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诉讼是指企业涉及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原告提出有赔偿要求的待决事项。一般而言,如果企业胜诉,将不负有任何责任,但若企业败诉,则负有支付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的责任。本文仅对败诉的未决诉讼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当预计负债——未决诉讼发生时,由于会计利润与税法应纳税额的差异,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负债实际发生时,之前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转回,如果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负债实际发生,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证实了资产负债表日的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同时,如果预计负债的金额与确认的负债金额不同,也会影响企业的应纳税额,应对报告期所得税进行调整。对日后事项的处理不仅要调整分录,还要调整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相关项目金额及附注披露。
[例]2008年10月2日,甲企业被乙企业起诉,控告其侵犯了乙企业的专利权。12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下达,甲企业败诉,需赔偿乙企业50万元。甲企业不服上诉,12月31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甲企业2008年盈利1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甲企业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2009年2月10日二审判决,宣布甲企业赔款45万元,甲企业于2009年2月15日支付赔款。甲企业2009年3月10日为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完成汇算清缴的日期为3月12日。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预计负债:2008年12月20日,企业应确认预计负债5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4条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降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甲企业的该事项完全符合三个条件,因此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50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500000
(2)预计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8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的规定,由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预计负债是纳税人根据有关情况预计的,其尚未发生,金额也是估计的,违反了真实发生原则和确定性原则,与其相关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有待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时,与其相关的损失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甲企业50万元的预计负债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抵扣。甲企业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50万元,计税基础为0(负债账面金额一未来可抵扣的金额=50-50),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50万元应作为可抵扣暂时}生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0×25%),当负债真正发生时再予以全部转回。甲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为37.5万元[(100+50)×25%]。
借:所得税费用
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25%)
1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000
企业12月31日结转所得税费用时作如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250000
贷:所得税费用
250000
所得税费用得以结平。利润分配有关处理此处省略。
(3)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根据会计准则日后调整事项的规定,甲企业日后事项涵盖的会计期间为2009年1月1日(报告期下一期的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天)至2009年3月10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本题中,2009年2月10日法院宣判,证实了企业在2008年的12月31日存在的现时义务,即负债45万元,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调整2008年度的会计分录及财务报告。具体会计处理为:
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与现时义务之间的差异调整:由于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为50万元,而实际负债45万元,说明之前营业外支出多计,应调增损益类账户(调整营业外支出),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借:预计负债
500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
45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营业外支出多计,则利润少计,相应的所得税费用也同样少计,因2009年3月12日甲企业才完成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调整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万元×25%)
12500
负债实际发生,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此时,预计负债实际发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予以转回,调整所得税费用账户。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0
同时,50万元此时可以在税法上进行抵扣,应税数额比资产负债表日减少50万元,应交税费减少12.5万元(50×25%),应调减损益类账户(所得税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00
2009年2月15日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45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余额为贷方3.75万元(-5+1.25+12.5-12.5),将其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并调整盈余公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5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62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750
——任意盈余公积
1875
(4)调整会计报表:
甲企业偿还债务“银行存款”账户减少45万元和“其他应付款”减少45万元属于2009年度的现金流量变化,应当调整2009年度的现金流量表,不对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调整。
(5)所得税费用无法调整的特殊处理:如果甲企业完成汇算清缴的日期为2009年2月5日,已经向税务机关交清所得税款,无法再调整报告年度应交税费科目,则无需作前面分录①和②。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余额的分录将变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0
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500
——任意盈余公积
37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0
调整的会计报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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