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摘要】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保障安居工程的重点举措之一。本文从改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决策体制、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将社会存量住房纳入公租房管理以拓宽房源以及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等几个方面提出破解思路,促使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公共租赁住房 地方政府 存量房 住房公积金 公平配租
一、引言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实践过程中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之后提出的一种新型的住房保障形式。2010年6月12日,住建部联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全国各地也积极响应并探索实施适合本地区特色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开展大规模的规划建设。住建部2012年7月15日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定义公共租赁住房: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我国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推动住房保障方式从“以售为主、租售并举”向“以租为主”转变,逐步使公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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