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上市公司代表在京召开关于企业内控的研讨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证监会将考虑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择期执行内控工作;对于IPO企业,以前有零散的内控要求,未来将明确相关内控要求。
参与研讨会的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内控方面,证监会下一步的监管重点包括四个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内控信息披露和内控审计的监管工作;考虑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择期执行内控工作;对于IPO企业,以前有零散的内控要求,现在要明确内控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在政策上的指引和研究,分享优秀企业的做法。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虽然对IPO公司没有内控方面的硬性要求,但监管机构关注IPO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强调对发行人内控信息的充分披露,对内控存在明显缺陷的公司,要求申请人在招股书中明确披露内控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监管措施。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27家企业IPO被否,除去关联交易、持续盈利能力等主要原因之外,企业内部风险控制问题是致命因素之一。
同时,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保荐机构的内控也成为证监会的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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