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取向

时间:2024-04-26 13:54:17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物流业 改革 增值税 营业税
  一、引言
  物流企业税基适用不同的税种及税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运输、装卸、搬运劳务和邮政业的税率为3%,而仓储、配送、代理劳务为5%,这种制度虽有利于征管以及稳定财政收入,但存在诸多弊端,比如重复征税等。只有认识到物流环节的重要性,物流企业征收增值税试点改革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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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二、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br />  物流业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现代化程度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2010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25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21%,物流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三。发展物流业不仅可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地位,同时还可以带动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的发展,既增加了服务业的绝对数量,又提高了服务业中高附加值行业的比重,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增加就业。
  三、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的关注使物流企业快速发展
  社会对物流业现状的广泛关注和国家支持物流业的发展的政策集中出台,使物流业在良好的社会和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全国物流总额为160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7%,保持较快平稳的增长势头。
  (二)专业化物流服务方式有限,企业管理水平不高
  尽管近年来物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物流方案设计、全程物流指导等高层次服务并未广泛开展。在规模及服务方面,多数物流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仍比较落后,服务网络和信息系统不健全,大大影响了物流服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三)物流企业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阻碍了全国性综合物流体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分地域管理模式阻碍了物流业的发展,要打破区域行业的限制,就需要形成一个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集群优势。这样不仅可以防止出现权责交叉重复,还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对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四、物流业税收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
  (一)税负过重
  我国物流业属于微利性行业。根据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仓储业务利润率仅为2.6%,物流企业毛利一般为4%-6%,税后纯利在1%-3%之间,再加上土地税、房产税税率过高,使企业前期投入大,资金运用时间长、流动资金比重大,毛利较其他行业相比较低。
  (二)优惠措施少,普及面小
  1、与进口有关的物流服务无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本国的产品和劳务出口,新加坡和丹麦、捷克等国对与出口有关的物流服务一般都实行零税率。为此,我国可以借鉴此类国家的做法,对与出口有关的物流服务实施“零税率”政策,把出口退税纳入增值税管理范围,不再从国库直接退税。
  2、未采用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些国家为了支持物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些特别规定:流转税方面,新加坡规定第三方物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或以海外委托人的名义进口货物,免征货物劳务税;提供货物到其他批准第三方物流企业、保税仓库或批准的“主要出口企业”,免征货物劳务税,我国对于物流企业并无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三)规定不清,容易有漏洞,使税款流失
  为了保证税收优惠措施落实到位,在物流业制度比较完善的新加坡,法规对“核准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计划”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而我国在国家标准局颁布的对产业的划分中,并不认为物流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是独立的产业,对优惠适用的条件基本上也无明确的规定。
  五、改革思路
  (一)长期改革思路
  对现行物流业税制进行系统性整合,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要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税法方面,要把物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目,将原本分散在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和仓储业的各项业务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在税制目标设计上应发挥税收优惠对物流企业技术创新的导向作用,借鉴新加坡、荷兰等国家的先进做法,发展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物流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提高物流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促进物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从而带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
  (二)近期改革建议
  1、明确试点以外的相关物流企业,实行营业税差额征收
  重复征税的问题在运输、配送、仓储租赁等领域尤为突出。对于外包业务,不仅要能扣除运费,其他项目支出也要允许扣除,明确差额征收政策。
  2、放宽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企业要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规定吨位和数量的自备车辆,部分企业拥有的自备车辆有限,因此不能满足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条件,导致货主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影响企业进一步发展。
  3、制定物流行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或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的费用,允许税前抵扣;对于物流企业设备进口,借鉴法、韩等相关国家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经验,制定特别关税或免征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税;对物流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一定减免;对拥有物流基础设施的物流企业适当调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仓库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等。
  4、完善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规定,鼓励股份制公司的发展
  政府应制定优惠的兼并、重组的税收政策来鼓励物流企业整合资源,进行兼并重组,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提高竞争力,而在这之中,股份制企业更加适合物流企业的今后发展,因此我们在鼓励企业重组并购的同时向股份制公司转换。
  5、严格监督管理发票使用
  建议设计物流业统一专业发票,统一相关部门的职能,这样既使物流企业获取发票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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