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县乡换届以来,山东省苍山县不断研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按照“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要求,狠抓了项目计划制定、现场组织实施和部门联动配合等工作,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了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2005年以来完成56个单位9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2.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7亿元;依据审计结果,提拔重用12人,免职、降职、撤职18人。
一、实行计划管理,强化源头控制
当前,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当繁重,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已达到年度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任务过重、审计任务不均衡和计划性亟待加强等问题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和效能的发挥。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按照“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要求,前置监督关口,合理选择审计对象,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逐步加大监督和防范效果更明显的任中审计项目安排,在工作源头上解决了审计任务不均衡问题。据统计,2005年县乡换届以来,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6个,占年度计划的56%,年人均审计1.5个,查纠违规资金2.3亿元,经济责任审计呈现出服务干部监督管理需求和兼顾审计资源的特点,成效突出。
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该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由其牵头制定年度计划,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的严密性、严肃性和可行性。联席会议规定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实行“逢离必审”、“任中抽审”,明确了四类必审对象,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经县委确定,拟调整或已决定调整的干部;任期已达届中或届满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或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需要审计的干部;需上报上级表彰、奖励的领导干部。按照四种必审对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有选择地对四类干部进行重点监督:一是任职时间较长而近期又未实施过审计的领导干部;二是掌管资金较多或在重要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三是以前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四是临近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审计对象确定后,编入全局年度计划,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提请组织部门委托。考虑审计对象多、覆盖面大的实际,该局在安排其他专业审计任务时,积极做好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投资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捆绑审计”,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要;在审计时限上,采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领导干部离任前,原则上审计全部任期,已进行年度审计的,只审未审年度,对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进行追朔审计。通过源头控制审计项目安排,整合了现有审计资源,有效避免了重复审计和项目打架现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成效。
会计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二、强化组织实施,突出审计重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领域宽、政策性强,必须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因此审计机关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抓好现场审计。该县通过多年实践,摸索出“力量上统一匹配,时间上统一步骤,审计上统一内容,处理上统一标准,结果上统一使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审计模式,审计质量、工作效率、结论落实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误砍柴功”,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前,都组织周密详尽的审前调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力求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审计目标、内容、重点、分工和步骤,在审计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坚持审计力量和审计重点相匹配。在审计内容上突出八个重点,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内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有无偷漏税金现象;二是查任职初期和离任时的家底,看国有资产增减情况;三是查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看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四是查任期内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看有无损失浪费问题;五是查任期内债权债务是否真实,看有无虚报漏记问题;六是查任期内农民负担是否合规合法,看有无乱加码、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七是查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用品、通讯设备是否清理移交,看有无转移、藏匿问题;八是查任期内执行廉政纪律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看决策有无失误,有否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无贪污受贿问题等。围绕审计内容,重点抓好内部控制测评、货币资金盘库、工作底稿编制和审计资料复核四个环节,同时做做四个结合,即查人与查事结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查帐与调查结合,丰富审计内容,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与常规审审计方法计结合,借鉴以前审计结果,提高工作效率;与发现案件结合,充分发挥审计在经济领域的惩处作用。在审计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据审计内容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如财务帐目审计与实物盘点核对、座谈、走访调查、受理举报、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相结合,全面细致地审清查透每一个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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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该局制定了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国有企业三个报告模版,将审计范围内容、问题处理标准予以列示,指导审计操作,方便报告撰写;同时强化综合分析,实行审计组、科室、局业务会议三级综合分析汇报制,坚持从制度、宏观上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建议、意见,为组织等有关部门利用审计成果提供可靠数据和依据。2005年以来,提交综合报告、专题审计信息142篇次,县领导批转96篇,县委、县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非税收入、业务招待费列支报销、政府项目投资管理等办法8项,促进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协作联动,加大工作力度
苍山县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一项全局工作来抓,建立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审计执法手段,扩大了审计工作外延,结束了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单打独斗”局面,有效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审计的深度、频度、强度、力度都大为加强。
在工作中,各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搞好协作联动,做到任务安排互商、具体工作互动、履行职责互帮、审计结果互用,充分挖掘、发挥部门职能。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实行分工协作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分工,承担义务,履行责任。例如针对审计任务重、专业审计人员少这一难题,该县规定由审计部门物色业务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出面抽调。近年来,我县每年都从乡镇和县直单位财会人员中抽调数十人次参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缓解了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二是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要求做到四个“必须”,即:在开展审计之前,必须互通信息。纪检、检察机关和监察、组织等部门都要积极向审计小组全面介绍本机关、本部门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提供审计线索,帮助查找有关政策和法规依据;在开展审计之初,必须联合进点。县纪委和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合到被审计单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见面会,共同听取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汇报,并根据部门的职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审计要求;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鼎力配合。随着工作进程,审计组若需某业务部门支持时,在征得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同意后,有关部门需要出人的,必须随叫随到,需要排忧解难的,也必须及时解决;在审计结束之后,必须分头处理。根据审计意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章立制,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负责对违纪问题的查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找有关责任人谈话或予以人员调整,检察机关负责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察等等。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杜绝了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强大合力。2005年以来该局9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查出的2.3亿元违规资金全部得以整改,审计罚款、漏交税金274万元全部“颗粒归仓”,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决定落实率连续三年达到100%,移送案件4起,司法机关判刑1人,纪检部门处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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