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界定
(一)会计造假的含义
会计造假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本文主要涉及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它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事前经过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伪造、变造虚假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以此达到特定利益的集团或个人的不正当违法犯罪行为。
(二)会计造假主体的界定
会计造假主体应包括炮制假账和相关违法乱纪活动的主谋、共谋和执行者。按照在造假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会计造假主体包括动议者、决策者、操作者和协同者。
造假的动议者是指为会计造假出谋划策的人。通常是单位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在造假过程中往往扮演替导演的角色。
造假的决策者是指有权决定会计造假实施的各级领导人。决策者既可以是领导者个人.也可以是领导层集体,是会计造假的最大受益者。
造假的实施者是指拥有职务便利、能够接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资料,亲自实施和完成会计造假的人员。它不仅包括有关会计人员、出纳人员,而且还包括相关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保管人员和统计人员。
造假的协同者是指从某些方面策应、配合造假的人员。既包括在造假之初为之提供方便者.如某些财会人员为造假积极出谋划策,提供信息及技术方法和手段,与领导共同设计防范检查的对策和措施;也包括在造假事实发生后为其掩饰、布防、通风报信和提供伪证等人员。
值得说明的是,在不同的造假案件中.造假主体的人员构成不尽相同.相关人员在造假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资和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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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二、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出笼和传播有着较为复杂的心态
心态一:假业绩会引出“金凤凰”。事实上,会计造假就像“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这就使企业陷人了‘服喜得喜,报忧得忧”的怪圈。因为不少经营者有着“依靠虚假数字出政绩,追求数字真实丢官位”的教训。在经营业绩实行“一票否决权”的情况下,有人就因造假造出了“政绩”而使得企业“突飞猛进”,个人不断“进步”,这就使人产生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的活思想。
当被问及怕不怕浮夸造假漏馅而遭处分,不少人不置可否,一位知情管理人说:“会计包装,人所共知,但到目前为止,一般还很少追究过任何造假者的责任。别的单位能这样做,我也这样做。到手的荣誉和实惠谁也不会不要。”看来,会计打假目前尚缺乏应有的力度,大部分造假者都各有“招数”,并没有多少后顾之忧。同时,不少经营者也反映,有的上级领导习惯浮在上面听汇报,不察实情,听喜不听忧,也是助长会计造假的原因之一。
心态二:想揭“疮疤”又怕疼。会计造假已是众人皆知的一个社会“疮疤”,为啥没人愿揭,原因大致有三:
其一,“从众心理、法不责众”。不少经营者反映,刚开始造假玩虚时,还有些担心,只是打打“擦边球”,怕脱离实际,但后来发现周围许多企业都在造假,自己也就心安理得。大家都假就好办了,板子又不会打在一个人屁股上。
其二,“水涨船头高,后任不认前帐”。一些企业管理者抱怨说:前任已经把数字浮夸上去了,现在想实事求是都不可能了。
其三,“大家都包装,老实就吃亏”。经营者们最普遍的心态是担心报真实信息吃亏。一方面,考核企业的主要依据是看“帐面数字”,而不是看你是否说真话,另一方面,数字若真实了,税收就要增加,企业盈利受影响。
心态三:“高指标”诱出假数字。前些年在企业和主管部门还没有完全脱钩的情况下,一些厂长经理迫于经营业绩的考核压力年年把销售、利润当做最紧要的“任务”来抓,实行以“高指标”保“乌纱帽”的考核办法,在这种压力下,经营者不粉饰报表、不编造假数字就难过考核关。在企业内部实行以盈亏数字论功行赏的办法。于是便有了“造假数字”这一“良方”。
而近几年,在各种利益关系的诱导下,一些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对症下药”:贷款时夸大资产,掩饰坏帐;报税时隐瞒利润,销售缩水;上报成绩时粉饰业绩,掩盖问题逃债时隐藏资产,虚列负担;改制时,资产剧降、利润变负。
私营企业则是千篇一律的造假模式,开“阴阳发票”、虚开增值税票、隐藏收人,惟一的目标就是逃税、逃税、还是逃税!
经营者既深知造假之风有害无益,又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和支持会计造假有的管理人员坦然地说,会计造假形成的不正之风使得公平竞争遭到破坏不是造假者深受其害,而是谁不做假谁吃“哑巴亏”,因而大部分造假者都是心存侥幸,相互仿效,只是造假的程度不同罢了。
三、作为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编撰者,会计人员对此苦不堪言
心态一:“准则”蜕变。会计曾经被赋予为国家和企业站岗放哨的经济卫士,常以“铁算盘”、精打细算为衡量标准。如今,在经营者看来“准则”彻底改变了,社会上一些地方和部门会计的行业标准,不再只看如实记帐算帐了,多看你会不会灵活做帐,实际上就是看你能不能造假、诱资、偷税了。
个别企业从“出生”就是假的,注册资本在验资领取工商执照后便不复存在,其会计帐面始终挂在“其他应收款”帐下。甚至认为会计账务越乱就越好做手脚。一些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就更黑,混乱、虚假到了一定程度,就把老公司关掉,重新注册一家新公司,再揭开新的骗人序幕。
心态二:法不责众。随着社会上虚假现象的泛滥,会计信息造假也逐步形成了一根“造假系列”链条。不论上市公司或者一般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造假行为。会计人既是虚假信息的始作佣者,又是虚假信息的受创伤者,一些会计人员说,我们这行现在普遍形象很差,其实会计要按真实情况来记帐,从技术上说不是很难的问题,但实际要做到很不容易。甚至政府监管部门到企业检查也常常在酒足饭饱之后“一切好商量”。另外,查假打假力度不足,这在社会上起了一定的反面作用。大家都做假帐,见多不怪,法难责众,其造假行为就心安理得。如果多数企业都在无所顾忌地作假,那肯定与我们的管理机制有关系。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思考。
心态三:“饭碗”为重。尽管所有的虚假会计数字都出自会计人员之手,但绝大多数会计人员都谈“假”色变。一位会计人员直言不讳:学校学了几年会计,工作后还在“继续教育”,谁不想做一名出色的会计,但“饭碗”掌握在领导手里,让你造假,你敢拒绝吗?你不会作假谁还要你做会计?对此,所有受访会计人都有同感。不少会计人员就是因为对造假心有余悸而与领导“离心离德”最终被“炒鱿鱼”。因而多数会计人只好为保住自己的饭碗而采取让步行为,有的甚至主动为造假出谋划策。
四、防范对策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明确和规范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甚至各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提高管理效率、保护资金的安全和完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企业各种经济问题都会在会计上得到不同程度的反映和体现,所以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防范会计造假,预防假帐发生。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企业治理结构的始终。企业治理结构是促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中成为企业所有者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完成受托责任的一种手段。
(二)完善外部会计监督机制
外部监督包括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中介监督等,然而这些监督的效果却不尽人意。为防止会计造假行为,应特别加强外部监督机制,遏止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一是运用《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规范,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对会计造假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会计违法行为追究惩罚机制,使违法者真正承担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二是财政、税务、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会计造假;同时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杜绝会计造假。执法部门采取联合办公,各部门密切配合,互相牵制,可避免执法部门与企业通谋作假,并克服因执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监督水平。必须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公信力,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司法介入,让对社会公众和市场经济造成重大危害的造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充分发挥产权明晰在规范会计管理活动中的作用
产权是企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重要条件。允许和鼓励会计主体根据会计交易费用的高低,自由地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及资源配置的功能,为企业内部约束、激励机制的建立创造基本条件,这一切又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由于企业内部存在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理顺各方的关系,可以避免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为此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中,建立职业经理人档案,从聘任及业绩等方面,对其能力和道德进行评价,使其自觉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防范会计造假在内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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