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是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是资本所有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在我国,它主要是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企业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国内不少大型集团企业发现随着本公司资产的逐步增加,财务分散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集团公司不能有效地利用资金,所属单位在银行多头开户,部分收入形成帐外资金,管理层经济问题增多等情况。为保护自身的利益及加强对所属子公司管理和控制的需要,集团公司也往往采用会计委派制的财务管理模式,向自己的子公司或其它分支机构委派会计进行管理。企业委派会计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1.委任本单位的在岗财务会计;2.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有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派遣;3.调任其他子公司的财务会计。
以委派的方式,将代表集团公司所有者利益的会计人员派到下属的子公司对财务状况及资金等进行管理和监督,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1)极大的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有的企业为了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不惜牺牲企业所有者及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利益,给集团企业的管理增加难度,使企业的资产不能增值甚至不能保值,甚至造成公司资产大量流失。而实行委派会计制度有利于在保证独立法人单位或独立经营个体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情况下,财务部门能够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加强了集团对企业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盘活了集团资金,实现了整个集团公司资金的合理调度,同时也为整个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更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能使所属企业更加明确的贯彻集团决策层的意图,从而更大程度上维护了企业所有者的利益。
(2)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
现代社会,企业管理中出现的经济问题呈明显上升的趋势,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经济问题,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加强会计监督职能。会计委派制实行之前,为使企业利益最大化及自身的某些不正当利益,企业经营者往往指使会计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信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监督作为一种内部约束机构,始终处于企业经营管理者领导之下,很难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使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会计委派制则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使会计监督由内部监督成为一种外部监督,较好解决了会计监督不力的问题,有效防止了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加强了财务管理,尤其是资金的管理,与此同时增强了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使企业在经营机制、领导人员素质、财务监督及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和监督职能,加强了会计服务功能和目标责任制管理。
(3)可以强化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单位领导负责制,是财权、人权、事权协调统一。同时,对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
(4)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选拔人才和提高整体素质。实行会计委派制,还有利于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一些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财务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通过竞争,也可以带动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可见会计委派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并在以后企业的良性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委派会计制度同样弊处不少:
1.在一定程度上干涉了企业自主权中的人事权,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与企业经营活动及其结果息息相关的企业所有者、债权人、管理者的利益存在一定矛盾与冲突,而委派会计加剧了这个矛盾和冲突。
2.对委派制度在思想上认识不清,推行阻力较大
被委派单位往往把委派会计看作是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一种直接的监管甚至是干预,约束监督太严,是对企业经营者的不信任,从而在心理上出现排斥心理,给委派会计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不便。
3.部分委派会计人员被“同化”。有些被委派单位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局部利益或个人私利,达到私设小金库、乱开支、逃避监督的目的,会千方百计地采用各种经济手段或其他手段“同化”委派会计人员。而有些委派会计人员受利益的驱使,也会抛开制度规定,为委派单位大开绿灯,有的甚至帮助被委派单位共同作弊,使被委派单位游离于会计监督之外,既影响了整个会计委派工作的正常开展,、又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从发生在身边的例子可以看出,不少委派会计在收取所在单位的额外奖金等好处后,对企业经营者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放任不管,结果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
4.委派会计存在后顾之忧,影响工作积极性,也为被委派单位“同化”委派会计创造条件。虽然委派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委派会计的考核、工资、奖金,但对于委派会计的住房、子女就业、公费医疗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却是力不从心,结果仍然没有将会计人员从企业小团体利益中分离出来,从而影响了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而被委派单位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达到“同化”委派会计的目的。不少委派会计就是由于以上的原因,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对企业经营者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不闻不问,既不参加也不阻止,采取放任的态度。
5.委派会计人员的稳定性与流动性的矛盾突出。委派会计在单位财务工作中处于既服务又监督的角色。如果委派会计在同一单位(行业)的会计服务时间相对不稳定,极容易造成财务管理体系的不连续性及资金的循环失去应有的监控。但为了保证委派会计公正无私地工作,必要的岗位流动又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妥善处理好委派会计的稳定性与流动性之间的关系,促进委派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委派会计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科学地核定轮岗时间。妥善处理好稳定性与流动性之间的矛盾,以利于委派会计工作地落实和会计队伍的稳定。
6.委派会计自身的因素
由于各个委派会计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思想道德、技能水平及对岗位的适应能力等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差异,这就对落实委派会计工作带来无法预测的影响。比如部分会计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会计委派制没有进行透彻的了解,在监督与服务两个职能上找不到平衡点,过分强调监督职能,导致无法融入企业的管理体系,正常的开展工作。
可见,会计委派制度利弊同样明显,如何能更大程度发挥会计委派制的“利”,本人认为:
一、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报刊、文件等形式加大对会计委派制度的宣传,同时在会议、培训等活动上组织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委派制度,从思想上有更深刻的认识。
会计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对委派会计统一管理,加强对职业道德的培养,同时定期进行会计技能的培训;另外要加强对委派会计的考核,实行淘汰制度,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素质。
三、完善会计委派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派的委派形式、程序、对象、范围及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等制度进行规范、完。善,使委派会计工作“有法可依”,解决后顾之忧。
四、推行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保证利益分配的合理性,把委派会计的工作成果同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内控机制,采取问责制,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监督力度。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委派会计工作的事后监督,对委派会计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包庇、不回避,严惩违法者,使委派会计真正发挥自身的职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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