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以实现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为目的,分析了当前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会计资料失真而导致的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偷漏税款等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五大公害,论述了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实现独立会计管理体制的方法体系。
关键词:建立 会计 管理 体制
一、目前我国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实行的是双重身份的管理体制,其基本含义是指:会计人员在单位中一方面代表国家对单位实行监督,另一方面为单位进行核算。这在理论上缺乏依据,在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从宏观上看,《会计法》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从微观上看,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从《会计法》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具体的会计工作管理实际上是松散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管理体制问题。从而不能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会计监督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1.会计人员无法按统一的会计准则实施独立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具体表现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计成本,会计人员为了迎合单位领导,为自己的仕途争创“业绩”,会绞尽脑汁满足单位领导提出的各种要求,消化各种不合理的开支,甚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便进行了筹划;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上层管理者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上市公司的上层管理者为了体现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或股民)、而民营企业的投资者为了少交税款等,往往要求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主管人员按公司领导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由于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年终奖励、能否上岗等都与所在单位有直接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尽管《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四大“职权”,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收;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有权检举。但由于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会计人员常常处于两难境地,难以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会计人员难免会“不由自主”地选择了单位利益,按单位领导的意图进行虚假的会计核算,其直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
2.会计人员无法独立、有效行使会计监督职能。众所周知,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偷漏税款等都与钱离不开,而会计核算是以货币计量为基础进行的,管的就是单位的钱和物。从理论上讲,无论是贪污、挪用公款,还是行贿、偷漏税款等在会计的账务上都能够留有明显的痕迹,即使受贿者一般也是以牺牲本单位的利益来换取受贿利益的,因此财务账上通常也会留下许多不合理的迹象。上述现象,在众多的大案要案中得以体现,绝大部分是以现金进行交易,而且数额触目惊心,有上万、上百万元,甚至有的是上千万。那么为什么在实际工作中,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中每个具体单位的会计机构受制于本单位的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受制于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使会计监督职能基本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考虑,尽管知道上述不法行为,也会采取“明哲保身”、视而不见的做法。正是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会计职能不但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反而助长了腐败的滋生和漫延、偷漏税款的不断发生,最终损害的还是国家利益。
会计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建立独立会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从客观上要求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以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的作用成为现实。为了从源头上防止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偷漏税款、挥霍浪费的发生,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必须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管理体制,建立独立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管理体制,保证会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正确行使《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权利,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与监督。
三、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的可行性
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是可行的,从理论上讲国家、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的财产是一体的,均归国家所有,特别是国有企业实现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与现行的会计制度与法律法规没有任何矛盾,相反是一种必然。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不会增加国家的额外负担,相反还能为国家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为设想中的独立会计管理体制,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工资级别、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由会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用人单位在聘用会计人员时按其岗位工资级别、费用标准、时间长短等,依国家有关规定预缴工作经费给会计管理主管部门。
四、建立独立会计管理体制的有效方法——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
职业化就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即要求员工在知识、技能、观念、思维、态度、心理上符合职业规范标准。职业化包含职业化素养、职业化行为规范和职业化技能。实行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实行会计人员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会计人员管理机构派遣所需要的会计人员。劳务派遣实施后,用工单位与会计人员管理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于用人单位使用派遣会计人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会计人员管理机构选择派遣人员时也必须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因而保证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一)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会计人员管理机构
1.财政部下设会计人员管理总局,负责管理全国会计人员工作;实行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制定《会计人员职业行为准则》;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拟订和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国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工作的劳务派遣等。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县级市)地方人民政府设会计人员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包括: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从业资格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管理、劳务派遣与考评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考评管理等。
(二)建立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体制。对取得大中专毕业证以上、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纳入职业化管理范畴,但必须建立准入制度,通过必要的考核,通过考核后才能进入;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定级考核,分为初、中、高等不同等级,不同级别不同待遇,同时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并与待遇挂钩;对不符合职业化标准的会计人员实行淘汰制度;由会计人员管理局对辖区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人事档案管理。这样可以消除在不同单位工作的会计从业人员有不同身份的不合理的人事管理体制;同时还可以消除一个单位定终身,不思进取、不善于学习的不良现象,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合的人才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
(三)实行用人单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人员管理局复合型的劳务派遣制。即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规模、会计机构设置与会计人员配备计划报会计人员管理局,经会计人员管理局审核后,根据本辖区从业会计人员情况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用人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人员管理局的主持下,由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评定,如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则会计人员管理局根据国家制定的不同行业会计人员岗位工资薪酬标准、应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标准,按拟聘用期限向会计人员管理局预缴会计从业人员工作经费即劳务费,会计人员管理局随即向用人单位派遣从业会计人员。从业会计人员的工资薪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主管会计人员管理局负责发放和缴纳。
(四)实行用人单位与会计人员管理局联合考核与评价机制。会计人员管理局制定标准化的会计从业考核标准体系,用人单位于每年(或半年)对派遣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等,如果用人单位对从业会计人员考核为不称职,会计人员管理局应及时组织人员对用人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复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经复核后确为不称职的,会计人员管理局应及时终止该派遣协议。重新向用人单位推荐合适人选,以保证用人单位会计核算不受影响。通过考核与推荐,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机制。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实现会计人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目前由于还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才竞争机制,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流于形式,目的是为了每年的从业资格证年审;职业技术教育,华而不实,如:注册税务筹划师、财务总监等,目的是为了手中持有一本证,便于找一份工作。持证者与其应掌握的知识水平相去甚远,有的注册税务筹划师不能进行税收筹划;有的财务总监不能主持和驾驭一个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工作。如果一旦实现了真正的人才竞争机制,会计从业人员就会积极主动的学习专业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等,不断提高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找到自己的最佳位置,发挥自己的才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从而达到实现会计人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六)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人才跨行业、跨区域流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从业人员跨行业、跨区域流动已成为必然。会计人员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其自身价值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会计人才的合理流动会更加频繁,从根本上打破了会计人员一个单位定终身的格局,从根本上改变了有的会计人员不思进取、不善于学习,只会做帐的“小会计”的局面。通过人才竞争机制的确立,必定会有大批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因此,对会计人员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实现会计人才跨行业、跨区域流动管理的重要手段。
(七)实行会计人员管理局独立的业绩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实现会计工作的劳务派遣。其重要手段就是要对会计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系统有效的考核与业绩评价。对忠于职守、热爱会计工作、成绩卓著者应给予奖励和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给予政策倾斜等;对造成国家或单位财产损失且负有责任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主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例如:一个单位如发生非会计人员的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行为,会计人员已察觉但不予以制止或责任心不强,不加审核地进行会计处理,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除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外;如为一个单位虚开发票、多列成本、少记收入或明知该单位有上述行为,不加以制止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的,除税务主管机关依《税收征管法》追缴偷漏税款和按规定进行惩处外;如为一个单位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骗取公司上市的或为公司管理层提供虚假业绩报告,完成主管部门考核指标的,除证监会、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单位予以处罚外,会计人员管理局应依据《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主管人员的相关责任,如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实现会计工作的劳务派遣,是一项深入细致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会计从业人员是执行《会计法》的忠诚卫士,要使会计人员做到:“既顶得住,又站得住”,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有行之有效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的有效发挥,才能保证国家经济利益免遭损失。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贸经济》1991年第4期论会计管理体制和改革 杨雄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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