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之对策

时间:2024-04-26 14:12:11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1 构建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虽然对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支持,但是从现实的情况看来明显滞后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步伐和需求,特别是在法律方面,现有的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条文如《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条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利益,促进了其发展,但这些条文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这一切实问题上没有相应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在金融信贷、融资引资方面更是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保护措施。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离不开立法支持。所以必须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和融资方面的立法,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中小企业融资信贷的法律法规。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再次,要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
  2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政策化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形成一个以政府担保为主,其他担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开辟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由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鼓励企业间实行会员制的联保,从而形成完善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同时,金融机构要改进服务,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降低标准和条件,可适当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担保资金实行政府财政启动,各方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 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及各种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依法运用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确保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投资的力度并且使其逐年增加。政府应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企业融资和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和低息贷款,对银行及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以及对出现资金危急的企业进行应急性救助。还可以将来自于中小企业税收总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基金,形成一种扶持——征收——扶持的良性循环,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目前小企业生存艰难的环境下,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优惠和减免的具体政策,放大政府的输血功能并“放水养鱼”。让企业可以很好地活起来。
  4 设立专业的中小企业银行
  从国际上成熟的经验和操作层面看,设立专业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政府的指导下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创业初期发展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该类企业发放免息、低息和贴息贷款。同时还可在政府指导下由股份制银行、城市合作发展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改制组建商业性银行。充分发挥和运用这些区域性银行经营机制灵活,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实用性和对当地经济比较熟悉的优势,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金融管理部门应该从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出发,科学制订信贷管理制度和信用评级体系,既要建立严格的对融资主体信用度、风险控制能力和还债能力等的信贷审查、信贷发放和信贷责任追究制度,避免权力关系贷款和盲目放贷等造成的损失,也要相应建立信贷激励奖赏机制和适当的放权让利机制,改变目前银企之间这种不敢贷,不愿贷和不能贷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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