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环境问题的国际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时代背景,给我国电厂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电厂企业管理存在着统筹层次不够、信息化程度相对滞后以及电力市场不规范的问题,本文将结合这些主要问题就两型社会我国电厂企业如何积极应对这一问题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节能减排;电厂管理;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向全社会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2010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国“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减排的任务指标和总体要求[ZW(]/d/file/p/2024/0425/404.html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考验着我国具有自然垄断性特征的电力行业运行的综合管理水平,电厂作为电力生产的基础性企业,如何实行长期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是较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在广大企业和居民用电量与日俱增的情况下,许多公用电厂都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积极转变生产发展方式,从企业价值链上着眼提升电厂的经济效益、降低发电成本、减少污染废料排放。但在改革发展走向纵深的过程中,也日益暴露出电厂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的瓶颈问题。
问题一:整个电力生产供给系统统筹规划层次和级别不够。
我国电力系统从职能划分上主要由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电厂运营和售电部门组成,在电厂布局规划设计上存在着统筹管理层次不细致的问题。行政区域划分下的各地区总供需结构差异较大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电厂布局分布过于分散化,工业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对用电需求量较大,致使我国相当部分的供电资源向这些地区集中,各种不同资质类型的电厂都相继上马,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电力供应相对滞后,形成了基础设施供应不足的状况。虽然我国公用电力供应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不同电厂仅从自身产能和效益出发着眼于当地供电市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在原料利用率、环境治理的能力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电力作为一种基础性重型工业,存在着规模经济的特征,供电企业的效益水平与电厂的规模、技术设备、原料成本以及科学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我国供电企业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上还有很大的空间。自1993年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电力生产企业在流动重组、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上还面临着一些体制上的障碍,这给我国在市场宏观层面统筹电厂规划管理增加了难度。
问题二:电厂管理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电厂企业系统内外“对话机制”不顺畅。
首先,为了积极提高电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用电厂基本上都相继引进了基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并不断向国际先进信息化管理水平靠拢。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在进入中国20年以来极大地推动了电厂自动化技术的进步,但是许多电厂为了实现信息化管理而引进了不同类型的管理系统软件,脱离了自身实际操作业务的需要,已远远不能适应21世纪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其次,从国外引进的管理软件种类繁多,大多比较昂贵,而且很难适应国内电厂检修管理、仓库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迫切需要扶植国内一批自主研发适用面广的技术软件。负责作业操作的实时数据录入和历史数据存储功能的过程自动控制系统(PCS)与负责高层信息管理的决策支持系统(DSS)在数据接口技术上存在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致使许多数据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ZW(]电厂信息化是指电力供应企业为交付预期的产品和实现服务目标,结合自身业务流程管理特征,引入信息管理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来支持企业内外部信息传递,有力地支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绩效改进,确保信息系统交付的价值传递并支持企业的战略任务与目标的完成而建立子集信息系统的过程。[ZW)]。再次,许多电厂的施工建设从设计阶段就缺少统一的电厂标识编码,使得整个数据收集工作存在统计重复和交接复杂等问题,电厂信息管理标识的不同导致了整个电力系统资源整合困难重重、“对话机制”不顺畅的局面,这也给电厂的运行维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问题三:自备电厂管理运营不规范,扰乱电力供应市场。
统调电厂是隶属于国有电力系统且与其他职能部门有组织地协调开展电力生产的公用企业,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运行维护的管理相对其他类别电厂比较规范,而且其承担着社会电力供应、筹集政府或特大工程基金、扶贫、国家税收和社会就业等社会责任,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担负着造福广大居民的社会责任。1993年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各地用电量急剧增长,某些地区单靠统调电力难以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大量高排放、高耗能、高污染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各种自备电厂迅速发展起来,并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冲击电力市场。单从2006年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指标来看,美国为5.14克/千瓦时,我国国有发电厂为5.7克/千瓦时,而企业自备电厂为9.97克/千瓦时[ZW(]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ZW)],远高于合理排放控制标准。我国销售电价中包含着农业排灌、扶贫等交叉补贴费用,电价之外还有三峡基金、政府代征基金的收取,而自备电厂可以尽可能地回避这些责任。2007年年初国务院批准并实施了《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但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使得许多自备电厂与用电企业变相合作,采用组织内部门化的形式,打着“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的名义进行不合法运营,甚至利用公用设施建立“网中网”,在电力市场上与统调电厂企业之间展开不公平竞争。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电厂在适应建设两型社会要求而进行自身管理改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性问题,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在遵循国家电力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下,大力提高我国电厂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动脑筋,以最少的人力、设备和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电能产出,同时抓好能源的回收利用以及工业排放物的治理工作,真正建立一批使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标杆电厂。解决电厂管理面临的突出难题,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共同配合参与,可以根据以下思路分步采取必要的措施。
其一,提高政府管理统筹层次,做好全局规划。政府作为社会服务性机构组织,无须过深的干预电厂的经营管理活动,而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框架内制定市场竞争的规则,并委托相关组织机构做好统筹规划指导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电厂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晰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各自所拥有的权利与义务。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我国许多中小规模的电厂可以根据需要顺利地实现流动重组,获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增加电厂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国家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部门着眼全局,根据全国地区需求结构出台协调各行政区域电厂布局的相关指导性意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建立的电厂规模较小,分布过于分散,各地区存在着产能不足、过剩和重复建设等问题,这大大削弱了我国电力企业的整体运作效率。通过全局上的规划和设计,调整我国电厂的分布格局,充分利用设备和资源,降低发电成本,培育我国大型电力企业的垄断优势,并打入国际市场。三是注重新的综合科学理论的运用,对于电厂企业的结构性问题需要大胆地开拓创新,经过推行试点验证后推广实施。
其二,统一电厂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协同管理。在电厂信息统一化管理方面,需要认识到实现信息化是为优化管理、降低发电成本而服务的,而不是单纯软件的简单堆积。由于我国各电厂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原先的电厂信息规划已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使得电厂设备信息之间的交互变得十分困难。为了更好地实现统一化协同管理,一是由各电力集团公司联合推广统一的电厂信息编码,电厂企业在建立后按照行业标准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以及维护检修进行统一的编码,便于对历史数据的积累和量化管理。2005年12月,应对电厂标识系统存在的问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和各发电公司联合发布了《电厂标识系统编码规定》,予以规范我国电厂数据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开发和应用整套从设备运行层到信息应用层的具备良好衔接性的信息系统软件,使电厂各管理层级各取其所需数据。实现自动化管理要求具有网际间稳定的网络协议和数据对接技术,使得电厂生产设备层和信息应用层能够充分实现对数据的共享。目前我国电厂主要采用的是进口的设备和IT软件,因此迫切需要培育一批国内专家团队,在考察我国电厂作业操作、信息决策、财务处理等环节的实际情况后自主研发适合我国电厂厂情的集成管理软件,辅助电厂实现科学管理。三是加速设备改造,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积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供电设备。自主研发和引进先进电力技术设备,有效使用煤、风力、水力、热能等资源进行清洁发电,同时要较好地实现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进行脱硫、脱硝处理。四是加强对电厂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教育,保证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对于新技术的自主研发进行鼓励和保护。
其三,加强自备电厂监管,促进良性发展。在对待自备电厂扰乱电力市场问题上,需要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加强对其管制力度,对于一些高耗能、高污染、容量低于10万千瓦的自备小火电机组必须予以取缔。虽然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电力资源紧缺的情况下自备电厂对于缓解供电压力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当今可持续发展的议题下,自备电厂扰乱了我国电厂正常运营秩序,甚至有些地方自备电厂为躲避政策规定在“大户直购电”的掩护下开展网外经营活动。为了逐步规范我国电力供应市场,主要需要从体制和法律上对其进行规范控制。一是清晰界定自备电厂的范围,提高对自备电厂的征税标准。在我国所有电力系统之外的电厂基本上都可以界定为自备电厂,其发展雏形是企业自产专供自用,后来发展成能够与不同用户以及特定区域展开合作的形式。虽然我国2004年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向自备电厂征收附加费和系统备用费,但是按自发自用电量指标征收使自备电厂逃脱收费管制现象依然存在,造成不平等竞争。把对自备电厂的税收标准提高到至少能够补偿公用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和建设投资的水平上来,并与其同样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完善法制,对环境损害严重的自备电厂进行依法关停。2006年“十一五”计划时期以来,全国已累计关停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2587万千瓦,占“十一五”关停5000万千瓦目标的51.74%,这对规范我国供电市场起到了很好的敦促作用。三是加强对各种自备电厂的监管,让其逐步淡出我国供电市场。电力监管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各种自备电厂的监管力度,对违规建设和运营的自备电厂进行严格处罚。需要进一步推进国有电厂的管理水平,使各种自备电厂逐步淡出供电市场。“合理充分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体现在我国电力生产行业也是如此,把我国电厂管理推向更加科学的层级,这对于建设两型社会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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