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国企改革 现代企业制度 有限责任
摘要:要解决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深层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是有限责任。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进一步解决有限责任问题,主要包括:切实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推进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在加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大力度抓好减员增效。
Abstract:Must solve Our country enterprise reform and the development in-depth question, must establish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steadfastly.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essence's characteristic is the limited liability. Must establish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must further solve the limited liability problem, mainly includes: The practical safeguard business entity property rights free from aggression; Advancement stockholder's rights multiplication, decentralization, French hominization; During acceleratio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construction's, increases dynamics to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downsizing for efficiency.
Key words: State enterprise reform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limited liability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很多,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有限责任问题,这是因为,有限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我们已经进行了好几年,但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至今人们在认识上还不一致。有一种最为流行的观点,就是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公司法人制度。我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公司是多种多样的,法人也是依据各国法律确立的,随各国法律的不同,企业的法律形态分类也必然是各式各样的。因此我们在研究现代企业制度时,只抽象地讲公司法人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明确我们要建立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司法人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在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只有能够分散经营风险、集中社会资金的企业制度,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这是衡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标准。自然人的个人或合伙经济,由于业主对企业经营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决定了它经营风险大,难以广泛吸收他人资本参与,这样的企业当然不是现代企业制度。至于公司法人,也存在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两大类。基于以上分析,现代企业制度的最本质的特征是有限责任,即公司以其拥有的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只有这样的公司法人才能够分散风险、广泛集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的国有企业,并非单纯的经济组织,它全面地承担着基层政权组织的社会责任,不是按照企业的需要来招募职工,而是按照社会的需要来安排就业,职工的生老病死、子孙后代,全部由企业包下来,责任是无限的。这是中国国有企业特有的无限责任。这种状况在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以后虽然有所改变,但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何从原来的无限责任的企业制度,真正地而不是名义上地转变为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它的意义和它的难度都是非同寻常的。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变,企业有了法人财产权,明确了以企业的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企业的法人财产在名义上同出资人——国家的其他财产分开了,这就在债权、债务关系上,向有限责任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远远没有解脱,企业冗员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企业还不得不背着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反过来又影响着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性,使企业不能真正成为承担有限责任的经济组织。正因为责任扯不清,企业的无限责任反倒变成了无责任,企业家反而变成了可以不负责任。企业的无限责任,实际上还是由政府承担着。
为了使企业经营者能够认真负责地搞好企业,就不能不把希望寄予好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上,政府就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在领导班子的选拔上。这又进一步固化了政企不分。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出路还在于有限责任。因此,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进一步解决有限责任问题。
1.要切实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要进行规范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一方面,政府不能任意干预、调拨和支配,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要有严格、明确的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确保企业法人财产充实。
2.推进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近百年来,在企业产权方面发生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这种变化虽然在不同国家表现出来的程度不同,但已经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发展的趋势。许多国家的大公司,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股东,而且大股东也不是独家。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法人相互持股,使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就会比国有独资企业更容易把企业法人财产同出资人——政府的其他财产切开,有助于真正实现有限责任。
作为政府当然要保持社会的稳定,而这种保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又不得不压给国有企业。初看起来这样做可以分散一些负担,实际上这样做的成本可能更高。企业在人浮于事的状态下运转,勉强凑合,必然效益下降、亏损增加,于是不得不靠银行贷款过日子,结果造成了呆帐,最终还是要由政府承担。分散负担的结果,担子最终还是落到政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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