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模式的选择对出口退税与经济效益的影响

时间:2024-04-26 13:48:38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摘要:在国内通货膨胀的推动之下,原材料价格与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挤占了出口企业原本微薄的利润空间,而退税政策的复杂性与不一致,为企业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提供了操作的空间。本文以生产型集团公司为例,就不同的出口模式对生产型集团公司的出口退税与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比较说明。
关键词:出口模式 出口退税 经济效益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浙江省的出口贸易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出口贸易的不确定因素、不稳定因素增多,出口贸易的未来发展前景比较迷茫。在国内通货膨胀的推动之下,国内原材料资源价格与人工成本的不断攀升挤占了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外需下降和本币升值,意味着现有产品的外币价格上升,对外国消费者的吸引力下降,在这种环境下,迫使出口商通过降低产品价格去维持市场份额,这使得出口商的利润空间更为狭小。如何在全球金融危机及国内通货膨胀的大环境中谋求生存的一席之地,出口退税成了出口企业生存的“救命稻草”,从而凸显了出口模式选择的重要性与现实意义。
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其最终落脚点是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一是退还购进环节向买方缴纳的增值税,二是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基于我国国情考虑,目前实行的增值税退税政策是不完整的退税政策,征收率与退税率之间有差额,其差额不得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计入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我国现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一种是“先征后退”,主要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进金额;二是“免、抵、退”,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型进出口企业。就生产型进出口企业而言,购进材料加工成成品需要复杂的加工环节,作为征税部门的税务机关很难准确核定出口货物中所含直接材料的比例,对于应退税额的计算不能采用外贸企业的计算方式,实行“免、抵、退”的计算方法,即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为计税依据。对于不同的企业性质采取不同的退税政策,且征、退税率之间存在的差额,其产生的复杂性与不一致性,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可以操作的空间。本文以生产型集团公司为例,就不同的出口模式对生产型集团公司的出口退税与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比较说明。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相似性查重http://www.jiancetianshi.com
[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二、生产型集团公司自营出口方式下出口退税计算与核算
(一)模式1:生产型进出口企业自营出口
例1:某集团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生产型进出口企业与外贸企业。生产型进出口企业本期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将购进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出口,总成本22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成人民币25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该产品的征税率17%,退税率13%。
该公司应退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1.购进时:
借:原材料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000
贷:银行存款 2 340 000
2.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2 500 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2 500 000
3.计算本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数额。本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征税率-退税率)=250 ×(17% -13%)=10(万元),调整增加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00 000
4.申报出口退税时,计算本期出口货物应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本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17%- (34-10)=-7(万元)<0。本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退税率=250×13%=32.5(万元)。本期应退税额=7(万元)。本期免抵税额=32.5-7=25.5(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7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55 000
由此可见,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分为三个部分,即本期应退税额、本期免抵税额和留抵税额。本期应退税额是指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的出口退税额,本期免抵税额是指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准予抵扣部分,留抵税额是指留待下期继续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部分。对集团企业而言,本期出口退税额为7万元,还有25.5万元留待下期进行抵扣。纵观全局,本次出口业务集团公司实际享有的经济利润为(250-220)+32.5=62.5(万元)。

  论文检测天使-互联网抄袭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二)模式2: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
例2:承例1,将这批货物以不含税价格240万元卖给集团内具有独立核算的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折合成人民币为250万元。
本期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购进金额×退税率=240×13%=31.2(万元)。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不含税价格×征收率-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40×17%-34=6.8(万元)。
对整个集团公司而言,本期实际享有出口退税额为31.2-6.8=24.4(万元),不得抵扣税额为9.6万元,享有的经济效益为(250-220)+24.4=54.4(万元)。
(三)模式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后出口
例3:承例1,集团企业将购进原材料委托给加工企业进行加工,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加工成成品后由外贸企业出口,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成人民币为250万元。
本期购进货物和接受加工劳务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金额+加工费)×征收率=(200+30)×17%=39.1(万元)。本期应退税额=本期购进货物和接受劳务的不含税价格×退税率=(200+30)×13%=29.9(万元)。
对整个集团企业而言,本期出口退税额为29.9万元,不得抵扣税额为9.2万元,享有的经济效益为(250-200-30)+29.9=49.9(万元)。
三、不同出口模式下差异产生的原因分析
改变出口模式,会对集团企业的出口退税额与经济效益带来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计税依据不同。生产型进出口企业自营出口模式下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在离岸价中不仅有购进原材料的购进价格,还有加工环节的辅料、人工成本、机器设备的损耗等制造费用,计税依据明显偏高。而外贸企业出口应退数额的计税依据是生产型进出口企业卖给外贸企业的不含税价格,同时视同销售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若将加工环节委托给集团外生产企业,需要支付加工费,则外贸企业出口应退数额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原材料的计税价格与接受加工劳务的计税价格之和。
四、生产型集团企业出口模式的选择
模式1:不论内销金额的大小,本次出口业务中不得抵扣部分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其本期应退税额的多少取决于本期内销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只要本期有内销,则本期应退数额肯定小于外贸流通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额,假设出口货物离岸价为P,则本期“免、抵、退”税额为P×13%,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P×13%+30,从上述公式可得出,出口离岸价越大,则为集团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越大,反之亦然。
模式2:假设不含税销售价格为M,则本期实际享有出口退税=M×13%-(M×17%-34)=34-M×4%,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64-M×4%,从上述公式可得出,不含税销售价格越低,则集团公司本期实际享有的出口退税额越大,为集团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则越大,反之亦然。
模式3:假设加工费N万元,则本期的出口退税额=(200+N)×13%,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200+N)×13%+(250-200-N)=76-N×87%,从上述公式可得出,加工费越低,出口退税额越小,则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率则越高,反之亦然。
模式1与模式2之间的比较分析如下:采用哪种出口模式,取决于两个要素,即出口货物离岸价与销售价格。当出口货物离岸价大于264万时,不论销售价格如何,采用模式1更有利;当出口货物离岸价与销售价格都大于200万元时,采用模式1更有利;当出口货物离岸价小于200万元时,采用模式2更有利。
模式2与模式3 之间的比较分析如下:采用哪种出口模式,取决于两个要素,即加工费与销售价格。当加工费小于14.25万元时,选择模式3对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更有利,反之亦然。
对于生产型集团企业而言,不能简单地认为采用哪种出口模式更为有利,而是要一分为二,综合评估对集团企业的影响,既要看到出口退税对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又要分析出口模式对出口利润的影响。同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找准纳税筹划的基本点,正确选择出口货物获利最大的经营模式。X

参考文献】
[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br
[1]论文检测天使-论文免费检测软件[EB/OL]. /d/file/p/2024/0425/shu.html />1.潘江玲.企业应对出口退税再次调整的对策思考[J].改革与战略,2007,(12).
2.田苗.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J].国际贸易问题,2009,(8).
3.刘春才.中小企业如何应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J].集团经济研究,2007,(9).
4.李红,张泉.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J].现代经济,2008,(7).
5.赵书博.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J].税务研究,2006,(4).
6.刘穷志.出口退税与中国的出口激励政策[J].世界经济,2006,(6).

相关文章:

基于资产减值的会计计量分析04-26

浅析市场经济下的会计监督04-26

ERP实施成败原因分析04-26

浅析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与发展04-26

信息化对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影响研究04-26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04-26

价值链管理会计与战略管理会计分析04-26

信息经济环境下会计系统变革的研究04-26

浅析应收账款融资的会计处理04-26

强化会计监督与防范会计舞弊研究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