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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6 16:16:45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摘要:外资金融机构尤其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无可非议地对中国的国内商业银行造成了冲击。但这同时是加入WTO必须的进程和金融市场不断完善的需求,也给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带来了警示、榜样和借鉴。
  关键词:外资银行;国有银行;中间业务
  
  一、外资银行在国内发展的现状
  
  从2007年4月起开始,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和东亚银行北京分行正式向本地居民开办人民币业务。四家银行均表示,虽然对开户的个人客户没有起存金额的要求,但账户余额如果低于一定金额,银行将收取不菲的账户管理费,四家银行中,客户至少需存入5 000元才能免去管理费。
  2006 年圣诞节前夕,中国银监会首次批准九 家外资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的分行转制为法人银行。选择法人银行后,外资银行就可以享受与中资银行相同的国民待遇,这充分显示外资银行想要融入中国经济,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信心。此番外资银行转制时值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过渡期届满。外资银行选择转制首要的原因在于政策的诱导和推动。从地域的分布来看, 外资银行机构仍主要集中在东、南部沿海城市, 并逐渐向内地推进发展。2004年, 银监会批准首批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开展人民币业务, 这些外资银行大部分设在上海和深圳。重点培育和发展了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经济区域等沿海经济发育完整地区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首选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以及以之为中心的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截至2007年3月, 在中国加人后的五年内, 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已经从沿海逐步扩大到内地共25个城市, 外资银行也可以异地开展业务。外资银行设立代表处最为集中的城市为北京、上海和广州, 三者分别占已设代表处总数的39%、28%和7%。伴随国家政策的鼓励以及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区域的不断扩大,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的地域分布也将不断向中西部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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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资银行与国内商业银行的比较分析
  
  (一)外资银行的优势
  1.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
  外资银行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和灵活、有效的管理方式以及多年来积累的金融市场竞争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而中资银行长期以来形成了较为僵化的机制,而且受行政干预比较突出,与国际竞争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2.服务水平和服务手段优势明显
  外资银行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采用全方位、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政策。 针对不同客户实施个性化服务, 凭借遍及全球的网络,为客户提供世界范围内全天候、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这种现代化的服务手段和技术优势,正是国内银行在市场竞争中的短板。
  跨国银行能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差别服务,对优秀持卡人和大商户的服务尤其全面和周到。
  3.金融创新能力强
  外资银行的创新能力比较强,中间业务利润份额突出。中国银行业创新能力十分有限,未能打破传统国内银行靠存贷利息差生存的局面,金融创新产品少,金融衍生产品之类的中间业务更少。中国商业银行的利润93%左右来自传统业务,这相对于证券、保险而言,银行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无论从规则、机构还是理念来看,已满足不了人们不断升级的金融需求[8]。
  4.资金实力雄厚, 赢利能力极高
  外资银行的实力比我们强,很多是经过几百年发展的成熟金融机构,再加上近年国际银行业的并购风潮,诞生了一批势力强大的银团。同时,外资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普遍低于中资银行而资本充足率通常较高,所以,它们的赢利能力也大大高于中资银行。
  5.激励机制健全, 对人才有极强的吸引力
  外资银行为吸引人才有一套完整的激励机制, 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员工能够不断地得到学习的机会; 员工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时, 都会相应得到较好的奖励; 另外,外资银行员工的高薪待遇, 能够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
  (二)外资银行的劣势
  1.监管环境:外资银行是在中国注册的法人企业,它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境内的所有金融法律和法规。过度的管制和服务壁垒容易使它们本身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无法发挥出来,产生“水土不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逐步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比如说,除了合规性监督,即检查外资金融机构是否符合法律的基本规定(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以外,中国人民银行还积极推行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监管,即监测其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在合理的风险范围之内[9]。
  2.非理性竞争:中资银行的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存在重大缺陷,外部有效监管缺位,容易造成中资银行在开展业务时会采取许多不理性的做法。
  3.金融市场欠发达: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开放才刚刚开始,外资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创新的许多金融衍生产品和避险工具,在中国的市场上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4.信用观念缺失:由于整个社会缺乏信用观念,外资银行在短期内可能会遭遇信贷风险。
  (三)国内商业银行的优势
  1.业务开展的基础比较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商业银行已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分支机构经营网点,深厚的客户基础。
  2.影响力较大。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群,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它们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相连的关系。
  3.营业网点和市场份额的绝对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银行业已建立起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就超过10 万家,且在市场份额上处于很大优势。
  4.银行体系实力大大增强。近年来,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核心的银行体系实力大大增强, 确保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目前,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进入世界银行的50强,并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
  (四)国内商业银行的劣势
  1.中国缺乏国内统一的支付结算系统。当前,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结算系统自成体系,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以及信用社没有独立的联行系统,汇兑系统要借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
  2.资产充足率低、资产质量较差。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充足率较低,不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限制了银行的发展速度和抗风险能力。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完成和加入WTO以后的新的国内国际形式,中国的银行业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将银行业的彻底改革推向了前台[10]。
  3.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机构设置体现为行政化和高度垄断,实行全国独立法人。定量风险分析仅限于对财务效益和清偿能力等的合规性调查,并不能在各银行经营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三、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对国内银行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体现了中国金融业开放的必要性:加快金融开放与发展,既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也是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在日益开放的金融环境中,通过引进、学习先进的银行管理和经营经验,有利于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商业化水平,完善金融体制建设。
  2.促进金融业竞争:由于外资银行的参与,中国银行业的产权结构以及国内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外资银行进入后,金融机构日益多样化,中国银行有了强大的竞争对手,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也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中国银行要保持业务经营的优势,就必须改善业务做法,提高服务质量[2]。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3.外资银行的进入可以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水平:外资银行参与国内竞争增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扩大中国商业银行资金融通的空间和范围,使中国商业银行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筹集、调度、运用资金,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
  (二)消极影响
  1.在客户、市场份额和人才方面与国有银行展开全方位的竞争。已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一般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跨国银行,凭借其全球统一授信体系以及强大的资金管理系统与国有商行形成了对客户的激烈竞争;目前,中国正处于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换的过程中,大多数在华外资银行都属于混业经营的模式,各外资银行在开展企业流动性资金管理、财务服务及咨询等方面拥有集团优势;外资银行实行本地化的人力资源政策,积极招揽有银行从业经验的优秀人才和银行市场营销人员。人才的流失又将恶化中国金融部门的相对竞争地位。
  2.金融服务市场的经营风险增加。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和管理机制还很不完善,抵抗外来金融风险的能力还很弱。在这种情况下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势必会给中国的金融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当前各国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缺乏协调,跨国金融机构在任何一国的经营失败都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从而影响其他国家金融业的正常运行。
  3.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管难度加大,加大了货币政策协调难度。加入WTO 后,中国将面临国际市场的冲击,由于抗风险能力弱,大批企业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使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增大,增加了金融监管难度。外资银行的进入加大了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实施的难度,降低了外汇管理政策的有效性,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效果,增加了人民币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11]。
  中国现在有70多家外资银行。去年,其中很多银行的净利润不值一哂,从银行业监管机构提供的零星数据可以推算出,所有这些外资银行的总收益可能仅为10亿美元左右。外资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不过是区区的2%。当然,预计这些数字将出现大幅增长: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到2010年,它们的净利润将增长约两倍。去年,在监管规则变动之后,包括汇丰与花旗集团(Citigroup)在内的约20家外资银行,通过在当地注册法人银行,距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参考文献:
  [1]刘隆亨.银行金融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曾文革.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74-176.
  [3]柴青山.银行改革与金融监管[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4][美]Center for Financial Training.银行与金融系统[M].关颖,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5]康书生.银行制度比较与趋势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6]李玫.银行法[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7.
  [7] William A. Lovett, BANKING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LAW[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8]季爱东.银行新中间业务与法律问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67.
  [9]吴志攀.金融法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70.
  [10]曾康霖,高森辉.中国转型期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17.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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