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对反倾销的研究,特别是面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反倾销对策研究成为当前外贸领域最重大的研究课题。在这个背景下,本文从反倾销的理论方面的分析入手,分析了国际贸易中国纺织品外贸企业进行反倾销的策略
关键词:反倾销;纺织品;策略
随着配额取消,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极大损害了世界贸易的有序发展,对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形成制约。我国服装业要破除反倾销诉讼,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提升竞争力,确保服装制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就需要我国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服装出口企业加强联手,积极构建反倾销防范应诉体系。
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纺织品企业要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机制,首先应该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西方国家对国有企业或具有国有股份的企业往往具有歧视,这些企业较难获得市场经济的地位。但是只要企业的治理结构符合市场化的要求,业经营按市场经济运作,仍然有可能获得市场经济的地位。
欧盟在界定“市场经济地位”时提出企业在价格、成本和投入(包括原材料、技术和劳动成本)、生产、销售和投资方面的决策应该符合市场的供求关系而不受国家的严重干预,以及企业应受制于破产法和财产法以确保企业在法律上的确定性和经营上的稳定性等标准。在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商能否获得个案处理待遇时,以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重要的管理岗位上没有国家官员,公司有雇佣解雇员工、采购原材料和一般投入的决定权,以及决定出口价格、自主经营等方面的权利为考察标准。其实,对这些方面,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权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包括生产经营决定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人事管理权等等。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股东可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企业中掌握国有股份的国家也只是股东之一,依法享有表决权等权利。在国有企业和具有国有股份的企业中,经营权完全掌握在企业手中,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国家只享有出资者权利,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且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均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产生。国家公务员不可担任董事、监事、经理。国有企业同样受制于破产法》。根据规定,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但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且,整顿申请要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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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企业自身的出口商品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
我国中小型外贸纺织品企业直接出口或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多年来我国出口竞争一直存在较为严重的无序竞争现象,往往一个产品在某一个市场畅销,很多企业就一拥而上,彼此之问竞相削价,导致出口数量激增的同时出口价格却大幅下滑。以欧盟为例,欧委会在决定是否立案及征税时十分注重某项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出口数量与出口价格之间的“剪刀差”,即出口数量激增的同时出口价格持续下降,这是欧委会决定是否立案及初步判定倾销的一个重要依据。因此,我国中小型外贸出口企业要重视并下力气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如俄罗斯、非洲、南美和东欧等市场,因为欧美及少数发达国家是反倾销最严厉,而且对我国实施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当然这种市场开拓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是真正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分散风险,从宏观上减少商品倾销的机会。同时,还应加强对市场的协调,控制我国某些商品尤其是敏感性商品对某一市场的出口量,避免在短期内某一市场产品猛增,对国外市场造成大的冲击。
三、应积极组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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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纺织品行业协会而言,由于行业协会对于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而且与各个企业之间也保持着经常的沟通,在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时,行业协会在发挥组织和协调的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积极地对外应诉。根据商务部的出口应诉规定,出口应诉组织单位主要是各进出口商会和外商投资协会,虽然有人认为这种规定不一定适应当前反倾销应诉工作的需要,但是根据该规定,应诉组织单位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应诉,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行业协会在组织反倾销应诉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实际上,由于行业协会更加了解国内生产企业的状况以及它们的利益,行业会更能充分发挥其协调的作用,因此在出口应诉方面,行业协会应当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并积极协调国内企业的对外应诉。中国纺织品协会为了确保该市场,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利用自身的特殊优势召集应诉企业紧急会议、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研究应诉对策,制订了应诉计划,按规定法律程序提供了应诉资料,配合该国代表完成了来华问卷调查,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了有关情况,使案件处理向有利于我方的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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