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胡先辅文学批评散论

时间:2024-04-26 15:12:36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作为我国植物分类学的奠基人,胡先辅先生早年曾写下数量可观的文学批评论着,是《学衡》派的骨干人物、著名的文化保守主义者。其言论不合时宜,包含着顽固、意气和偏执,但也表现出一种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直率和坚持。而其中许多思考的深度使这些论着无论在当时还是今天都具有独特的价值。
  关键词:胡先脯;早期文学批评;文化保守主义
  作为我国植物分类学的奠基人,胡先辅先生早年曾写作了数量可观的文学批评论着。这些论着,虽在当时文化保守主义者阵营中得到了拥护,也曾引起新文化运动激进者的反击,但客观地说,它们在当时社会的影响是微弱的。影响微弱并不是由于这些思想完全没有价值,而是由于在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蓬勃开展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在主流话语的霸权之下,文化保守主义者的言论不合时尚,不好听,不响亮,难以引起人们认真倾听的兴趣。
  不过,从另一角度来看,也许正因为这些言论的不合时宜,反而现出了一种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直率和坚持。这种坚持中也许包含着顽固,包含着意气和偏执,但其中许多思考的深度却使这些论着无论在当时还是今天都具有独特的价值。
  一、从温和的讨论者到有力的批判者
  胡先骗文学批评的主要观点包含在下列文章中:
  《中国文学改良论(上)》(原刊于《南高校刊》,转载于《东方杂志》第16卷第3期,1919年);《欧美新文学最近之趋势》(《东方杂志》第17卷第l8期,1920年);《评(尝试集)》(《学衡》1—2期连载,1922年),《论批评家之责任》、《白璧德中西人文教育说(译文)》(《学衡》3期,1922年),《评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学衡》18期,1923年),《文学之标准》(《学衡》31期,1924年),《评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青鹤》2卷4期,1933年),《建立三民主义文学刍议》(《三民主义文艺季刊》创刊号,1942年)等。
  胡先骗文学评论写作集中在1919—1924年之间,此后虽仍有文学批评论着发表,但只是偶一为之。以1919-1924年之间发表的论着来看,胡先骤的文学批评以1922年《评(尝试集)》发表为标志,分为前后两期。前期的《中国文学改良论》、《欧美新文学最近之趋势》两篇文章,重在阐明观点,意在匡正激进派观点中的片面之处,用意恳切,笔调温和,此后的文章则论战性明显加强。
  《中国文学改良论》是胡先辅现存最早的文学评论,在这篇文章中已经表现出其文学批评的主要观点:中国文学需要改良,但这种改良不是简单地用白话推翻文言。他认为新文学的倡导者全盘否定中国古代文学成就的态度过于偏激,对社会有负面影响,进而提出不同于陈独秀、胡适“文学革命”说的“文学改良”论。
  他批评“今之言文学革命者,徒知趋于便易”,提出“白话不能全代文言”;又指出“模仿”与“脱胎”之区别,“陈陈相因,是谓模仿,去陈出新,是谓脱胎”,认为文学之进步,都需要基于前代文学之即出,“居今日而言创造新文学,必以古文学为根基,而发扬光大之,则前途当未可限量。”他主张言文不必合一,文学须有文采,“文字仅取其达意,文学则必于达意之外,有结构,有照应,有点缀,而字句之间,有修饰,有锻炼。”“白话之适用与否为一事,诗之为诗与否又一事也,且诗家必不能尽用白话”。胡先骗阐明了自己的文学改良观:“欲创造新文学,必浸淫于古籍,尽得其精华,而遗其糟粕,乃能应时势之所趋,而创造一时之新文学。”
  此文一出现,立即受到胡适的学生罗家伦的辩驳。1919年5月《新潮》一卷五期刊出罗家伦《驳胡先辅君的(中国文学改良论)》一文,认为胡先辅的《中国文学改良论》实是毫无改良的主张和办法,只是与白话文学吵架,其意见既不中肯,也不服人,而且意义文词都太笼统,不着边际。
  即便受到批驳,胡先骗也并未改变温和的态度。接下来刊发的《欧美新文学最近之趋势》是胡先骗第二篇有关文学的论文。这一文章的写作目的也同样是出于纠偏:“(今日)社会青年,但知新文学之一鳞一爪,而未能有一有系统之研究。……故愿以近代欧洲文学之历史及新文学最近之趋势,与夫写实主义与新浪漫主义代谢之迹,为一般嗜新文学之青年读者陈之”。从通篇来看,尽管如《中国文学改良论》一样,《欧美新文学最近之趋势》一文包含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但他对欧美文学的历史、现状和新的发展走势的评说,应该说是持中、公允的。

  但到了1922年《评<尝试集)》发表时,胡先辅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胡先辅花了20天的时间写出这篇两万多字的长文。他结合中外文学史实和理论,批驳胡适新诗创作和文学革命理论的不当,最后得出《尝试集》不仅没有价值,而且还将扰乱思想的结论。胡先骗在文章的《绪言》中即将《尝试集》中的诗作分门别类:“以172页之小册,自序、他序、目录已占去44页,旧式之诗词复占去50页,所余之78页之《尝试集》中,似诗非诗似词非词之新体诗复须除去44首。至胡君自序中所承认为真正之白话诗者,仅有14篇,而其中《老洛伯》、《关不住了》、《希望》三诗尚为翻译之作。”他认为剩下的11首新诗,“无论以古今中外何种眼光观之,其形式精神,皆无可取”。由此可见,胡先骑是完全否定了《尝试集》,他还用语尖刻地说“胡君竞以此等著作,以推倒李杜苏黄,以打倒黄鹤楼、踢翻鹦鹉洲乎?”《评(尝试集>》的这种“严厉”和“苛刻”与写作《中国文学改良论》时的温和已相去甚远。
  这种态度的转变并非由于个人的恩怨。早在1916年,胡适应陈独秀邀请撰写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就曾以胡先辅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的词作《齐天乐·听临室弹曼陀铃》为例进行批评,说胡先辅的词里是“一大堆陈词套语”:
  “今试举吾友胡先辅先生一词以证之:‘萤萤夜灯如豆,映幢幢孤影,零乱无据。翡翠衾寒,鸳鸯瓦冷,禁得秋宵几度?么弦漫语,早丁字帘前,繁霜飞舞。袅袅余音,片时犹绕柱。’此词骤观之,觉字字句甸皆词也,其实仅一大堆陈词套语。‘翡翠衾’、‘鸳鸯瓦’用之白香山《长恨歌》则可,以其所言乃帝王之衾之瓦也。‘丁字帘’、‘么弦’,皆套语也。此词在美国所作,其夜灯决不‘萤萤如豆’,其居室尤无‘柱’可绕也。至于‘繁霜飞舞’,则更不成话矣。谁曾见‘繁霜’之‘飞舞’耶?”尽管受到胡适的点名批评,胡先辅却并未还击,即使在3年以后,着手写作《中国文学改良论上)》时,其态度也是温和的:“在陈(独秀)胡(适)所言,固不无精到可采之处,然过于偏激,遂不免因噎废食之讥。……(某)素怀改良文学之志,且与胡适之君之意见多所符合,独不敢为鲁莽灭裂之举,而以白话推倒文言耳。今试平心静气,以论文学之改良”。为什么写作《评<尝试集)》时的胡先骗不能保持原先的那种“平心静气”呢?
  此中原因,据崔新梅在其硕士论文中的分析,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此一时期,胡先辅周围有很多创作旧体诗的诗人,他们时常一起切磋学习,胡深受影响。其二,学风的影响——“五四”前后,与北方“新而较空”的学风相对,南方的学风则“旧而较实”。《学衡》能公然在南京树旗,与北方的新文学分庭抗礼,正是流风所及,反过来它又推动了这种学风的形成和流传。《学衡》创刊,同盟形成,胡先骗的文学观念有个趋同的过程。其三,胡适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时当胡先骄、梅光迪等就新诗问题有过当面争论,这对胡先辅写作《评<尝试集)》可能产生过影响。
  笔者以为,导致胡先骗态度转变的另一原因,还可能因为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对林琴南等老一辈文人的态度。当时,林琴南对新文化运动不满,出手作文争论,但是由于他不懂西文,未能抓住对方的要害,再加E对手文笔辛辣、态度偏激,结果十分狼狈地败下阵来。林纾是胡先辅在京师大学堂的老师,陈独秀、胡适等对待林纾的态度,显然令胡先骗耿耿于怀。这应是胡先辅与胡适进行笔战中态度逐渐激烈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建国后的思想改造运动中,谈到这桩已经过去多年的往事,胡先辅仍然是这样说:“胡适诸人欺侮林琴南等老先生不懂英文,我却引经据典,以西文的矛来陷胡适的西文的盾。在当时我是自呜得意的。”
  这一点在接上来胡先骢所作的《论批评家之责任》一文中多有印证。在这篇文章中,胡先骗提出“批评之道德”、“博学”、“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具历史之眼光”、“取上达之宗旨”、“勿谩骂”等六条批评家的责任。在这六条之中,就有“批评之道德”、“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勿谩骂”三条涉及到批评家的态度,批评当时之“批评家”,“利用青年厌故喜新、畏难趋易、好奇立异、道听途说之弱点,对老辈旧籍,妄加抨击。对于稍持异议者,诋毁谩骂,无所不至。”
  认为,“即彼所论或有未当,亦无庸非笑之谩骂之不遗余力也。故如林琴南者,海内称其文名已数十年。其翻译之说部,胡君适之亦称为可为中学古文之范本矣。庸有文理不通之人能享文名如是之盛者乎?即偶有一二处有违文法,安知非笔误乎?安知非疏于检点乎?乃谩称之为不通,不已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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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这一年开始,胡先辅在自然科学领域之外扮演的是一个信念坚定、立场顽固的文化保守主义者,是《学衡》派的骨干人物,胡适派文化激进主义最有力的批判者。他拒绝写白话文,坚持写旧体诗词。他坚持自己的文化主见,决不随波逐流。
  胡先辅表明这一身份是在新文化运动已经取得绝对优势性胜利的1922-1923年间。当时新文化运动的浩大声势仅从胡先骗《评(尝试集)》一文的发表过程中即可看出。《学衡》的创刊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而现实的起因,则正是由于胡先辅《评(尝试集)》的发表遇到了困难。吴宓曾回忆说,《学衡》杂志的发起,一半原因是胡先骗《评(尝试集)》写好后,投遍南北各大报纸和文学杂志,竟没有一家愿意刊登,或者没有一家敢刊登。这样,才促成了《学衡》的诞生。
  耐人寻味的是,胡先辅《评(尝试集)》发表后,胡适却没有回应。胡先辅曾说:“此文出后《新青年》、《新潮》两刊物中迄无人作一文以批评之,仅罗家伦曾作一讥讽口吻之短评而已”。当时,撰文予以回应的除罗家伦外,还有周作人。周作人曾应沈雁冰等人之邀,撰《(评尝试集)匡谬》(载《晨报副刊》,署名式芬,1922年2月4日)一文,以杂文笔法,通过指出胡先辅文中的数处失误,予以回应、批驳。但这种以杂文笔法的反驳,较之《评(尝试集)》中富于学术深度的论证毕竟显得缺乏力度和分量。
  1922年《评(尝试集)》的发表,标志着胡先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反对力量骨干的自觉的身份选择。此后数年,胡先辅以较大的精力投入到文学论战中,即使在1923年秋再次赴美入哈佛大学深造后,仍继续在《学衡》上撰文发表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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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继承(模仿)与创造关系的讨论
  《中国文学改良论》可视为胡先辅文学批评的开端,也确定了胡先辅文学批评的基调,那就是致力于中国文学改良,围绕着中国新文学建设这一话题,从各侧面发表自己的见解。如他对欧美文学发展历史与现状的介绍,对《尝试集》的批评,对“文学之标准”的讨论,均着眼于对当时文学实践中出现的状况而展开,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正由于胡先辅关于文学的论着都是针对当时文学现状的有感而发,因此缺乏系统性,但其所涉及的方面是丰富的,讨论是认真而深刻的。
  在胡先辅关于文学的论着中,最为重要的是《评(尝试集>》和《文学之标准》等文。这些论着中最为集中的讨论话题,包括白话与文言以及是否用典的争论等,而文学创作中继承(模仿)与创造的关系问题,也是胡先辅花费笔墨最多、也最具有理论深度的讨论话题之一。
  胡先辅对文学创作中继承与创造关系的论述,最初在《中国文学改良论》中有所涉及,进而在《评(尝试集)》一文中,进行了更为充分、全面的讨论。
  胡先辅认为,创造离不开模仿,模仿是人类文明的积累的前提。文学家“皆须经过若干时之模仿,始能逐渐而有所创造”。他以中国的书法史为例“名家书法莫不模仿,亦莫不创造。”有了模仿,才有可能在经典的基础上创造。“斯之谓脱胎即创造,创造即脱胎。斯之谓创造必出于模仿也”。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有胡适所主张的“句句须有个我在”。“绝对不模仿,绝无似古人处。则犹犬之非人,虽为至美之犬,亦终不得谓之为人也”。人的血统虽相同,但各有其面,即使是孪生兄弟的面貌性情也有不同之处,诗文与此同理。那种“毫发无异”的模仿,就成了摄影,胡先骗称之为“句句无我在之模仿”,这并不是他所主张的。他主张的是另一种模仿,要“兼揽众长”,“复加以个人之个性”、“别立异帜”以“另开一新面目”,并强调要随社会进步有所创新。他反复强调的结论是“创造即寓于模仿之中也”。
  胡先骤反对“五四”新诗创新的根本立场是错误的,这一点已为后世新诗创作的成就所证明,但是,出发点的错误,并不能掩盖其局部思考的深刻。他在对文学模仿、脱胎与创造的思考中,有着比胡适更经得住历史考验的见解。胡先辅提出的个性与创造须要从模仿中脱胎,“脱胎即创造,创造即脱胎”,这个命题比之胡适笼统的“不模仿古人”要深邃多了。胡先骗的错误,不是一般粗浅的错误,而是一种深刻的错误,蕴含着片面的深刻,这种思考正可为起步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三、对文学“中正”标准的坚持
  “中正”文学观,是胡先辅文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胡先骗《文学之标准》中说:“中外最佳之文学,皆极中正,可谓人生之师法,而不矜奇骇俗者也。”中正即中庸、中和、中节。
  四书《中庸》有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古人看来,中庸是人们立身行事的原则,做事只要达到中和就是最上乘的境界。胡先辅将这一思想移用到了文学中来,并受到白壁德新人文主义的影响,其结果就是坚持以“中正”为优秀文学的标准。
  钱基博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中将胡先骗等归纳为“执古”、“存古”派,以与“骛外”派相对,“适(注:即胡适)倡革命,而光迪、先骗主存古,与适相持。”。“执古”、“存古”情结一方面表现出对中国传统诗性、诗化理论和“平正、典雅”古典散文传统的肯定与称颂,一方面表现出对古希腊以来的欧洲古典主义传统的肯定与尊崇,其核心思想就是“中正”。
  从“中正”这一古典主义标准出发,胡先骗对欧美文学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受卢梭民约论、托尔斯泰人道主义、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人的理智、道德观念冲破了礼法的束缚,失去了“节制与中庸之要义”,其在文学上表现就是:“情感之胜理智,官骸之美感胜于精神之修养,情欲之胜于道德观念,病态之现象胜于健康之现象,或为幻梦之乌托邦,或为无谓之呻吟,或为纵欲之快乐主义,或为官感之唯美主义,或为疾世之讽刺主义,或为无所归宿之怀疑主义,或为专事描写丑恶之写实主义,或为迷离惝恍之象征主义”等,种种弊端,“溯源寻本,皆卢梭以还之浪漫主义有以使之耶。”同样从“中正”这一文学标准出发,胡先辅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浪漫主义思想及在此思想影响下的文学流派进行了批判。进而提出“中外最佳之文学,皆极中正,可为人生之师法,而不矜奇骇俗者也。”其结论是:“在今日宜具批评之精神,既不可食古不化,亦不可惟新是从,惟须以超越时代之眼光,为不偏不党之抉择。”
  《文学之标准》的宗旨在于倡导“中正”的文学,批评浪漫主义和自然主义,提出一种“文学之真正标准”。欧洲文学的发展历程表明,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种种弊端,在18世纪启蒙主义的冲击下,浪漫主义乘势而起,倡导“返回自然”、个性解放和自由,其后的批判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又一度影响文坛,浪漫主义、写实主义、自然主义都是对古典主义的反动和否定。从文学发展史角度来看,胡先骗所坚持的“古典主义”的“中正”的文学标准,显然过于保守、狭隘而偏执,令人难以接受。
  其实,胡先骗对西方文学古典主义的推崇,对“中正”文学观的倡导,实则是为了取得批评新文学运动的立足点。正是在“中正”的标准的衡量下,新文学运动的种种弊端才令人信服地得以揭露。事实上,胡先辅对于浪漫主义、自然主义等文学思潮的批判态度,早在《欧美新文学最近之趋势》一文中就已表现出来。但当时其持论并不偏激。时隔4年,胡先辅文章的锋芒更为锐利,是因为其对浪漫主义、自然主义等的批判正可以在新文学运动中找到靶子。但是,功利性的批评总是不免牵强和偏执,由于其对十八、十九世纪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写实主义、自然主义及中国传统文学的整体评价并不足以令人信服,导致其对新文学的批判也只能是缺乏说服力的。
  胡先辅在其《文学之标准》的结尾处以大段笔墨引用了薛尔曼关于文学的一段论述:
  “如何以给与快乐而不堕落其心,给与智慧而不使之变为冷酷;如何以表现人类重大之情感,而不放纵其兽欲;如何以信仰达尔文学说,而同时信仰人类之尊严;如何以承认神经在人类行为中之地位,而不至麻痹动作之神经;如何以承认人类之弱点,而不至丧失其毅勇之概;如何以观察其行为而尊重其意志;如何以斥去其迷信而保存其正信;如何以针砭之而不轻蔑之;如何以讥笑其愚顽而不贱视之;如何以信认恶虽避善,而永不能绝迹;如何以回顾千百之失败,而仍坚持奋斗之希望。”
  胡先辅认为“此则文学之真正标准,而欲创造新文学者所宜取法也。”这一结论我们可以同意,但这种文学是否即是他所倡导的“中正”之文学,倒是颇可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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