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防止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保证其审计质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从其产生的原因,造成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角度做以探讨。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和机制上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审计内部的原因造成的审计风险
1.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所形成的审计风险。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或者是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审计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等问题。
2.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所形成的内在审计风险。一是审计队伍知识机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的缺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有限。审计人员采用何种审计方法,收集多少审计证据,做出哪种审计评价,提出怎样的意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3.审计项目多、任务重,审计人员少,难以满足审计工作的需求。目前审计力量普遍偏少,而审计任务较重,审计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很大,不堪重负,对审计工作质量也有影响。
4.经济责任的界定问题难度较大形成审计风险。一方面,虽然行政主要领导主持行政方面的工作,只要其本人无违规违纪行为,即使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也无从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某些环节上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时,往往相互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致使责任难以区分。另外,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应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
5.评价失真产生审计风险。一是对非评价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二是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四是用词不妥的审计评价。假如存在违法的事实在后来被查处,就会影响审计部门的形象,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二)审计外部的原因造成的风险
1.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造成高风险。“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普遍存在,这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相违背,给审计工作带来影响。如果离任不审,形成的损失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如果先离后审,就会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审计流于形式。
2.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复杂化,加大了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管理环境十分复杂,多样化经营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确定性增加,引起审计人员失察和出现错误的可能性增加。
3.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一般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的期限跨度长,至少为三年,长的达五年以上。这些单位形成的会计资料繁多,再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合法性方面的工作量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增加了审计评价难度,形成审计风险。法制建设仍相对滞后,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法律来评价认定。另外,一些地方性或行业性的规定又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地方。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期限跨度较长,这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变化也较大,也为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增加了难度。 会计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如何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到一些有效方法,可防范审计风险
1.坚持“不经审计,不能任命”的原则。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党政领导提拔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所以“不经审计,不能任命”应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实践中,可按“先审计、后离任”或者“离任——审计——任命”三步走程序实施,只用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能否很好地利用定位在“不经审计,不能任命”的关口,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2.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前的调查必须对与责任人相关范围内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要全面展开审前调查,广罗信息,精心筛选。如不进行审前调查,往往会造成审计方案与实际情况脱节。
3.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其次,从检查会计信息和会计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手,在会计信息和会计账目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分析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从而审透审彻底,极大程度的减少审计风险,搞好与之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此外,还应将“单位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与“上审下”有机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防范审计风险。
(二)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严格执行审计规范对审计内容、方法、步骤等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意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规避审计风险
1.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安全、可靠。尤其是所提供的呆坏账,资产盘亏或盘盈,报废损失,账外费用或收益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审计组长应提供书面保证,保证按审计方案规定内容和操作规程实施审计,谁违反承诺,由谁承担责任。
2.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意识和自身素质。审计风险随时存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样才能在实际中采取措施去发现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审计人员素质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因此,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3.恪守审计权限,排除审计内容上的随意性。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对人的功过评价,所以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也不能有随意性。审计部门不能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经济责任审计充其量只能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程序,其审计结果作用发挥得如何,是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审计部门主要是对审计事项负责。
4.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互递信息,共同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把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为深入审计提供线索。组织部门有责任提供领导班子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应与审计机关共同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以解决干部考核中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当审计查证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须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应由审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共同确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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