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责任制审计
王素平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已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轨道,以评价其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以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同时也成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要程序。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经济责任具体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是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律的行为以及失职、渎职的行为等。主管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负有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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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审计内容br />
(一)审计程序
1.接受审计委托。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下发委托书,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该审计强调审计范围,包括时间范围和内容范围,时间范围是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审计内容后面阐述。
2.成立审计组。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项目情况组成审计组,当审计组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时,应遵循回避制度。
3.做好审前调查。通过审前调查,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情况,这样在实施审计时就能够抓住重点,直奔主题,从而减少盲目性。
4.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审计方案是对审计实施的全面规划,是整个审计实施工作的行动指南,一个好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质量的灵魂,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它对实施审计起着全面控制作用。
5.下发审计通知。审计部门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审计通知应列明审计组组长和审计所需初步资料清单。被审计人员应撰写述职报告,并于审计现场结束日前送交审计小组。
6.召开首次会。被审计人及其接任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审计首次会。审计组应介绍审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目的、范围、程序、要求、初步日程安排。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应向审计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任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内部控制、经营绩效、生产经营概况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等。
7.实施现场审计或报送审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应及时完整地向审计组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如实回答审计组提出的问题。
8.召开末次会。末次会参加人员不限于首次会参加人员。审计组应将初步审计结果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如有异议的应说明情况,并提供补充资料。
9.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出具前,审计组应当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留下书面沟通记录。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需提供给委托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评价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业绩以及对存在的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为管理部门提供干部使用、考核的依据。
10.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部门应根据所发现问题以及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决定是否进行后续审计。
(二)审计内容
1.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经营成果是否真实,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有无利用计提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2.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收入确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现象;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潜亏挂账等问题。
3.资产质量状况。企业资产质量状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企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4.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负有的责任。“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企业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企业在该方面是否存在“一言堂”、“一支笔”现象。
5.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企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主要试图解决三方面的基本问题,即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循;与此同时,促进提高经营的效率效果,并促进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6.企业经营绩效状况。在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利润等账务的基础上,依据有关经营绩效评价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7.个人财经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财经法律法规包括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核实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内部规定,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重大问题。
三、经济责任审计容易出现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性。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单位也都在执行该规定。但目前的现状是人都已经在新的岗位上任职了才进行审计,这样就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处理问题等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已办理调任、升迁的领导干部若发现重大问题,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检查机关处理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审计评价不好把握。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工作之一,它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业绩、升降等问题,所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显得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审计评价要准确、客观、公正。但目前国家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审计人员难以操作。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标准,以避免评价的随意性。
四、要审帮结合,给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设性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也是对被审计单位综合性的审计,因而审计部门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企业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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