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问题与措施

时间:2024-04-26 13:05:18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文 / 余 平

国有资产处置,就是引起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变换、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主体变换的行为。国有资产处置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引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变换的,如房产、汽车、土地使用权等的拍卖出售行为;二是引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主体变换的,如房产无偿转让(调剂)、房产出租、置换等的行为;三是客体灭失的,如资产报废、报损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资产处置是国资管理的关键环节。作为国资管理工作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资产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的规范认识不到位
在目前对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模式下,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认识不到国有资产的“公共性”,普遍认为国有资产是本部门的“私产”,这给资产处置带来了一些问题:
一是资产处置形式和对象的选择问题。基于“私产”的认识,单位在处置资产时,往往喜欢选择协议出让或转让,而不愿选择公开拍卖或拍租形式,尤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内部职工,会普遍认为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行为。而规避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很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或国有资产处置价值的减损。因为公开拍卖或拍租等竞争模式下处置的资产价值总是高于定向出售或出租形式处置国有资产的价值。
二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归属和使用,一直是国有资产主管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矛盾之一。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国库统筹安排。而行政事业单位却认为国有资产是由其自身形成的,单位理应享有处置收益,并且在资金用途上不受限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力量薄弱,对资产处置行为监管不力
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管力量比较薄弱。按照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确有一定的难度。二是制度不够健全。制度不健全不仅体现在主要的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也体现在具体操作中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如对行政事业单位营业房拍租,虽对经营房情况进行了摸底确认,并按要求进行公开拍租,但对续拍租情况目前财政部门就未完全掌握,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内部配合不够密切。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各自所联系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目前两者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这就导致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
3.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参差不齐,经营收费过高,经营质量难以保证
国有资产处置中涉及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和资产拍卖机构,除此之外,还有技术鉴定等中介机构。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涉及最多的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拍卖机构,存在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这两类中介机构,尤其是拍卖行为中。主要有:一是资产拍卖机构的资质参差不齐;二是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与收费不对等,经营收费过高,经营质量却难以保证。按照目前几家拍卖行的收费标准,不仅要对国有资产处置部门收取拍卖价5%的佣金,还要对承受方收取5%的佣金,这样的收费与其所付出的服务显然是不对等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单位对资产处置实行拍租或拍卖形式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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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若干措施br /> 针对上述问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财政部门应该在以下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存在的漏洞,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1.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对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认识问题,重点是单位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主管部门要通过制度形式严格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具体来说:一是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两个办法”的学习。二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房的出租情况,要在摸底、确认的基础上,对已到期的经营房续拍租情况进行统计、备案,及时掌握,避免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管理工作出现断档,出现续拍租情况脱离监管的问题。三是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实行分类、区别对待。鉴于目前非税收入的管理模式,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已纳入专户,实行资金的统筹安排,但部分差额事业单位和乡镇尚未进入专户管理,对于这些差额拨款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也应将其处置收益所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财政统筹管理。
2.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动态系统
针对目前存在的国有资产管理力量薄弱,对资产处置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制度,定期开展常规性检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和备案制度,使处置国有资产行为都纳入监管范围,防止脱离监管擅自处置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要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动态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变化情况,以达到监管的目的。
3.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对评估、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对符合国有资产处置资质的实行备案制度。二是制定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拍卖收费行为,降低资产处置成本。三是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质量、经营行为的后续监督管理。要对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国有资产处置服务项目实行必要的检查和抽查,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作者单位:淳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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