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止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长达10个月后,国家发改委终于再次批准燃油附加费的复征,不过,征收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将来同样上海飞北京的航班,这家可能收10元燃油附加费,那家则可能收20元。
以往国家发改委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公告,会具体说明多少公里征收额度,比如2008年12月的“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但此次发改委发出公告则表示,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采取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由航空公司在机制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燃油附加费具体收取标准。
附加费有上限
根据国家发改委昨天的公告,燃油附加费以航线为单位、区分长短航线分两档定额计算。其中:800公里(含)以下短途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统一按800公里计算;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统一按l500公里计算。
按照上述规定,2010年4月1日前,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计算公式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超出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收取燃油附加费弥补。
发改委表示,上述规定,自2009年11月14日起实行。在2010年4月1日前,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基准油价100元,燃油附加费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908元。而2010年4月1日以后,燃油附加费单位收取率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根据相关参数的变化,逐年测算公布。
如果按照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航空公司最常用的3号喷气燃料出厂价格每吨5190元计算,800公里以下和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收费标准将是24元和46元,四舍五入之后为20元和50元。
征收方式看齐国际
燃油附加费与航油价格联动,是国内航空公司一直在申请的征收方式,昨天,发改委方面也指出,联动机制实行后,不同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可能出现一定差异,广大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更有利于促进航空运输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合理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国内大型在线航空旅行服务商易网通游易市场部总监王一力指出,在国际市场,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以及国外的航空公司征收燃油附加费都是由各个航空公司自己决定的,征收的标准也不统一,收多少也取决于市场的调节作用。发改委此次的做法也是在向国际市场看齐,与国际标准接轨。但目前情况来看这种联动机制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由于旅客提前进行的购票在燃油附加费调整后是否随之调整还没有明确,航空公司在短期内推出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政策可能无法起到这种联动效果。
当然,发改委昨天也透露,为了在联动机制中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发改委也要求对油价上涨造成的成本增支,要求首先由航空公司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技术等手段自行消化,消化比例不低于20%,剩余部分才可以通过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弥补,另外,联动机制限定了燃油附加费的最高收取标准,航空公司只能在这个标准之内自行决定具体收取标准。
不过,国内一家大型航空公司的高层也坦陈,采用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机制后,航空公司很可能都会用最高上限设置燃油附加费,由于互相竞争而且也要向政府备案,估计未来市场上征收的燃油附加费也会趋于一致。
对此,中信建投分析师李磊认为,这一方案使得今后的票价更加弹性,而垄断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可能会征收得更高,相反,竞争相对较强的航线,附加费则会较低。
申银万国分析师李树荣则告诉记者,不管燃油附加费复征的幅度是多少,总的票价最终还是由供需决定。
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800公里以下: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
800公里以上: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相关文章:
对现代会计管理体制新思路研究04-26
分析事业部制财务管理体制04-26
分析转变会计管理方式提升会计工作水平04-26
对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04-26
分析高考备考中的“八字”复习方略04-26
对现代会计管理体制新思路研究04-26
对现代会计管理体制新思路研究04-26
对现代会计管理体制新思路研究04-26
对现代会计管理体制新思路研究04-26
对现代会计管理体制新思路研究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