度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升,投资银行、法律服务等支撑系统的迅猛发展,中国私人股权投资市场正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制度法律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其在中国的发展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私募基金规模较小
我国私募基金通常专指专门从事与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其内涵类似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内涵类似于共同基金(Mutual Fund)。共同基金的两个最主要的特征,组合投资(portfolio)和随时赎回。私募基金则不受这两个条件的约束。对冲基金在50年前刚刚出现,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对冲基金发展迅速,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25%。根据Tremont公基金中,到2003年,对冲基金管理的资产有6500-7000亿美元,这些资产分布在约5000个基金中,平均每个基金的数额超过1亿美元。同时,全世界的对冲基金数量有92%在美国,有7%在欧洲,只有1%左右的数量存在于亚洲和世界其他剩余地区,美国是对冲基金的主要控制地。我国的私募基金大部分的资金来源包括一些国有机构、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者。相比较而言,我国私募基金规模很小。据估计,我国A股市场的私募基金规模有5000-6000亿元,约合600-700亿美元。规模较大的单一基金数额估计2-3亿元,合3000-4000万美元。
(二)私募基金在国内的投资面临外国投资者的竞争
私募基金生存的重要条件是来源稳定的资金,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光受到国内储蓄、证券、信托、保险、外汇等理财产品的竞争,也受到外资金融机构开发的互换产品的竞争,以及外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对私人银行业务的开拓的竞争(私人银行业务的主要客户是高净值私人投资者)。据统计,截至2005年12月,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共有225家营业性机构和240家代表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796亿美元。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正在进入中国市场。外资银行在金融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对于开发我国市场也是有的放矢。例如渣打银行和荷兰银行在2005年5月推出的理财金融产品是比较典型的互换业务。而私人银行业务也受到外资银行,尤其是有经验的欧洲银行的重点关注。相比之下,我国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基金经理与资金方的特殊的私人关系维系。这对于发展一种可利用现代营销技术开发客户的业务是难以成功的。如果没有客户的资金,私募基金名存实亡。
(三)私募基金的身份得不到确认
可能是担心私募基金对市场的破坏作用,还可能是担心私募基金与国有机构合作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私募基金身份一直不能得到确认。加上我国对私人及其机构筹集资金有严格的限制,使得私募基金在证券市场投资的手段主要以短期投机为主。一般是做完一个波段后,将客户资金归还,并将剩余利润按照事先约定进行分割。其实,这种政府管制的方案既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正常发育,也不利于我国机构投资者能力的培育。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其趋利性是非常强的。如果市场不开放,私募基金发展就会出现畸形。
(四)运作机制尚未建立
美国的有限合伙公司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机制,较好地解决了风险投资中突出的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私人股权基金的运作至少涉及到三个主体: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企业家。为了规范和治理三方的关系,需要设计一系列复杂的合约条款和治理结构,包括:
1、私人股权基金的基金结构,用于规范和治理基金的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关。
2、私人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机制,用于有效激励基金管理人。
3、私人股权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的合约,用于规范和治理基金管理人和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上述三方面问题是私人股权基金运作的核心,然而目前国内对其认识不足,制度缺失,专业人才匮乏,在实践中难以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由于没有有限合伙制的法律制度安排,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态只能以公司的方式出现,单一的组织形态对风险投资的资金进入以及决策效率和激励约束机制等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基本还是以公司制形式运作。研究表明,公司风险投资存在先天缺陷,必须依赖与母公司的战略协同效应才能取得成功。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 /> (五)理念、工具和手段落后
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并不在其雄厚资本,而是在非组织结构货币方面:收集信息和对目标企业监控。这是私人股权基金投资管理的核心理念。创业企业在争取外部投资时存在如下障碍:代理问题;信息不对称;合同的不完备性和不可执行性。
国外学者和风险投资家在理论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机制,包括工具和手段,可以有效缓解创业企业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目前国内对其认识不足,很多创新工具的设计和使用仍面临制度约束,无法有效收集信息并对目标企业实施监控。
(六)退出方式不通畅
私人股权投资的退出虽是投资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成功的退出对于投资者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进而筹集新的资金至关重要。发达的IPO市场使得私人股权基金更容易筹集到新的基金,因此资本市场比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往往以IPO的方式实现退出。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健全的资本市场,私人股权基金更倾向于以出售的方式来实现退出。
我国大部分私人股权投资者最初希望在上海或深圳的证券交易所通过IPO实现退出,但事实证明在国内通过上市实现退出存在很多问题。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定权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更受关注的是急需筹集资金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与母公司关联度较高。因此,很多拥有国际资本支持的公司一般不考虑本土上市,大部分公司要么选择出售给战略投资者,要么公司自己进行股票回购,要么争取在海外上市。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相似性查重http://www.jiancetianshi.com
二、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几点建议
鉴于以上种种问题,为使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更快更健康的发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基础研究是国内整个投资行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随着股权分制改革的深入,股票数量将大幅增加,股票市场的博弈结构将变得更加复杂化,易变性增加。私募基金过去的如操纵股价、联合坐庄、内幕交易,以及行贿等这些落后甚至违法的盈利模式将不复存在。私募基金必须以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获取可靠的投资机会。加强基础性研究是理解市场的前提。基础研究是金融理论创新的源泉,也是当前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我国投资界需要大力加强的。
(二)加强私人股权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建设,消除制约因素
应加快法制建设的步伐,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发展的制度环境,积极培育和促进具备较丰富投资经验和较高声誉的本土私人股权投资机构群体的形成,拓宽企业年金、银行附属机构、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富裕个人等为代表的投资者的资金投向,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共同促进社会资金以基金形式参与到私人股权市场,推动储蓄资金的转化。
(三)基金管理人要加强自己判断市场的全球化眼光
基金经理在基金行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基金行业投资水准的主要代表是基金经理。我国证券投资行业虽然不乏人才,但要与QFII等这些老练的机构投资者竞争,尚有不小的差距,其中最突出的差距是投资的国际化眼光。私募基金作为有长远发展潜力的前沿行业,其资产管理人必须通过自己独立的、客观的判断用全球化的视角来评价我国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建立客观的估值体系,不人云亦云。在金融市场全球跨市套利的背景下,我国投资机构如果不能用国际化的眼光来判断国内资产,就难以对A股市场中的资产有一个可观的判断,从而易受他人影响,在对我国金融资产定价权争夺中失利。
(四)建立和完善以有限合伙为代表的私人股权基金
建立有限合伙制这一特殊的私人股权投资机构非常必要。未来发展风险投资的组织机构选择应明确以有限合伙为基本目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五)积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理顺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环境已发生许多积极变化,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推出中小企业板,并计划在此基础上推出创业板,为创业投资的股权增值和成功退出提供了新的渠道。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为包括创业投资、并购基金在内的私人股权投资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退出通道,为解决制约国内创业投资退出的瓶颈问题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参考文献:
1、时卫干.国际投资基金在中国[J].看世界,2006(1).
2、李晓明.私募股权基金的中国起步[J].中国投资,2006(11).
3、王巍.迎接私募股权基金的时代[J].中国金融,2007(11).
4、杨海霞.私募股权基金走到“阳光”监管下[J].中国投资,2007(6).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 />
相关文章:
美日互助保险公司监管及其对中国的启示.04-26
中国保险业集中度及其规模对绩效的影响04-26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深入研究04-26
社会保险缴费水平的效率研究04-26
保险受益权相关法律问题探析04-26
保险竞争力研究方法综述04-26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改革04-26
西方失业保险理论:评述与启示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