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3项制度改革为标志的预算会计管理改革,有利于实现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的规范化,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公共预算建设进人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这些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改革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比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客观上需要对财政资金收付过程完整的核算、反映、监督,因此完善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施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基本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沿袭前苏联预算会计体系基础上经由几次改革而成。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7年颁布,1998年执行的。其基本特征是以预算资金为核算对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以预算资金收支运动为核算重点,会计主体与报告主体合二为一。如果说我国的政府资金管理仍然以分散管理模式为主,那么这套会计制度应该说基本满足了政府对预算收支管理的需要,但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化,尤其是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行,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无论从体系还是内容,都已满足不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引起的财政资金运动变化的核算要求。这就必然要求对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进行全面的改革,建立新的公共财政框架,适应新形式下发展的需要。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1 适应新公共管理模式要求,建立政府会计体系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是在吸收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借鉴国际公共会计习惯做法的基础上,建立的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管理型预算会计模式和运行机制。但这与国际政府部门公共会计还有很大的差别,还不是规范的政府会计体系。按照现代政府公共管理理论,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供了一个“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性建议,概括地说它应包含5个方面的主要要素原则,即透明度、负责任、灵活性、前瞻性、法律和正直;其宗旨是倡导建立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最大限度地重视国家资源的使用效率”。这种新公共管理模式,也正指引着国际上政府会计的改革发展趋势。
“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实质是从“企业化政府”层面上定位预算会计的“受托”责任关系,即预算会计应围绕社会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反映并报告社会公众要求与政府职责之间的受托责任。而我国现行制度下提供的财务数据,只能反映公共部门是否正确执行了预算计划,无法报告其绩效情况及受托责任信息。因此,客观上要求把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并拓展为“政府会计”,这种拓展决不是简单的称谓变化,而是从根本上转变会计观念,较为全面地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共会计习惯做法。它将不仅有利于实现政府管理的“可核算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并极大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全面实现政府会计目标。
2 引入权资发生制记账基础,充分反映受托资任和业绩僧息。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采用的是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其不足之处很多,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资产和财务状况等情况。在收付实现制下,一些在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如欠发的退休养老金、拖欠征地补偿款、农民工工资等),或者具有年度连续性的经济事项(如应由本期负担、但却在以后年度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等,均被制度“善意”地变成了“隐性负债”,从而实质上隐蔽了财政风险,人为地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一种失真的财政预算平衡假象。(2)不能有效地分析政府的资金运用情况和效果。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支付作为成本、费用确认的依据,现行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就意味着购置固定资产的财政资金一旦支出后,就以其原始成本始终挂在账面上,其结果是使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产生的业绩和其利用效率,不能从预算会计中得到完整反映;因而为将资产处置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的财务处理创造机会;同样,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对己收到但未付款的物资、或均衡拨款支付采购的物资,在该记账基础上因未付款而不予纳人预算会计核算之中,削弱了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全面控制管理;同时,收人、费用是按其款项实际收付的时间来确认记账的,它不考虑收支项目的配比性。管理当局可根据其意愿和效用,将收付的时间人为地在当期和以后期间进行调节,从而形成满足其期望的预算收人的增加(减少)或支出的节约(超支),导致年度预算结余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最终客观上影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可比胜,使国家对宏观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决策缺乏相关、有用的预算会计信息。为真实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管理业绩,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使社会公众能客观全面地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消除以上不良现象的产生,引人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成了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和要求。目前,财政部门实行的部门预算和国库制度改革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为预算会计引进权责发生制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可以预见,有中国特色的预算会计在结合了这两种记账基础后,将会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形成有利于加强政府职责行为的规范,明确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增强预算会计信息全面、完整、真实、透明和决策相关的效果。
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条件下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
(1)从会计体系和内容来看,按国库集中收付的内容和环节,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和核算内容将远远不能满足核算、反映、监督国库集中收付资金运动的过程和结果要求。现行预算会计体系是建立在现行财政资金运动过程基础上的。现行财政资金运动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财政资金人库和拨款阶段;二是财政资金进人行政事业单位后具体的资金耗费阶段。根据现行财政资金这一运动过程特点,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相应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两部分,并以各自的会计主体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支出五要素框定的核算体系下进行核算。
(2)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暂存款科目反映的内容失真。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按财政拨款数列报财政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财政实际支付数和单位预算支出数的差额,即单位年度结余,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结余会计处理办法规定作为财政暂存款列报,使暂存款科目名不符实。
(3)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覆盖或兼容国库集中支付环节的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收付使财政拨款环节跟以往相比又多了一个机构,即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虽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进行的会计核算是总预算会计的延伸,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且在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了“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两个总账科目,但这两个科目运用的前提是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的代理银行必须先垫付当日各预算单位的各种支出,再于当日结清,一旦出现逆向变动业务,即代理银行不愿垫付而须国库资金先划人财政零余额账户,则现行核算暂行办法就无法处理。事实上,实践中除中央部门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代理银行能够做到这一点外,地方各代理银行并不一定都能做到。因此,由于资金清算办法和核算环节不同,会计核算过程中其原始会计凭证的审核和传递、相应会计业务的处理等必然有别于总预算会计,而这些要依靠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制度来实现是十分困难的。
4 重塑财务报告体系
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财务报告是一种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核算方式,也是披露政府会计综合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而我国现有的政府预、决算还不能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要,建立更加全面、与国际接轨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是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正在进行的部门预算和国库制度的改革,是我国逐渐引进新的会计制度的一个基础。一段时间内,我国可逐步实施滚动预算方法,对各部门的预算使用情况和资产占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可将部门预算收支项目试行权责发生制,为权责发生制预算创造条件。而且,我们可以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成果,发挥预算会计长期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优势,编制我国预算会计的《现金流量表》,有效地解决目前我们在现金流量信息方面的短缺现象,从而增强宏观经济决策中对经济前景预测方面对此信息的迫切需求;其次,在现行提供预算执行情况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反映国有资产分布和利用的信息、政府采购基金及专项基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信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以及一些有用的与决策相关的非财务信息等等;再次,在合并会计报表方面,我们可以有步骤地、渐进地引进企业合并报表的相应技术手段,完善反映各级政府之间财务状况全貌的合并财务信息;最后,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等,向社会各界实时地、透明地披露除国家机密以外的财务信息。预算信息良好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可以满足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政府部门责任与绩效的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它也将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以及其工作和管理效率的更大提高。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能否得以顺利、圆满的完成,不仅从管理模式、核算基础、制度等方面需要加以改进和调整,还与预算部门管理和执行等问题有关,比如:(1)由于政府的财力有限,各部门、单位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与财政资金相对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这是部门上报建议数与财政最终批复数悬殊过大的重要原因,也是不严格执行预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问题的重要原因;(2)部门利益的驱动。部门预算是零基预算,预算单位往往更多考虑自身利益,不考虑国家财力负担情况,编制过于理想化的部门预算,将预测到的各项支出全部列出,甚至编制尚未立项、无依据、不必要的项目预算,加大了预算资金总量,使预算建议数大大超过控制限额,在编制收人预算时又想方设法隐瞒可自行组织的财力,最大限度地争取财政拨款;(3)财政拨款的时间限制,预算外资金的申请、拨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会影响部门、单位的用款计划,财政追加预算拨款多集中在年底,由于拨款较晚,当年根本无法开展或实施项目,造成单位虚列支出挂账,或者以拨列支,结转隐瞒。财政追加的预算,除政策性、突出性因素外,许多追加专项经费带有明显经费补助性质,资金使用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客观上使一些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4)单位属性、关系不明。有些部门所属单位性质模糊,非企非事,事企不分,人、财、物、职能与主管部门界限不清,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水、电、暖等费用仍由财政负担,而其财务收支又游离于预算之外,导致预、决算收支不实,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5)政府采购工作不到位。一方面,有些部门、单位过多考虑花钱方便,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态度不积极;另一方面,目前政府采购在时效性、规范性、效益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采购单位对政策采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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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尽管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在1997年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人,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在进一步加深,预算会计也必须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以期将我国的预算会计构建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完善的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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