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009年,纳税人在进行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以规范格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税款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新申报表的颁布,立即引起了纳税人的广泛关注。与原申报表相比,新申报表“新”在哪里?财务人员在填报新申报表时,应该注意什么?最近,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北京致通振业税收筹划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李记有。
从1+14到1+11:主表附表更简明
据李记有介绍,新申报表由1张主表和11张附表组成。主表适用于所有查账征收企业,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部分。附表分为两个层次,附表一到附表六为一级附表,对应主表各项目;附表七到附表十一为二级附表,是纳税调整表的明细反映。
与原1个主表14个附表的年度申报表相比,新申报表取消了原申报表中的《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增加了《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将《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和《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合并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在收入和成本明细表中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改为《税收优惠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改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改为《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改为《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改为《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改为《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保留的附表有《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
李记有说,这些表格主要是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和简化合并的需要而改变的。例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新申报表将一些税收优惠项目直接列入纳税调减项目,要求境外所得应弥补境内亏损,新增了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情况等。
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方便纳税人
与原申报表相比,新申报表的结构、逻辑关系、编制原理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原申报表包括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四部分。其中,收入总额按税法口径,扣除项目按会计口径,再通过调整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将扣除项目调整为税法口径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就造成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脱节,纳税申报表与利润表脱节,逻辑关系不够清晰,纳税人无法直接通过利润表来编制所得税申报表。
在新申报表的设计中,采用了以间接法为基础的表样设计。在编制时,以利润表为起点,将会计利润按税法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即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减纳税调整、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弥补亏损等),进行税款计算。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通过一张附表进行纳税调整得以集中体现,并按照重要性原则,明细反映有关项目的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
李记有表示,这样的设计充分尊重了企业现实和会计人员的习惯,更符合会计实务和人们的逻辑思维方式。作为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工具,会计账簿主要遵循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我国没有独立的所得税会计,企业没有也不可能单独设账,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对企业的收入、税前扣除项目进行核算。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将大大减少纳税人纳税的遵从成本,方便纳税人计算填写。
厘清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填报难点不再难
新申报表从逻辑关系上比原申报表清晰,容易理解,这是否意味着新申报表更容易填报呢?
李记有表示,填报的难易程度因人而异。新申报表利润总额的计算部分所包括的项目是按新会计准则的利润表项目设计的,对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可直接取自利润表;而实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的企业,其利润表上的项目与新申报表不一致,只有按照新申报表的要求,对利润表上的项目进行调整后才能填报。
纳税调整是新申报表填报的一个难点。李记有说,新申报表上的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是根据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设计的,对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要求填报人员既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又要掌握《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能够识别两者间的差异,掌握纳税调整方法,才能正确填报本表。而对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难度可能会更大,因为这类企业既要熟知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又要清楚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上的差异,才能根据分析进行填报。
李记有认为,出现这些现象是正常的,也是暂时的。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推行、会计人员核算水平和对《企业所得税法》理解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会很快解决。
宣传辅导新申报表:中介机构也能添把力
李记有说:“明年,纳税人将使用新申报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届时,申报表的变化给纳税人带来的影响将逐渐显现。而企业掌握新申报表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这段时间里,需要税务机关进行大力的宣传和辅导,中介机构也能够添一把力。”
李记有表示,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仅依靠税务机关的力量,使所有企业的财务人员掌握新申报表的填列要点和方法是不太现实的。中介机构应当担当起辅助的角色,帮助企业尽快掌握新申报表的填报要点和申报程序,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他表示,目前,很多中介机构已经行动起来,组织开展了各种培训班,对新申报表的变化、《企业所得税法》的重点条款进行深度分析,并讲解实际操作方法。财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以更好、更快地理解新申报表的有关规定,了解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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