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经理人的报酬计划,以其超越传统薪酬模式的优势,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运用。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企业也开始实施股票期权制度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本文通过对几种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对比分析,得出了选用公允价值法的优势及使用公允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较为科学的结论。
关键词:股票期权 会计处理 方法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引进股票期权计划,并开始向公司内部的高层经理人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授予股票期权。经过多年的运作实践,到2006年末,我国沪、深两市共有41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其中有14家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
股票期权,是指企业所有者向包含经理人在内的员工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时期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其经济本质是对企业剩余价值索取权的分享。
股票期权产生的理论基础是企业经营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即企业的股东作为委托人,希望企业的经理人能够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然而由于经理人也有自己的目标,所以在企业实际的经营运作中,经理人并不完全考虑股东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股东考虑授予经理人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由于股票期权不能转让,所以在行权之前经理人没有任何收益,但经理人行权后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由此,经理人就可以获得出售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之间的差额收入,经理人可以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的股票。对经理人来说,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在期权的执行期限内,经理人可以行权也可以弃权。在执行价格既定的情况下,股票价格的波动给持有股票期权的经理人带来了取得未来收益的机会,这项可能取得的未来收益与股票价格成正比例关系,而股票价格正是公司经营业绩的体现。这样就将经理人的管理业绩与其报酬联系在一起,使经理人时刻把股东利益、企业利益放在首位,有效地提高了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对经理人长期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解析
(一)内在价值法
所谓内在价值,是指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的差额部分。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就越高;相反,差额越小,就表示该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低。如果股票市价低于行权价,则认为该项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
运用内在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会计部门首先应根据授予日当天的股票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出企业授予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即: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授予日股票市价-行权价)×授予数量,并根据计算出的股票期权内在价值来确定企业应向经理人支付的补偿报酬成本。企业确认的补偿报酬成本应在经理人剩余的固定服务期限内平均摊销。由于股票价格是不断波动的,则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重新进行确认,并对相关的补偿报酬成本和费用进行调整。行权期满时,如果经理人行权,企业会计部门应及时确认购股款收入,同时支付普通股;若经理人最终放弃行权,则冲销授予时确认的相关报酬成本和股票期权;若经理人中途离职,则丧失尚处于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企业会计部门应冲销以前确认的管理费用、股票期权以及尚未摊销的递延补偿性支出。
(二)或有事项法
企业将股票期权授予经理人后,经理人就拥有了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而经理人是否行权就取决于未来公司股票的价格。因此,股票期权可以看作是企业授予经理人的一项或有报酬,将股票期权视同或有事项来进行会计处理。进行会计处理时,在股票期权授予日,企业会计部门按执行价格和授予数量确认一项债权,同时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直到经理人行权后,再将债权转为现金。同时将预计股本转为股本。若经理人期满弃权或中途离职,则应冲销授予时确认的债权和所有者权益。
(三)三时点法
三时点法是将股票期权划分为三个主要时点进行会计处理。股票期权授予日。企业会计部门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确认企业股票的或有交付义务和或有股款收入,并在备查账中进行记录;股票期权行权日。在期权行权期,股票价格会不断变化,当股票价格上涨到经理人期望的价格时,那么经理人就会通过行权来取得收益,由于经理人行权,授予日登记在备查账中的或有认股款成为企业现实的现金收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支付的股本,两者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本溢价;股票期权到期日。如果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经理人放弃行权,那么应在备查账中冲销已经确认的或有认股款和或有股本。经理人提前离职导致股票期权丧失的会计处理与经理人放弃行权的会计处理相同。
(四)公允价值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股票期权具有不可转让、交易的特点,因而不可能通过活跃市场来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对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只能通过期权股价模型评估取得。目前,常用的股票期权估价模型是B—S期权定价模型,其主要公式:
V(P,T,X)=P[N(d1)]-X×e-KRFT[N(d2)]
d1=[ln(P/X)+(KRF+σ2/2)T]/σ
d2=d1-σ
其中: e为常数,e≈2.7138;P为期权对应股票的现价;X为执行价格;σ为预计股票价格波动率;KRF为无风险利率;T为待权期限;V为一股股票期权的价值。
此方法下,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的程序和账户设置与内在价值法大致相同。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运用B—S期权估价模型估算单位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而确定所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进行会计处理;并将确定的补偿报酬成本在经理人剩余的固定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由于公允价值在最初估算时就考虑了股票价格未来的波动情况,所以该法下无须每年调整相关报酬成本。经理人行权、放弃行权、提前离职的会计处理均与内在价值法相同。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 />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对比分析
(一)内在价值法
由于内在价值法计算简单,便于操作,易于股东理解,并且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和竞争能力,因而被我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纳。但内在价值法也存在着固有的缺点:股票价格是不断波动的,会计部门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和费用进行调整,会计处理繁琐易出错,会计记录缺乏内在一致性,为企业操纵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该法下股票期权内在价值为零时企业无须确认相关成本,这样就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另外,运用内在价值法确定的股票期权价值忽略了期权本身的时间价值,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或有事项法
或有事项法虽然易于操作,但是将股票期权视为或有事项的记账原则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规定相悖,导致企业资产虚增,违背了会计工作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另外,该法只在授予日和行权日进行会计处理,若行权价与行权日股票市价之间差额较大,会使企业费用骤增,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费用配比原则。若经理人最终放弃行权,企业就需要冲减已经确认的债权和所有者权益,有操纵资产之嫌。
(三)三时点法
从会计处理程序上可以发现,三时点法沿用了或有事项法的思想,所以也继承了或有事项法固有的缺点。运用三时点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仅将股票期权的相关信息在备查账中予以披露,使得企业授予的这部分股票期权所涉及的科目和金额无法纳入企业财务报表统一核算并集中反映。另外,在备查账中对股票期权进行登记,使会计表外的会计科目增多,增大了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
(四)公允价值法
公允价值法主要是通过数学估价模型来确定期权的公允价值,模型中考虑了预计股票价格波动率、行权期限等影响期权时间价值的客观因素,人为因素影响较小。公允价值法克服了内在价值法、或有事项法和三时点法的固有缺陷,是目前实务界公认的最科学的股票期权估价、计量方法。因而选用公允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内在价值法等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只是在一次性确认股票期权的价值之后,便不再考虑它们的即时市场价格,这些方法所反映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只是不同时点上企业股票价格历史数据的叠加,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股东及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依据财务报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进行评价,并很难对自己所需承担的投资风险做出合理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法,一方面可以随时把由于企业股票期权价格变动引起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动记录在资产负债表和相关会计报告中,及时、集中地进行反映,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即时价值一致;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法可以合理估算企业平价授予的股票期权价值,及时地将股票期权在授予之初就纳入表内进行核算,避免过多设置表外科目。
2.能够增强不同时期会计信息可比性。目前,金融市场发展趋于多元化,与股票期权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对于不同时间取得的相同的股票期权,可能由于取得成本不同而无法比较。公允价值法是以科学的数学估价模型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方法,能够表现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的共性,具有最广泛的适用性。并且,公允价值法估算得出的股票期权价值反映了由市场决定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考虑了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因素,使得不同时点授予或者由不同企业掌握的股票期权有了一致的公允价值,不同企业、不同时期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得到强化。公允价值法必将因其本身的巨大优势而在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中大量运用。
3.有助于保全企业资本和合理估计补偿报酬成本。从股票期权定义来看,它是一项到期是否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行权价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而事实上,股票期权也是一项有价值的金融资产。其价值会对企业的资产结构、资本数量产生重要影响。股票期权的价值能否被合理、准确地计量对于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内在价值法下,企业仅以授予日当天的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额确定股票期权的价值,忽略了时间因素对股票期权价值的影响,如果企业回购的股票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那么企业实际所承担的成本增大,企业资本也会遭受损失。公允价值法除考虑授予日当天的股票市价外,还考虑了时间、未来价格波动率等可能影响股票未来价格的因素,合理、准确地估计了股票期权的未来价值,在最大程度上对企业应承担的成本进行准确估算,降低企业资本受损的可能性,实现了企业对自身资本的保全。
参考文献:
1.郑贤玲.股票期权制理论与实践[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2.高闯.经理股票期权制度分析[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3.郑磊,吴超.金融工具会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4.李维友.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问题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6/fontbr />
相关文章: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改革04-26
西方失业保险理论:评述与启示04-26
县域保险市场营销体系构建04-26
论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04-26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04-26
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型研究04-26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资格研究04-26
财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证研究04-26
我国再保险监管框架构建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