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 《圣经》 习语 认知解读 概念隐喻理论
摘要: 概念隐喻是人类的一种认知现象,是认知隐喻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介绍和评价了Lakoff & Johnson(1908)的概念隐喻理以及《圣经》习语的特点,回顾了学者对《圣经》习语的阐释,进而论述了概念隐喻理论对习语的理解所起的作用。之后,通过对习语“Salt of the earth,Light of the world.”(地上的光,世上的盐)的认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从认知角度对宗教文本进行分析,可避免陷入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从而把握文本的主旨。笔者同时指出,鉴于读者概念域的千差万别,对同一文本的释读必定极具开放性,这也是认知科学的显著特征之一。
1.引言
美国学者G.Lakoff和M.Johnson在1980年发表了《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书中指出:“隐喻无所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语言中、思想中。其实,我们人类的概念体系就是建立在隐喻之上的。”概念隐喻理论起始于此书,我们以一个概念去理解、建构另一个概念,于是也以一个概念的词语去谈论、表述另一个概念,这就是“概念隐喻”。它提出“源域”、“目的域”、“恒定性”和“映射”等概念。这些概念现在已经成为大家讨论隐喻性语言现象时共同使用的术语并构成一个特定框架。在这个框架里所作出的一些发现和这个框架的一些基本原则也已经被广泛应用到许多其他的研究领域之中,这些领域涉及语言学研究、文学评论、音乐理论、宗教探究、计算机科学、政治和经济等领域,并取得丰硕成果。
最近二三十年来,国内外的语言学家开始对传统的有关英语习语的观点不断提出质疑,纷纷从方兴未艾的认知语言学的角度重新认识英语习语的形式、意义、句法功能,以及与隐喻、转喻的关系等。许多习语、诗歌甚至是篇章都可以被看成是隐喻,来满足人们“用一种迥然不同领域的经验理解另一领域的经验”的需求(任绍曾)。与此同时,西方将《圣经》作为文学所进行的研究可谓如火如荼,不少学者也将《圣经》作为应用语言学研究对象。宗教因其无形性的关系和状态,其语言常常建立在意向图式上。隐喻作为一种认知物质世界的抽象观念的方式,常常易于在宗教语言中被使用。《圣经》是人类历史上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不仅为文学提供了大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题材,而且给语言注入了充足的血液,英语习语就是如此,了解这些习语的由来,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语言。英语中的习语为数不少来源于《圣经》,如:Apple of the eye(掌上明珠),Good Samaritan(乐善好施者),Judah’s kiss(口蜜腹剑),Salt of the earth,light of the world.(社会中坚,中流砥柱)等。
2.《圣经》习语的特点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指出:习语,英语称作idiom,源于希腊文中idiom和idiomatikos,原意指“特殊”或“特殊的”。习语是指某民族或某国家之语言或方言(The language or dialect of a people or country)。习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讲,习语包括成语、谚语、格言、俗语、典故、俚语和歇后语。习语作为一种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是一种语言里的某些部分经过长期的反复使用而形成的形式固定、比喻深刻的短语,是不容任意而为的、随意更改的,它生动地反映了某民族或国家的生活习俗、思维方式及宗教信仰等民族心理因素。英国专栏作家约翰·欧·伦敦说:“习语就像小精灵用语言来恶作剧,拜托一切传统格式,自鸣得意。如果没有习语,就没有生动的思想交流。”英语中的习语多数源于宗教和古希腊神话。由于《圣经》中的故事广为流传,形成了大量的习语。贯穿于《旧约》至《新约》始终,习语随处可见。
《圣经》中的习语具有以下这些特点。首先,习语来源和表现形式各式各样,它主要是通过采取类比的手法,借用一定具体的自然事物或人类活动来阐述抽象的宗教意义。它植根于人们日常生活,通俗而生动形象地描绘人情世态,具有“世俗现实性”。习语描述人们的日常生活,采用人名、地名、动物名及日常事物来描述。例如有,人名:Adam’s apple(喉结),as wise as Solomon(极其智慧),Moses’rod(愤怒的杖),raise Cain(暴跳如雷),Benjamin’s Mess(最大的份额);地名:garden of Eden(伊甸园);动物名:lion in the way(拦路虎),lost sheep(迷途的羊)等。其次,习语采用现实文学叙事手法,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通过故事叙述表达抽象的比喻意义,圣经习语多数出自圣经典故,具有“强烈的故事性”。比如,有名的“犹大之吻”(Judah’s kiss),描述犹大出卖耶稣的故事。再次,《圣经·新约》习语有很大的互文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因整本《圣经》从旧约到新约历史长久及其内容贯穿始终的一致性,故在《圣经》中常常能看到一致或意义相近的表达。比如,基督教义强调的“耶稣是光”的教义,在《圣经》中多次出现(《赛》60:1,《约》1:9,《1约》1:5),是多么惊人的一致。《新约》习语的互文性还表现在“同观福音问题”中。该问题是指《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许多内容是重复或者相似的,故可以放在一起彼此对照、相互补充。三福音书中出现的习语也出现类似的情形。比如,plank in the eye(自身的问题),《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都有描述,并呈现惊人的相似。习语在人们所熟悉、易懂的故事情节中井然有序地推进,然而到故事末尾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使人始料未及并产生故事之外的联想。比如,the lost sheep(迷途的羊)(《太》18:12-13,《路》15:4-7),牧羊人为了寻找一百只羊中走失的一只,把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并请邻舍来一同欢喜。就是这种出现人们认知域中的“凸显结构”引发人们去思考该习语的“言外之意”,从而感受到上帝的博爱。
3.《圣经》习语的阐释
3.1阐释简述。
《圣经》(Bible)是一部基督教的经典著作,其教义和思想奠定了西方文化和思想的基石。其中蕴藏着丰富的哲理(箴言书)和道德评判(宗教说教),也是语言文学研究的重头戏。对《圣经》文本的研究多数从其文化涵义、宗教象征意义展开,进行文学评论。对《圣经》习语的研究则更多从其修辞学、句法学、美学以及习语形成影响因素(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视角进行。以下重点就从认知视角对《圣经》中习语进行阐释。
3.2认知阐释。
《维基百科全书》中对习语的解释是“An idiom is a phrase whose meaning cannot be determined by the literal definition of the phrase itself,but refers instead to a figurative meaning that is known only through common use. In linguistics,idioms are widely assumed to be figures of speech that contradict the 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however,this has shown to be a subject of debate.”并指出:“习语是逐渐口语化的隐喻……许多习语建立在概念隐喻基础上。”从此种定义我们可以认为《圣经》习语是以来自自然界以及普通生活中鲜活具体的事物去阐释或教诲某个抽象、新颖的宗教教诲。这种理解实际上暗含了Lakoff & Johnson的“概念隐喻理论”中两个概念域映射的观点(Lakoff & Johnson,1980)。
我们先来看隐喻解释机制。在概念隐喻的理论框架中,隐喻被认为是把一个概念域(源域)的结构直接映射到另一个概念域(目的域)(Lakoff &Johnson,1980,Johnson,1987,Turner,1987,Lakoff & Turner,1989)。在此,“概念域”指的是一个巨大的知识结构,比如我们关于“旅程”、“做梦”或“教育”等概念所具有的知识。同时,我们知道隐喻不能进行字面的解释,它具有字面表达没有的特征,它不是一种特殊的含义,而是对一种意义进行识解的特殊过程的结果(Croft & Cruse,2006)。例如,《圣经》习语“apple of the eye”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成“眼中的苹果”,而是通过隐喻识解过程理解成“眼中的瞳仁”,进而达到中文中“掌上明珠”的意义。“apple”一词被采用为表示“瞳仁”,首先因其是当时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形体上最圆的物体。再者因为《圣经·出埃及》中所描述的“keep me as the apple of the eye”,所表达出的“珍贵的”意义。从而“apple of one’s eye”指某人最珍爱的,瞳仁指某人最珍爱的,眼睛指珍爱的人。用Lakoff的隐喻理论进行解读,“珍珠”和“手掌”是源域,“珍爱的”和“珍爱的人”是目的域,通过运用源域到目的域的对应映射,达到习语意义理解的目的。对一则《圣经》习语的理解不仅要调动读者的图示映射(schema mapping),同时还要调动文本信息、读者自己的阅读经历及相关社会日常生活知识。其中文本信息包括习语出现的上下文背景以及它对该词语比喻意义的解释。阅读经历主要是指读者在阅读时对同一词语在同一著作不同处的关联,即前文提到的“互文性”。相关的社会日常生活知识指的是读者对当时当地社会历史文化生活背景的了解,比如苹果是当时社会最常见的被珍视的也被认为是最圆的物体,而中国则将珍珠视为最圆、最有价值的物体。因此了解相关的社会日常生活知识也是准确把握习语内涵所必需的。在下文中,笔者拟在隐喻理论的框架下分析一个著名的《圣经》习语——“Salt of the earth,light of the world.(地上的盐,世上的光)”,以检验概念隐喻理论的解释力。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这个隐喻是耶稣“登山宝训”中,其所在的语境可帮助我们理解比喻的意义。耶稣教授他的门徒有关天国的律法。这一点没有比“登山宝训”所作的总结更恰当的了。这种上下文可以说构成了该习语的一个基本输入域,使读者很容易地理解到该比喻要揭示的意义:我们应该做怎样的人。首先我们用隐喻机制来对其进行解构,“地上的盐,世上的光”被比喻为基督徒在世上必须成为众人的榜样。耶稣用其丰富的象征意义来表达基督门徒当有的生命质素、道德品行和具体生活中的行事为人,从而引申到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中坚、中流砥柱”。“地上的盐,世上的光”这个《圣经》习语中,我们很容易读出“基督徒是盐,基督徒是盐”的比喻意义。根据Lakoff的隐喻理论——TARGET IS SOURCE模式,我们知道,“盐”和“光”类属源域,“基督徒”类属目的域。下图清楚表示出其对应映射关系。
3.3“盐”和“光”的“源域”、“目的域”及其认知解读。
随着习语意义的认知解读渐渐清晰,如此解读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宗教原本想表达的说教意义。正如著名英国神学家约翰·斯托得讲述的:“这两个比喻指出了基督徒要进入非基督徒的社会,就像盐渗入肉块,光穿透黑暗一样;这两个比喻也表明耶稣希望我们影响和改变社会,像盐可以防止腐烂,光可以减少至少驱除黑暗一样。”同时,“光”和“盐”映射到“基督徒”,我们能分别从《圣经》中找到充分理据,如“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但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4:18)“物淡而无盐岂可吃吗?蛋清有什么滋味呢?”(约伯记,6:6)“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就可知道怎样回答各人。”(歌罗西书,4:6)并且这些“互文性”句子所表达的意义,实际上形成了这样一个贯穿始终的概念隐喻:Life is a Journey,Life is a battle.或更具体地表述为:A Christian is a Journey,a Christian life is a battle.因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的概念域之间是如何进行对等映射的。
如前文所述,概念映射可以反映两个概念域中对等的部分,但不能完全揭示目的域的“言外之意”,需要我们借助其他因素来渗入理解《圣经》习语的意义。对“地上的光,世上的盐”的内在涵义的把握还要依赖其他因素,如前面提到的文本信息、读者的阅读经历及相关的社会文化(包括宗教的)知识等。我们回头看到此习语出现的语境,盐和光都是日常生活中平常的事物,但是确是必需的,以及在后文中提到“你们是世界的灯。造城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包括习语本身词语使用“地上的”、“世上的”此种“互文结构”,如此促使一个“凸显结构”的形成:我们做盐做光要积极勇敢,不分种族、国界,以基督徒当有的生命质素、道德品行和具体生活中的行事为人积极见证耶稣基督这一光的本源。至此,“我们应当做怎样的人?”这个问题便有了一个水到渠成的答案。
4.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认知语言学中的一些理论框架,特别是“概念隐喻理论”对《圣经》中习语有较强的阐释力,辟出了宗教文本分析的一条路径。读者对某一宗教文本的释读取决于其社会文化背景、受教育的程度等诸因素。这些因素具体到读者个人都是动态的。所以任何对某一文本解读都不是唯一的、终结性的,而是开放的、无限拓展的,这正是认知语言学及其交叉学科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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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lunwentianx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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