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坏帐的确认方法
坏帐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帐款。 企业对坏帐的规定: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破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 “应收帐款” 便确认为 “坏帐损失” 。在实际工作中, 情况往往很复杂, 对坏帐的确认还不能单纯的用上述两条为标准, 还要依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推理分析坏帐是否存在, 以避免虚假现象产生, 从而减少损失。 坏帐损失除按规定的一般原则确认外, 还应对 “坏帐损失” 形成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成因不同应区别对待, 并依据客观因素按程序来认定。
2 坏帐处理中产生的问题
2.1 坏帐准备确认方法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不按规定的方法去判断什么是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是企业对赊销出去的货款因长期不能收回而预计的损失, 但并不是所欠货款放弃收回, 或只收回部分, 除非经多方证实确实是无法收回的。二是坏帐准备的列支不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任意将坏帐从应收帐款中转销。
2.2 期末计提坏帐时产生的问题。计提坏帐的方法有两种, 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分为: 应收余额百分比法、 帐龄分析法、 销售百分比法、 个别认定法。直接转销法在会计处理上较为简便, 但忽视了坏帐损失与赊销业务在时间上的联系, 显然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在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的 3‰~5‰计提坏帐准备, 计入管理费用。此种方法针对企业应收帐款中可能发生的坏帐准备, 使应收帐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总金额计入资产总额, 避免了资产的虚增, 符合谨慎性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 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应收帐款百分比法, 虽然弥补了直接转销法的一些不足,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按年末应收帐款的 3‰~5‰计提坏帐准备, 比例太低, 不能满足企业实际生产的需要, 各年的坏帐损失费用既不论文格式与企业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相对应, 也不与当年的销售收入相对应, 其数额不易理解, 不能避免因坏帐发生的偶然性而导致各年坏帐损失的波动, 直接影响了各年经营成果的稳定。
2.3 坏帐转销时产生的问题。在应收余额百分比法转销坏帐时, 对于已确认并已转销的坏帐损失, 如果以后又收回, 应及时按收回的金额借记 “应收帐款” 科目和贷记 “坏帐准备” 科目同时借 “银行存款” 和贷 “应收帐款” , 不能直接借记 “银行存款” 贷记 “坏帐准备” 。对于帐龄分析法转销时, 一是收到债务单位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帐款,不应改变其帐龄,仍应按原帐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帐龄确定; 二在存在许多笔应收帐款, 且各笔应收帐款帐龄不同的情况下, 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帐款; 三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 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帐款的帐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3 坏帐处理中产生问题的对策
3.1 加强对坏帐准备的确认方法和程序,计提坏帐的方法比较多, 例如应收余额百分比法、帐龄公析法和销售百分比法、逐个辨认点等, 最恰当的做法是将他们结合起使用, 如以帐龄为基础, 对不同帐龄的应收帐款确定不同的坏帐准备率对于个别情况的应收帐款单独确定坏帐准备率。
3.2 要明确坏帐准备的审批程序。坏帐准备一般在调查了解了赊帐单位的情况后, 由财务部门根据规定分析计算得出。首次确定的坏帐准备率和坏帐准备率发生变化的, 要由企业最高权利机构确定; 是国有企业的, 一般还要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制定的计提坏帐准备的有关政策、 核销坏帐也要遵循以上审批程序。
3.3 统一计提坏帐准备的时间。坏帐准备一般在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计提, 我国目前编制季度会计报表时, 应计提坏帐准备。
4 对计提坏帐的特殊问题特殊分析
4.1 新制度明确了不能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项目: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 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 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 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不足、 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以及应收款项逾期 3 年以上) 外。对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4.2 对预付帐款和应收票据计提的规定:企业的预付帐款,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 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 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时, 应将原计入预付帐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并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企业不应对应收票据计提坏帐准备。 但有确凿证据证明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 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5 改进坏帐处理的方法
一般的企业应广泛采用备抵法进行坏帐损失核算, 取消直接转销方式: 提高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 最好按应收帐龄设计提取比例, 帐龄越长比例越高。 可增设 “坏帐损失” 帐户, 用以核算确认的坏帐和核销后收回的坏帐, 使 “坏帐准备” 帐户始终体现企业坏帐准备金的数额, 年末再进行适当的调整, 确认坏帐损失的同时, 应冲减销项税金额。采用备抵法的企业, 按实际损失, 借记 “坏帐准备” 或 “坏帐损失” , 按原先记入应收帐款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 按以上两者之和贷记“应收帐款” 。 若采用论文格式直销法的企业 按实际计提坏帐损失, 借记 “管理费用” , 按原先记入应收帐款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记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 就近发以上两者之和 , 贷记“应收帐款” 。 改进坏帐准备金核算方法, 使之更加合理、 完善。 可以允许企业采用国际通用的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金, 与此同时也可采用赊销百分比法和应收帐款百分比法, 不能只用一种方法, 可以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谨慎性与配比性原则, 放宽计提坏帐准备金的基数, 如对企业的预付款, 分期应收款, 应收款等均可列入计提准备的基数。 为了充分应收帐款的真实情况, 对应收帐款报表应加以文字说明。
6 结论
产品赊销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促进产品销售的策略, 在产品的赊销过程中由于存在一定的风险, 必然会产生坏帐。为此, 企业的坏帐核算问题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坏帐核算既要选择一定的方法, 又要注意遵循一定的原则, 只有正确进行坏帐核算, 才能真正起到会计核算的作用。 另外在赊销过程中也要把好赊销关, 对客房的信用程度做好调查。只有把坏帐核算和应收帐款的控制结合起来才能将 “三角债” 和应收帐款挂帐问题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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