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对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帮助。但在会计实践中也会发现会计准则并不完美无瑕。结合目前会计准则的现状,提出了建设我国会计准则的创新思路。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工作;会计制度;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准则制定目标不够明确
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都是为着一定的目标而在在的。从国际经验看,会计准则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其目标的设定都比较明确,目标定位也比较准确。有关中国会计准则目标,有关部门已做了一些理论探讨和调研工作。比如,基本准则就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这个目标指导了《两则》、《两制》改革创举,功不可没。时间已经过去多年,基本准则所列举的三个方面的信息需求,其位次是否需要调整,特别是,在中国企业发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高度多元化和多样性的情况下,中国会计准则到底如何界定目标,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的。
(二)会计准则实施推广尚有阻力
会计准则的实施与推广要克服“水土不服”的问题。会计准则的发达市场经济背景与中国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仍然是中国会计准则建设的主要矛盾。我国当前会计准则建设,无疑存在诸多矛盾,像会计准则实施快与慢的问题,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问题,会计准则粗与细的问题,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监督问题,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需求与国有企业的信息需求之间的差异等等。但其中主要的矛盾则是会计准则的发达市场经济背景与中国市场经济所处初级阶段这样一对矛盾。会计准则这样一个概论首先是从西方国家引进来的,为了将这个概念融入中国会计准则规范体系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要将会计准则这个概念所代表的一整套市场经济会计惯例与中国会计规范、会计实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还是需要很多工作的。
(三)会计准则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建立在一系列相对稳定的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之上,而这一保障的核心就是会计准则必须符合会计概念结构框架的要求。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内容来看,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会计要素定义不够科学、完整,会计目标设立不够科学,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的关系模糊,等等。因而,《企业会计准则》尚不能用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而且不断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有多处与其不一致甚至是冲突。没有一个科学的概念框架体系,众多的会计准则由于缺乏共同的基础而难以相互协调,而且对准则的理解和应用也容易产生误解。在人才方面,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对于制定的准则理解不了,操作困难。这种现象是会计准则质量提高的“瓶颈”,副作用很大。
会计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完善会计准则的创新思考
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新时期、新形势要求我们尽快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要涵盖我9国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适应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要求,力争实现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到目前为止建立会计准则体系的工作进展顺利。首先是已经发布了20多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并对已经发布实施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全面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架、项目的构成和主要内容目前基本已经确定。但还需要创新思考:
(一)进一步明确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
会计准则是从会计核算的固有规律出发所作出的一种通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技术规范,目的是促进经济主体提供并让所有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应遵从会计业公认的客观规律,并超越具体的利益相关者,公平地反映社会的公共利益,应能保证会计师在责任和道德两方面保持客观、独立、不受相关主体利益的诱惑。为了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权威、客观公正,我们认为,应由民间组织或政府授权的民间组织主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努力达成技术更为完善的准则。制定会计准则的成员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权威性和独立性,在制定程序上,应尽量向社会公众公开,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同时,要以最严厉的行规处罚违规者。要为所有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建立与发展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采用正确的会计方法,客观、真实地向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各类经济主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信息使用者根据会计信息,可以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各类经济主体既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使用者;除管理部门外,会计信息使用者还包括千千万万的个人投资者和潜在的个人投资者;政府作为管理者和投资者也只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之一。因此,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不同的企业可以是不同的或可以有不同的要求,但不应为了满足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管理者的需要,或者为了满足外部使用者的需要,给予他们特殊待遇,从而牺牲其它利益相关者和公众的利益。
(二)正确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
从世界范围看,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合一,即企业会计处理基本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一种是两者分立,即企业会计处理遵循会计准则,纳税时则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认为,会计准则与税法应当分离,理由如前所述,政府只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之一;会计准则有其独立的会计理论体系,税法也有其独立的税收理论体系,两者的目标并不完全相同;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政府征税的大量对象将是民营企业;片面强调国家税收征管需要,很可能忽视其他方面的需要,以致于损害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这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杜绝财务造假现象的需要。
(三)及早做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准备
众所周知,WTO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都是以发达市场经济为价值取向的,因此,在决策方面经常保持着协调,因此,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已成为包括发达国家如美国和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后的中国等的共同选择,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出台只是时间问题,一旦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出来,参与其间的国家就有义务接受这样的准则。同时,随着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外资对国内上市企业、基金的财务情况及报表等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也会制约和影响国际资本对国内证券基金及对国内上市企业等的投资。因此,我国在制定新的国内会计准则时应尽量与正在制定中的国际准则保持同步。
(四)立足国情,走独立的准则制定之路
会计准则具有显著的经济后果,其制定应当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承受力与外部环境。大量的研究证实,目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交易方式传统,交易手段单一,市场中介机构职能作用远未得到应有的发挥,市场法规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和审计师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笔者认为,在选择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方法时,必须正视所处的以上客观环境。我国会计准则的总体基调应是规则基础,反思我国会计准则走过的风雨历程,有两点不能忽视:一是中美会计造假案有显著区别,美国会计造假案主要是利用准则漏洞进行技术性利润操纵,我国会计作假手法多为明目张胆地虚构交易,尽管结果相同,但手法各有不同,防治对策也应有所区别;二是理想化的会计准则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缺乏应有的支持,搞移植、嫁接会“水土不服”。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的原则基础准则的氛围,采用规则导向的准则制定方法或许更为切实可行,不能奢望原则基础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就准则制定方法而言,规则基础或原则基础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抉择,而是可以相互兼容的,片面强调一方都可能偏激,坚持规则基础并辅以适度的原则导向,或许才是正途。
参考文献:
[1] 沙卫东。企业会计准则研究[J].天津财会,2003,(1):23-25.
[2] 才赫。关于会计准则的思考[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34-35.
[3] 刘秉荣。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准则建设的思考[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5,(4):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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