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讲,财政部的主要任务是:
(1) 进行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
(2) 对财政和其他经济政策、措施提出意见;
(3) 在确定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推荐满足政府需要的措施(包
括支出、贷款、税收、借债和现金管理办法等);
(4) 对收支平衡、外汇储备和国际货币金融协议、造币相关
事务提出意见;
(5) 对联邦与省的财政经济关系政策提出意见,同各省当局
进行对话,向省政府支付补助金;
(6) 执行预算法和为国有公司与机构筹资金。
加拿大财政部共设7个业务局,分别负责税收政策、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和经济分析、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金融部门政策、联邦省关系及社会政策、信息传递与协商等。
(1)税收政策局:负责涉及联邦税收的所有事务,其中最重
要的任务是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该局下设税收法规、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税收估价等5个处,分别负责税收立法、税收政策和税政管理及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对公司所得税、资源税税收政策问题进行数量经济分析,对调整公司税在财政收入和宏观经济的影响方面提出意见;对个人所得税(包括社会保险税)进行数量经济分析,制定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策;负责制定联邦销售税的政策和立法工作;负责评价税式支出、税收政策的结构及关税抵免等措施的效果,定期编制税式支出帐户,等等。
(2)经济发展政策局:负责为部长提供经济、财政和金融问题的广泛的分析支持和政策咨询。下设经济发展、环境能源和资源政策两个处,以及国有公司指导委员会。
经济发展处负责工业、地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还从事对私营
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和咨询。环境、能源和资源政策处负责对环境、能源、矿产、渔业和北方地区的发展问题提供政策咨询,进行深入的经济和政策分析。国有公司指导委员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库部报告国有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本预算,制定对国有公司的拍买政策,以及控制国有公司的投资证券等业务。该委员会直接向负责经济发展政策的副部长和计划部副秘书长报告工作。
(3)财政政策和经济分析局:负责对国家经济和财政形势进行分析,协助财政部长按政府既定的财政政策行事,并要经常分析合作伙伴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对每个季度的国内财政状况作出预测,根据收支变化对经济和财政政策提出意见,并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该局下设财政政策、经济研究和政策分析、经济分析和预测、计算机和分析服务等4个处。
财政政策处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负责审查公共帐户和财政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内设3个小组,其中两个小组负责收、支预测分析,提出收支和债务管理的基本决策建议,并为支持政府财政收支的实现提出政策要点;第三个小组负责省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分析。经济研究和政策分析处主要从事结构分析、宏观分析和政府部门分析三项工作。研究与政策相关的经常性和中期性的财政经济问题,包括美加贸易、税收政策、市场(如劳动力)的作用与调整、本国公司与其国际竞争对手的成本对比、实际利率的决定、人口变化和农业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政府对企业补助范围的评价、环保问题、鼓励竞争的措施等各个方面。经济分析和预测处主要通过建立模型进行经济分析和预测。经济分析的任务是根据生产、外贸、价格、国内需求、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经济指标的变化,提出当前经济状况的报告。报告分周、月和季度三种,内容涉及对宏观经济因素的分析和对企业状况的分析。同时,该处还要进行季度经济预测,除了预测本国财经状况外,还要对美国和经合组织国家的财经状况进行季度分析和预测。为此,要不断完善宏观预测和政策分析模型,并和起草预算报告。
(4)国际贸易和金融局:负责参与国际经济事务。下设关税、国际经济关系、国际金融和发展、国际经济分析4个处。分别负责关税政策和相关法律;参与制定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处理贸易争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洲发展建设银行、经合组织等进行联系,并参与国际贸易、投资利率和国际债务等事务;分析国际经济和财政发展状况及其对国际金融的影响等。
(5)金融部门政策局:负贡管理联邦政府的借款计划,并为部长批准国有公司的借款提出意见,制定金融市场和汇率政策及金融机构的规章制度。下设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两个处,以及金融市场规章改革组。金融机构处负责提出和确定联邦金融机构的法规与制度,提出反通货胀的措施。金融市场处负责为联邦政府和国有公司提出借款的政策建议,作出借款计划,并对汇率、国际货币储备和收支平衡,以及金融市场的趋势与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政策咨询。金融机构规章改革检查组负责金融机构立法改革事项,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
(6)联邦省关系和社会政策局:负责全面管理或协助其他部门管理某些联邦省之间的财政支出事项。下设联邦省关系和社会政策两个处。联邦省关系处负责联邦与省的事权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联邦同省的税收协议、联邦转移支付、省级之间财政和经济的协调等政策。社会政策处负责安排人力资源、收入保障、医疗保险支出、文化及其他涉及内阁或为研究特殊问题成立的其他特别委员会的支出。其主要的工作是代表财政部与管理具体项目的部进行接触,这些项目和政策涉及收入保障、年金(公共和私人)、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失业保险、转业培训、移民、教育、医疗保险、住房、通信、文化、艺术、少数民族、妇女问题、儿童照顾和人权宪章及其他法律规定涉及社会政策的领域。
(7)信息传递与协商局:负责对财政部制定和执行政策提供咨询,代表内阁和财政部同私营部门进行协商,并与主管部门就发展公共事务的规划及其他合作事项进行协商。下设信息传递政策和策略、协调、信息传递服务与联系、礼宾等4个处,分别负责制定信息传递计划和策略;与企业界、劳工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其他利益集团进行联系,准备协调各方面关系的策略,以及对外界的宣传和接待来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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