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风险投资及加强对其监管的必要性

时间:2024-04-26 13:55:29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风险投资;特点;监管等
  一、风险投资概述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就其本身来说,定义为“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在我国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约定俗成的概念。广义的风险投资指的是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点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特指的是一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和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风险投资登陆我国是在1984年前后,一批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首先接触到VC,他们发现美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除了高技术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早期的权益性资本,受到启发,一部分人回国之后开始创业,并宣传这种风险投资,同时着手创办风险投资公司,1985年9月中国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成立,是一家专营风险投资业务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标志着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创立。
  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一般采取的是风险投资基金,“以退为进,为卖而买”是其最主要的运作特点,风险投资在法律上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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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二、风险投资的特点br />  (一)有别于银行贷款,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性资本
  由于风险投资和银行贷款不同,是一种权益性资本,这就决定了首先,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属于风险喜好型,目的在于驾驭风险,管理风险,进而追求隐藏在风险后面的高额收益;其次,风险投资不要求高的流动性,不像银行贷款那样在流动中寻求增值;最后,和银行贷款相比,风险投资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现实状况。
  (二)有别于短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
  由于风险投资更加关注一个企业的发展空间和成长性,这就意味着风险投资的期限一般较长,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期限为5——7年。这使得风险投资有别于一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短期投资,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投资的投资者一般会选择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的分期将资金投入目标企业而不是一次性投入。
  (三)有别于一般的权益性投资,风险投资的目的并不是获取企业的所有权,风险投资最终会推出被投资企业
  一般的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所有权而进行的投资,一般来说会一直存在于被投资企业。风险投资不同,风险投资投资一个企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该企业的所有权,而且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风险投资者认为有必要将风险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时,选择一定的方式,例如公开上市、出售或回购、清算等,将资金撤回。
  三、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迅速,在推进高新技术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中,政府是最主要的投资方,政府作为出资方,同时又参与到风险投资的管理与运作之中,这些政府工作人员有选择投资对象的权利,但是同时又不承担选择错误的责任,使得他们不会真正的为那些最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耗费精力;二是政府作为最主要的出资方,在资金管理中,过分的追求安全,反而是风险投资丧失了本来的意义;三是政府过多的利用行政手段干涉风险投资的经营和管理,违背的市场规律;除此之外,还有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对风险投资监管的必要性。
  经典的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不是万能的,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市场失灵使得帕累托最优无法实现,而自然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则是造成市场失灵的罪魁祸首。同样,风险投资市场上也存在着市场失灵,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风险投资的监管。
  首先,就自然垄断而言,风险投资在本质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垄断,但是在实际运作工程中,却体现除了市场垄断的特征。例如,在风险投资过程中,一些个体投资者由于资金少,专业知识不足,获取信息的成本高等方面的原因,并不能独立的做出投资决策。而一些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基金正好具有这方面的优势,于是个体投资者就会跟随机构投资者以及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这种行为其实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因为由于个体投资在信息上劣势,使得他们每一步决策都落后于机构投资者。
  其次,就外部性而言,风险投资的负外部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风险投资者认为某一企业的发展前景不好时,就会选择将自己的部分资金甚至全部资金从该企业退出,进而引起其他投资跟着抽回资金,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影响整个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甚至还会带动股市的暴跌。
  最后,就信息不对称而言,在风险投资的信息不对称也十分明显。例如,在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上,风险投资者对新兴企业并不了解,往往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药进行投资决策,而一些新兴企业为了获取资金,可能会故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造成投资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综上,由于我国风险投资事业起步较晚,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有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在我国加强政府对风险投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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