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一项财政支农制度创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再次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笔者作为基层财政工作者,结合2009年一年来试点工作的实践谈谈该项工作中遇到的几点问题及对策思考。
深入理解政策,明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目的。国家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核心目的是调动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全民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而我们有少数基层干部认为这是争取国家资金的大好途径,盲目申报项目,不讲求实事求是,曲解了中央政策的初衷。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 由于这项利民政策在我省尚处于试点阶段,各级党委政府下发了不少文件,也召开了专题会议,但还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有很多农民根本不了解这项政策,导致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只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培训宣传骨干,让基层干部和群众人人皆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逐步推行试点,防止不问青红皂白一窝蜂一齐上。 这项政策的试点实施具有严格的原则和操作程序,如果在试点过程中不规范运作,就会造成群众不信任,上级不承认的尴尬局面。只有严格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才能稳步推进,事半功倍。
加强部门配合,避免财政部门唱“独脚戏”,实行整体联动。 这是一项系统的政策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靠少数部门很难形成大气候,不利于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好事办好。
简化项目程序,减少基层工作量,提高办事效能。 按照试点文件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从申报到奖补兑现必须通过村民表决、村委会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预拨、财务公开、项目审计、公益设施后期管护、建立奖补项目档案及数据库等十余项程序,并且各项程序都必须具备相配套的文字材料。操作起来十分繁琐,浪费了很多人力和财力。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干事业。
确保奖补资金安全,拓展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 省试点工作要求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很广,村民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项目很多。单靠数量有限的奖补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而各级政府相关的资金整合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应加快将新农村建设资金、村容村貌整治资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资金等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的步伐,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力度。
相关文章:
浅谈我国会计电算化现状04-26
对外贸进口业务财务风险管控的措施04-26
会计电算化发展问题与对策04-26
电算化会计管理探析04-26
企业财务风险识别防范措施04-26
会计电算化初始化应注意的几个问题04-26
供销社社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构建04-26
超越预算管理在我国推行的局限性及改善措施04-26
现金收款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探讨04-26
借款费用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及审计策略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