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级预算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将兵团定性为农垦企业,中央财政通过农业部对兵团实行农垦财务管理体制。1997年,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兵团的性质和特殊职能,并确定兵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根据兵团的特殊性,逐步调整和完善对兵团的预算管理体制。
“近年来,通过兵团财务财政改革,在内部预算管理和核算上体现‘政企分离’,将基本运转支出纳入公共预算,在兵、师、团三级分别建立一级总预算,实行预算管理。”李萍说。
另外,按照国家预算法的要求,兵团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监督以及总预算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和统一。
李萍还告诉记者,目前,参照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模式、符合兵团实际的三级总预算管理制度框架已经形成。
“一总两分”预算管理制度
团场作为兵团政企合一的特殊组织的基本单位和主要组织形式,是履行中央赋予屯垦戍边特殊使命的基础和主要载体。其特点是在辖区内行使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履行的职能,集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生产经营权于一身,实现政治、经济、社会三种管理职能及其目标,既有“政权实体”的内涵,又是“经济实体”,也具有发展社会事业的任务。团场这种特殊体制和职能决定了其财务预算管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记者了解到,兵团在既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兵团特殊组织运行的规律,又符合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了团场“一总两分”预算管理模式。“一总”即兵团实行分级预算管理,设立了兵、师、团三级总预算,团场财务作为一级总预算管理。“两分”即实行两种预算管理(团场公共预算和团场企业预算管理)和两种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核算和团场企业会计核算)。
改革配套措施要跟上
为确保兵团预算管理体制实施,兵团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改革。
兵团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在这项工作上,我们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调整、决算编报、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管理,强化对经济活动 的预算约束,实现对经济活动风险控制。”李萍说,“另外,我们制定支出定额管理体系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标准体系,逐步将所有项目预算纳入项目库,实现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除此之外,与之配套的改革措施还包括如下几点:兵师团三级成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2010年,兵师成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启动具有兵团特色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在撤营并连的基础上,将团场三级核算,改为一级核算,即取消营连级核算,对连队实行集中核算报账制,推行“连财团管”预算管理模式;兵师成立统一采购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对团场财务负责人实行会计委派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新的财务管理格局已形成
“兵团财务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变革,使长期以来团场单一的农垦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变了以部门预算代替总预算和企业预算管理比较粗放的做法,扭转了‘以支定收’的管理惯性,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团场财务管理格局已经形成。”李萍说。
另外,团连运转经费及社会公共事务也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2010年起,团场职工除自身受益外的田亩负担全部免除,切实减轻了兵团30万职工负担,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由2002年的15%到2010年的100%,真正实现了公共财政全覆盖,为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稳定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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