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文本 阐释 杜诗 诗史 缘起
摘要:“诗史”思维源自中国早期社会“诗史合流”的传统,在漫长的理论架构和文本阐释过程中,杜诗“诗史”说形成“少陵生前流传”“贞元、元和之际产生”“宋代形成共识”等几种主流观点。用文献考证和文本关照的方法对上述诸观点甄别析辨,可知“唐代尚未出现以诗为史的普遍思潮,杜诗‘诗史’之名在学者中形成共识应该是宋代的事”的论断较为审慎,更多文献的考证是对“诗史”之名缘起进一步界定的关键。
以诗歌作为叙述历史事件文本的“诗史”说是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及古代文学阐释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对“诗史”说阐释与界定的不同、表述语境的多元化以及阐释循环、过度阐释等问题不可避免的存在,杜诗“诗史”之名的缘起至今仍然是一个热论不休的话题。跳出单一意图论阐释的怪圈,用文本关照和文献考证的眼光对“诗史”之名缘起及历代学人的品论进行审视和考辨,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理解和启发。
一、最早的“诗史”思维
“诗史”思维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中国早期社会风行的“诗史合流”文化传统。钱谦益《胡致梁诗序》云:“孟子日:‘《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未作以前之诗,皆国史也。人知夫子之删诗,不知其为定史。人知夫子之作《春秋》,不知其为续诗。《诗》也,《书》也,《春秋》也,首尾为一,书离而三之者也。”作为中国最早诗歌总集的《诗经》,曾经担当着重要的记史职能,诗与史在当时社会文化形态中呈现一种胶着融合之状。《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关于吴公子札在鲁国观周乐’、听风雅颂等歌诗而论及各国政俗兴衰的记载,就可以看作是早期社会诗史合流的著名典实。正如《尚书·尧典》中所载:“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文字产生以前的“诗言志”,所言即人们深藏于心中的记忆,又通过诗歌形式凭借口耳传承;后来随着文字的产生,心中之“’就可以用文字记载取代口耳相传,存留也更为可靠。至此,诗歌便开始用来记录社会史事,诗之凝练,史之详备,尽在其中。不难看出,在散文产生之前的中国早期社会,很可能延续着一种诗史合流的文化现象,诗即是史,史即是诗,诗中有史笔,史中蕴诗味。
吴淇《六朝选诗定论缘起》日:“然人春秋之世,鲁人《踢宫》,卫人《木瓜》,事关齐桓,而晋文有乘车之赋,秦穆有《黄鸟》之什,性情未尝一日亡,而《诗》又何尝一Et亡也?所谓‘《诗》亡’者,盖以王迹之熄耳。王迹既熄,则鞘轩之使不出而《风》亡,朝聘之礼不行而《雅》亡。”吴淇以为诗歌的亡佚与当时鞘轩之使不出、采诗制度的废弛有直接的关系,而采诗制度的废弛又是由于王道衰微造成的。孟子则认为孔子察觉到这些历史现象并为弥补由于礼崩乐坏、诗歌教化传统的中断造成的危害做出了最大的努力,《春秋》之书正是基于此而产生的。他说:“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东汉赵岐注云:“世衰道微,周衰之时也。孔子惧玉道遂灭,故作春秋。因鲁史记,设素王之法,谓天子事也。”[]捌孟子将孔子作《春秋》的意图及其功用与先圣先王的功德并列,来树立孔子的权威和儒家的正统地位,他所说的《诗》与《春秋》相通之处并非仅指其记事,更重要的是其褒贬美刺的社会功能。《论语·雍也》记载了孔子“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的言辞,赵岐注:“史者,文多尔质少”,可见,先秦时期“史”的概念有“虚饰”的涵义,并不仅限于真实地记载已经发生的事,其记载往往有所夸饰,行文规则是要求记“事”,而不要求只能记“实”。
“诗史”二字的连用,似最早见于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至于先士茂制,讽高历赏,子建《函京》之作、仲宣《灞岸》之篇、子荆《零雨》之章、正长《朔风》之句,并直举胸情,非傍诗史,正以音律调韵,取高前式。”但沈约这段评论中所提及的“诗史”称谓,指的是前人的叙事性文字体裁,而不具有后来因誉称杜甫诗歌而得名并延续下来的“诗史”之名的涵义,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此后的史书文献中亦多次提及“诗史”二字。如《南齐书·何昌舛传》:“前者阮、杨连党,构此纷纭,虽被明于朝贵,愈结怨于群丑。觇察继踪,疑防重着,小人在朝,诗史所叹。”小人在朝,诗史所叹”典自《毛诗注疏》卷十四《曹风·候人》:“‘维鹈在梁,不濡其翼’,笺云:鹈在梁,当濡其翼;而不濡者,非其常也”,诗中以鹈鹕的异常之态比喻小人在朝野也不合常典,而这里的“诗史”,当指秉笔记史之人,亦非杜诗“诗史”之名所具有的涵义。又如《南齐书·王融传》:“今经典远被,诗史北流,冯、李之徒,必欲遵尚;直勒等类,居致乖阻。”[]这里的“诗史”,则指的是“诗”和“史”,即前人流传下来的具体文本作品。当时北魏向南齐求“副书”,想借以了解南朝的典章制度和学术文化的最新发展。王融在上疏中认为,通过赐书北魏,使“经典远被,诗史北流”,进行文化渗透,可不费一兵一卒,而收统一北方之效。可见,上述史书中关于“诗史”二字的连用,均与以杜诗为代表的作为一种行文传统、审美特质和普遍思潮的“诗史”之名涵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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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杜诗与“诗史”之名
明确把杜诗称为“诗史”且有文献可考的最早记载当为晚唐时孟荣《本事诗·高逸》:“(白)及放还,卒于宣城。杜所赠二十韵,备叙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本事诗》即撷取历代诗人的诗作、叙述作诗的本事的笔记体小说集,作者原意是为读者提供一些大致的诗歌背景材料,从而更好地了解其诗歌创作的来龙去脉和寄兴怨托。孟荣在这本书中提及杜甫诗歌的叙事性和实录精神,他谈到由于杜甫在《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一诗中叙述了李白的身世和经历,并详尽地记载了李白所生活社会时代的纷繁事件,故这首诗在当时被世人称作“诗史”。
关于杜诗“诗史”说产生的历史时期,历来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学界一种观点便是基于唐人孟柴《本事诗》中的记载,把孟柴看作是“诗史”说在当时广传于世这一现象的实录者,从而推测“诗史”之名在杜甫生前已经存在抑或已经广泛流传。
第二种观点认为杜诗的“诗史”之名产生于中唐贞元、元和之际,佐证是元白二人的诗歌和新乐府精神的实质。如韩经太先生在《传统诗史说的阐释意向》一文中从语意关照和阐释意图的角度解读孟氏文本后谈到:“孟柴所谓‘当时’的语意语气,主要在强调‘号为诗史’这一评价形态的过去时态,表示这已是一种既定的认识。而我想,从‘诗史’说之主体阐释意图的角度考虑,兼顾到动乱之后方有痛定反思这一常情常理,所谓‘当时’,应指中唐贞元、元和之际。……当然,说‘当时号为诗史’之‘当时’为中唐贞元、元和之际,并无直接证据。但元、白之推崇杜诗,已为众所周知,而其‘新乐府’诗观的精神实质又确如上文所述,具有整合《诗》学与《春秋》学于时事关怀的特定内容,那么,至少作出如是推论是不无意义的。”
还有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在孟荣以前尚无更早使用“诗史”的例子,故唐代不大可能出现以诗为史的普遍思潮,而从欧阳修、宋祁《新唐书·杜甫传》等史书记载来看,“诗史”之名在学者中形成共识应该是宋代的事,从北宋开始,“诗史”说逐渐成为宋人的口头禅,其内涵和外延也逐步扩大并延续下来。El本学者浅见洋二《论诗史说——诗史说与宋代诗人年谱、编年诗文集编纂之关系》一文就持这样的观点。周裕锴先生在《中国古代阐释学研究》一书中也指出:“我们注意到,孟荣所说的‘诗史’是个专有名词,有特定的限制性,一是专指杜甫的诗,二是专指记述历史事件的诗。换言之,‘诗史’只是《本事诗》若干种记载中的一个特殊例子,而不是孟柴或唐人看待诗歌的普遍原则。进一步说,唐代尚未出现以诗为史的普遍思潮。”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三、众观点之考证辨析
持“‘诗史’之名在杜甫生前已经存在或已经广泛流传”观点的学者,其主要依据是孟荣《本事诗》中的文本记载。需要审慎考虑的是,孟柴《本事诗》是一部笔记体小说集,其记录的“本事”其实大多为逸闻轶事,若视其为信史则有可能误人歧途。作者虽在序中言:“其间触事兴咏,尤所钟情,不有发挥,孰明厥义。因采为《本事诗》”,指出撰书旨在为读者和阐释者提供诗歌文本的写作背景,但书中亦有失实之处。如《本事诗·高逸》载李白“戏杜日:‘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何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盖讥其拘束也”,语气中显然有扬李抑杜之嫌,作者审美倾向亦流露其中,所以多数学者认为此类记载不足为信。方孝岳先生曾在《中国文学批评》一书中就此指出:“这种话本是当时流俗随便称赞的话,不足为典要。”从史料文献考证的角度来看,亦可推断杜甫在世时名位不显,其诗歌并未进入诗评家的视野,不大可能被广泛接受并形成思潮。据《本事诗》序目,该书成书时间应该在唐光启二年(886年)左右,离杜甫大历五年(770年)去世已有一百多年。然而现存唐代文献中,除《本事诗》外,未见任何资料提及“诗史”说,就连杜甫自己晚年在《南征》诗中亦叹喟:“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由此可推知,杜甫在世时,其诗歌为世人关注甚少,被称作“诗史”的可能性也不大,故以为“诗史”说出于杜甫在世之时的说法缺乏依据。
持“‘诗史’说产生于中唐的贞元、元和之际”观点的学者,其理由主要是元稹、白居易推崇杜诗,但分析相关文献记载不难发现,元白二人所推崇的杜诗只是杜甫所创制的新题乐府诗并且主要着眼于其诗歌的排比格律而非新乐府精神实质。元稹《乐府古题序》云:“近代惟诗人杜甫《悲陈陶》《哀江头》《兵车》《丽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无复倚傍。予少时与友人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遂不复拟古题。”卷二三可见其推崇的是新题乐府。
自居易亦言:“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穿古今,棍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首,杜尚如此,况不逮杜者乎”,由白语亦可以发现,符合其尚好和评判标准的杜诗可谓少之又少。还有一种观点主要依据韩愈在作于元和十一年(816年)的《调张籍》一诗中所发出的“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何用故谤伤”的感慨,认为通过当时文坛盟主韩愈的评价,可以表明杜甫的诗名在中唐得到了世人广泛的认同。通常认为韩愈作此诗本意可能是在阐述其“李杜并重”的诗学主张,诗中毫无疑问表达了对杜甫诗歌的肯定,但其主要意图并非崇杜。换个角度来看,“不知群儿愚,何用故谤伤”二句也表明了当时诗界亦有不少对李杜诗歌批评的声音,以此作为中唐崇杜成风的确证显然是不可靠的。
相比之下,“唐代尚未出现以诗为史的普遍思潮,杜诗‘诗史’之名在学者中形成共识应该是宋代的事”的论断较为审慎和中肯。在宋代,“诗史”说得以成型和阐发,最终取得了诗坛的话语权。宋代文人逐渐建立起重历史、尚通达、崇学识的心解传统,以诗为史成为当时阅读和阐释诗歌的基本方法,诗人的年谱、诗集的编年本以及有关诗篇和诗人的纪事体裁均首次出现。而此时杜甫的人品与诗风亦得到了广泛认同,一时注者蜂起,形成“千家注杜”的盛况。北宋早期“诗史”说,主要还是指杜诗善陈时事、以诗记史、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纪实性特点。欧阳修、宋祁在《新唐书·杜甫传》中记载:“甫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而不少衰,世号‘诗史’。”刘克庄《后村诗话》后集卷二亦评价杜诗:“然《陈涛斜》《潼关》二诗,直笔不少恕,……所以为诗史也。”此后,“诗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逐步扩大,尽管宋人仍把“诗史”二字看作杜诗的代名词,但此称呼已不仅限于杜甫,如白居易、聂夷中、苏轼等人的诗也被称为“诗史”。“诗史”的概念也不仅限于善陈时事的纪实性,而已增添了编年性、讽喻性、伦理性、情感性等新的成分。如杜甫《北征》诗“皇帝二载秋,闰八月初吉”两句起笔,在体例上与《春秋·隐公元年》经文所谓的“元年春,王正月”相似,被宋人视为“诗史”的典型。“诗史”观中的讽喻性也很明显,阮阅《诗话总龟》卷五《评论门》:“聂夷中,河南人,有诗日:‘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孙光宪谓有三百篇之旨,此亦谓诗史。”宋代讲求心性和修养,宋人常常将“诗史”看做伦理人格力量之所致。而且,当时的士人似乎有一种“诗史”优于“史笔”的态度。邵雍《诗史吟》:“史笔善记事,长于炫其文。文胜则实丧,徒憎口云云。诗史善记事,长于造其真。真胜则华去,非如目纷纷。”其盛赞“诗史”之功,已有将“诗史”纳入伦理道德、心性大义的意向。由此可见,杜诗“诗史”之名在宋代得到了普遍认同并广泛流传,其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扩大。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_先于文本的作者之寸心所知,正是阐释过程中永远无法企及的终极参照,作为阐释者,只能是努力地去接近文本作者的意图。在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确切的文献资料之前,对杜诗“诗史”说的缘起作定论尚为时过早。我们亦不能完全忽视孟柴“故当时号为诗史”这一文本记述,关键在于对这~记述的真实性和准确程度的考证,如果确为实录,那么从文本解读的角度来看,杜甫这些“备叙其事”之诗在孟柴所处的时代或更早时间的一定范围(地域、时间、群体)内具有特定意义的“诗史”称谓。但这里所谓的“诗史”还比较偏重诗歌创作的叙事方式、技巧等形而下的要素,所谓“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等,亦不能等同于后来以诗为史的普遍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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