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较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和地位
现代英语教学法提倡听说(读)领先和模仿,特别是当前使用英语新教材进行教学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也容易走向另一极端,即忽视自觉的学习手段,特别是忽视比较,忽视指导学生运用“英英比较”和“英汉比较”进行学习,从而失去它们在英语教学中应当充分发挥的作用。
古今中外很多名家学者都非常重视英语教学中比较的作用。众所周知,恩格斯是一位卓越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家,他很重视比较的方法。苏联语言心理学家阿尔捷莫夫说:“把外国语和本国语进行比较,就更易于掌握国语,并能深刻地认识本国的语言。”鲁迅则谈得更为明确:“倘苦要知道外国那一句,就是中国的那一句,则教师愈会比较,就愈有益处。否则,发音即使准确,所得的每每不过一点皮毛。”现代语言学家张中行先生认为:“两种事物,有同有异,可以比较,也应该比较。比较清楚了,可以有所知,总比不知好。何况还有不小的益处。”吕叔湘先生也认为:“一种事物的特点,要跟别的事物比较才显出来。拿汉语和英语比较,汉语的特点和英语的特点都显出来了,这种比较研究,对于教学很有用。”比较在英语教学中的地位一直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最早从科学角度倡导在英语教学中进行本族语和英语的系统对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翻译的是德国的马盖尔。他从事英语教学活动的期间正是语言学研究中历史比较法的流行时期,马盖尔根据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在翻译法的基础上创建了翻译比较法。自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前苏联英语教学界也确认了“比较”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广泛地使用了比较教学,提出了自觉对比法。50年代末,又吸收其他英语教学法的长处,提出了仍然充分重视双语比较的自觉实践法。此外,还有从初中中期开始,各门功课都用双语教学的沉浸法。60年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教授提出的认知法也强调了比较的作用。近年来有些国家的语言研究和教学工和者还提出并形成了比较教学的新学科——语言国俗学或语言国情学。从报道杂志报纸和我们亲眼目睹的教学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广大英语教师和语言研究者们都在大力探索“比较”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逐步确立它拥有的地位,其成绩和经验是不能低估的。
诚然,由于语言教学受教育学、心理学和民族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复杂影响,英语比较教学迄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但总的说来,尚处在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中。然而,我们也不能同意某些英语教学法那种排斥和贬低“比较”在英语教学中地位的极端观点。例如,直接法认为,在英语教学中要排斥比较,要立足于单纯模仿和机械操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掌握地道的英语。但实际上除了在学习的起始阶段可以借助实物、手势和表情,进行单纯模仿和机械操练外,随着学习的深入,要求用英语表达主观对于极其复杂的、不断变化着的客观世界的反映和感受,尤其当要表达抽象概念时,如果光凭单纯模仿和机械操练就很难以为继。功能——意念教学法甚至主张在教学过程交际化的大背景下,对因母语习惯影响等原因导致产生的虽不影响交际活动的语言错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不通过“比较”或其他方法去纠正,这至少是不够明智的做法。
而且即使在起始阶段,直接法和功能——意念法等也不可能完全排除比较。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在具体教学时,如教师指着一张书桌说:This is a desk.虽然教师并未说汉语,但学生还是会依赖感觉器官的感知和母语的认识才能了解desk是“书桌”,所以尽管教师没有作比较,但不能说学生没有双语比较的思维活动。第二,通过教学实践,即使像大力提倡直接法的代表,如英国的应用语言学家和英语教育家帕默也终于认识到培养学生新的语言习惯时需要利用比较,利用旧语言习惯中有用的部分,即母语和英语中完全相同的部分。听说法的后期听说法或称之现代听说法也极为重视“比较”的地位。例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莫尔坦等在总结听说法的五项教学原则时就指出:英语的内部结构要进行对比分析;本族语与所学英语的结构也要进行对比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学习难点,把主要精力放在攻克难点上。“有比较才有鉴别”是中国的俗语,而英美人则说:There can be no differentiation without contrast.这说明“比较”在各民族中都是一直广为实践的,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和地位更是毋庸置疑的。
究其原因,若从哲学理论上说,大凡各种事物都存在普遍性和特殊性,语言亦是如此。各种语言都有其特殊的规律,但也有其共同的原理。而“比较”就是要找出它们的异同。只有比较,才能准确地掌握某种英语的特点和规律;也只有比较,才能显露出具体语言的结构特点,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某种语言结构的本质。
从心理学上看,英语的学习通过比较也大有益处。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认为,人对语言的掌握是建立人的第二信号系统的过程。而学习英语实际上是建立一套新的第二信号系统。它是在母语,也就是原有第二信号系统业已牢固形成,即有了自觉的母语习惯的条件下进行的。母语习惯是一种动力定型。(即动型)动力定型一旦形成,便有强大的保守性。如果听任这种原有的第二信号系统或动力定型自发起作用,则对新的第二信号系统的建立的确是弊多利少。但如果事先能自觉采取双语或多语比较,并辅之相当练习的措施,那么对两种语言中相同的部分就能充分认识并直接借用,促进其正迁移的积极导引作用;对不同的部分,就能充分掌握并主动防止,抵消其负迁移的消极干扰作用。这就是心理学上的“对比分化”原理起了作用。经过对比,从双语泛化到双语分化。
从以上分析,足见“比较”在英语教学中的主要作用是:能够更清楚地认识英语的结构和本质,能够预言、解释、改正和消除母语对英语学习可能产生的错误。因此,我们应当主动地应用比较,极大地提高英语教学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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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语教学的比较原则
任何教学法和教学手段总是为具体的教学目的服务的。为了保证促进卓有成效,就必须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开展活动。同时,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使用,往往要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限制,因此制定一些原则是必要的。在英语教学中应用比较,也必须遵循比较的原则。
1. 可比和实用原则
(1)可比性。两物相比,必须彼此相当,有其共同的基础。否则,比较就没有意义。例如,英汉两种语言的声调和语调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因此难以比较。也绝不能把彼此并不相当的项目放在一起比较,或主观地把两种语言里的相似材料拉扯成同等关系,进行“比附”。如“太阳红”,不能译成sun red;“我在教室里”,不能译成I am in classroom。
(2)实用性。指以提高学生实际使用语言的能力为目的。教师多用实例,以所学的语言事实作比较,便于化解教学难点,串联、巩固学生已学的知识。例如,汉语的“我生病了”,英语说“I’m ill”。汉语习惯以动态的词来表示,而英语只要有可能大多用静态的词表示。对这些语言现象,教师指出不同的表达习惯就可,不必说明英汉语的动态和静态的词汇理论问题。
2. 适应和启发原则
(1)适应性。比较具有一定的适应性。我们常说教师备课要吃透两头,一要熟悉教材,二要了解学生。
那么“比较”也就不能一成不变,不仅不同的教学内容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在比较时程度、范围和方法各不相同,即使是相同的教学内容和相同年级的学生,虽有共同的规律可循,但因为具体条件不同,就不能满足于固定不变的比较模式。例如,英语中有这样两个句子:
Please tell me when he comes. 当他回来时,请告诉我。
Please tell me when he will come. 请告诉我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两句话的词汇、语序等基本相同,但表达的意义大不一样。对于低年级学生,经过比较使其明确句子表达的不同意义即可。但对高年级学生,通过比较,不仅要让其明确句子的意义,还应该帮助学生解决状语从句和宾语从句混淆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状语从句中不用任何形式的将来时这一概念。
(2)启发性。指的是教师应该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对语言材料进行比较,不要搞包办代替的“一言堂”。同时还指应以归纳法原则进行比较数学。即尽量用归纳法,少用演绎法。因为演绎法教学过程简便,虽然省时省力,但容易形成“注入式”教学,不过有时遇到难以归纳的语法规则,可以使用演绎法。复习时,更可以归纳和演绎交替运用,也就是综合和分析交替应用,这也是一种比较,将使学生对所学的东西印象更为深刻。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例如,在教学某些动词后带的宾语从句必须使用虚拟语气的语法规则之后,可以依次向学生展示下列一组句子:
I suggested that the meeting (should) be held the next day.
It was suggested that the meeting(should) be held the next day.
My suggestion was that the meeting(should) be held the next day.
This was my suggestion that the meeting(should) be held the next day.
经过启发,让学生自己观察和比较,就能归纳出动词suggest所对应的名词suggestion在表示虚拟语气的主语从句、表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中使用的方法。
3. 侧重和层次原则
这主要是调整阶段侧重性和层次的延伸性。先说阶段的侧重性,随着教学时间的推移,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英语教学里诸种关系的变化,按照不同的教学阶段和不同的具体条件,比较教学也应该有轻有重,循序渐进。一般来说,学生在英语的初级感知阶段,不必比较或尽量少比较。但当有了一定的英语感性认识以后,比较就可以增多些。例如在起始阶段,就仅仅侧重于语言的对比。既可以进行英语的前、中、后单元的对比,单元音和双元音的对比,辅音中成对的清浊音对比等的“英英比较”,也可以进行英语和汉语中相似音对比的“英汉比较”。而至于语法规则和语言现象就暂时不必比较。又如,在教学定语从句的起始阶段,可以通过合并单句的比较来启发学生,让他们较快地掌握定语从句。如:
Tom is a worker. He is standing there.
Tom who is standing there is a worker.
但在学生初步掌握了定语从句之后,可以把侧重点转移到与其他从句的区别上。让学生自己观察和比较,从而深化对定语从句的认识,也有利于对其他从句的进一步了解。例如:
The truth(that he found)has been proved.(含定语从句)
The truth(that the earth is round)has been proved.(含同位语从句)
It is the truth(that the earth is round).(含主语从句)
因此,如果教师能把握住不同阶段具体的教学要求,就可以自觉地控制、调整比较的侧重面和侧重量,从而更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
再说层次的延伸性。事物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纵深发展的。英语教学中的比较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延伸渐进过程。例如,当教学英语复合结构时,拿其最基本的形式和汉语兼语式相比,很快就能让学生领悟到英语复合宾语的特点。如:
They called him Tom. 人们叫他为汤姆。
I had my hair cut. 我叫人给我理发。
I will have someone come. 我要让一个人来。
The teacher told him to buy a book. 老师告诉他去买一本书。
但汉语兼语式有个条件,即前面的谓语动词是“使、叫、要、让、请、劝、派”等使役(令)性动词。而英语的复合宾语却不受此限止。所以如仅就汉语的兼语式与之比较,还是单一层次的。随着学习的深入,应该进行更多层次的比较。像汉语中部分“主谓词组”作宾语与英语复合宾语的比较。如:
I saw him in a tree. 我看见他在树上。
She heard her daughter singing. 她听见女儿正在唱歌。
进一步还可把汉语中部分“得”字句与英语复合宾语比较。如:
He worried his hair white. 他愁得头发都白了。
The soldiers beat the enemy into howling. 战士们揍得敌人乱叫。
如果教师有一个总体的比较方案,把某种语言层层推进比较,教学效果会更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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