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资本金制会计与基金制会计的差异:会计的对象、适用范围、资金性质及来源、资金的使用目的、资金用途及受限制程度、投资人的出资方式、会计基础和对剩余权益的称谓不同。联系:执行资本金核算制度的同时部分地执行基金核算制度;预算资金或基金特有支出项目可执行资本金类核算制度;基金制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部分地执行权责发生制。
关键词:资本金制会计 基金制会计 异同
我国的专业会计按照其核算对象、适用范围、资金的性质及来源、使用的目的及用途等不同,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本金制会计,另一类是基金制会计,两类会计执行着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两类会计的核算存在着很大差异,但在某些具体会计核算制度中,由于法规制度和财务管理的需要,两类会计的核算有时又相互交融或包含,有着密切的联系,笔者在此对上述两类会计及其核算的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
1 资本金制会计与基金制会计的差异
1.1 会计的对象不同
会计的对象一般是指会计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概括地说就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及其资金的运动。但不同类别的会计其核算对象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资本金制会计是以资本金为主要核算和监督的对象。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企业等经济类组织,必须要有法定资本金,所谓资本金,就是经济类组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不同经济组织对资本金的叫法不同,股份制经济组织称为股本或股金,股份制以外的经济组织称为实收资本。
基金制会计是以基金为主要核算对象。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总称,如信托基金、公积金、退休基金、医疗基金等;狭义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如政府预算资金、非营利组织的各种基金等。
1.2 会计的适用范围不同
在我国各类组织机构庞大,单位繁多,按其会计核算的对象不同,国家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企业为代表的各类经济组织,另一类是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代表非营利组织。
资本金制会计适用于各类经济组织,包括各类企业、公司,如工业、商品流通、房地产、金融保险等企业或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类组织。
基金制会计适用于各类非营利组织,包括国家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基金组织,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房公积金、民间非营利组织等。
1.3 资金性质及来源不同
资本金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资金,主要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筹集、长期拥有并自行支配的资金。《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自有资金来源进行归类,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是企业等经济组织法定的注册资本,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资本公积是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投资者投入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部分,以及其他非经营收益形成的积累,是资本的另一种储备方式,也称准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财政补助性拨款、接授捐赠、外币折算差额等。盈余公积是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税后利润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的留存收益,如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农民专业合作社会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保留以后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或盈余。上述资金除了投资者投入外,其余都属于资本增值,同样作为投资者所有,是没有记到个人名下的资本,都属于单位的自有资金性质。
基金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资金,其性质为国家预算资金或基金。主要包括各级政府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依据国家行政法规组织的事业收入,以及附属单位缴款等。财政拨款是指单位按照当年部门预算,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款项,包括经费拨款和专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是单位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取得的专项拨款。事业收入是单位将组织收取的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后,各级财政按部门预算返还的收入,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或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下级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上缴的各项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的性质,上述资金都是国家预算资金的组成部分。
1.4 资金的使用目的不同
资本金制会计主体是以经济效益为主,以盈利为目的。资本金制会计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筹集和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的目的,除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对注册资本的管理及核算实现资本增值,增值部分除用于弥补亏损,留足用于持续经营和扩大再生产积累外,按投资人投资比例进行利益的分配,使投资人得到更多的实惠,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制会计主体是以社会效益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制会计是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按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要求,合理使用及核算财政拨入资金和依法组织的各项收入,以保证国家机制正常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1.5 资金用途及受限制程度不同
资本金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资金,属于单位的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经营活动和发展生产,在资金的使用上,一般不受限制,属于无限定用途的资金。资金的使用与投资者没有直接关系,投资者只在被投资单位享有利益回报的要求权,个别的有参与决策权,一般对资金的具体使用并不干予。即使是国有企业也是如此,国家只作为投资人,行使投资人权力,企业管理由管理层具体实施。
基金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资金,其用途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按预算收支项目和进度要求开展收支活动,要求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会计单位无权改变资金用途,单位私自挪用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需改变用途,也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重大事项尚需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后才能执行。
1.6 投资人的出资方式不同
资本金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资金,其来源主要是投资者的出资,投资人出资或增资的形式包括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为了保证会计单位及投资人、债权人的权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出资的方式做出具体要求。
一是货币资产出资。一般以人民币计量和表示,但也允许外国投资者可以用自由兑换的外币向外商企业出资,出资主要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是非货币资产出资。非货币资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等。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能够以货币估价或能够依法转让。不能以货币计量和不能依法转让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担保财产等不能出资。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必须达到资本的70%以上。外资企业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出资应与国际通常原则一样,且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基金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资金,其出资人主要是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出资方式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各预算单位编制和批准的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级次和支出进度,通过国库下拨到预算单位或收款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在单位预算指标范围内实行政府采购,以实物形式拨放到各预算单位。
1.7 会计基础不同
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依据不同的会计基础。
资本金制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单位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时间与相关货币收支时间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本期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应用权责发生制是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金制会计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两种对立会计记账基础。它是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应用收付实现制是为了真实反映本会计期间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的真实情况和结果。
1.8 对剩余权益的称谓不同
权益是指出资人对会计单位全部资产的要求权,权益包括债权人权益和投资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指债权人在借出款项的同时,有权要求借款单位按约定的日期归还本金并获取利息的权力。投资者权益是指投资者向被投资单位出资,并取得对剩余资产的要求权。剩余资产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部分,有人将剩余资产称为剩余权益。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不同,对剩余权益的称谓也不同。
资本金制会计称剩余权益为所有者权益,这主要是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以及投资的目的在于取得回报,获取现金股利或利润,所以资本金会计要以所有者为基础并分别反映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单位的资金是自行支配的自有资金,至于具体用途并不显得重要。
基金制会计称剩余权益为净资产,这是因为会计主体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各级政府预算资金、基金或捐赠出资,出资目的不要求回报,但多数资金要限定其用途,所以基金制会计从另一个角度,分别反映各种特定用途的基金(净资产)结存情况。
2 资本金会计与基金制会计核算的内容相互包容及联系
资本金制会计与基金制会计在会计对象、适用范围、资金的性质、来源用途、投资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但就具体的行业或组织,有的由于财务管理需要,在执行主体会计核算制度的同时,还部分地执行另一类核算制度,形成两类制度交融或并存的情况。
2.1 执行资本金核算制度的同时部分地执行基金核算制度
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从合作社的性质看,以其成员为服务对象,属于互助性的合作组织,成员投资入股,实现的盈余依据成员的交易量和投资额、公积金平均量化份额进行分配,归属于经济类组织,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将合作社会计整体框架确定为资本金会计核算制度。从合作社资金性质、来源及用途看,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成员投入的股金和实现的公积金,这部分资金来源于合作社内部,属于自行支配的非限定用途的自有资金。但还有一部分来自国家直补和外部捐赠,这部分资金按国家法律规定,只允许合作社使用,创造的盈余可以分配,但本金不允许分配,只能作为长期积累,所以财务会计制度把这部分资金确认为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属于基金制会计核算范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就出现了两种核算制度并存,以资本金核算制度为主的状况。
2.2 预算资金或基金特有支出项目可执行资本金类核算制度
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效益,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规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
国家投资项目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基金制会计核算范畴,因为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专项建设基金以各种规费或预算外资金等,用途为国家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用途符合基金制会计的核算特点,过去多年一直执行基金会计的核算制度。但是从另一角度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有经营性特点,出资虽然不需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必须依法评估作价,投资人可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出资额可以转让但不可抽回。出资方式可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但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总投资20%,文件还规定了各类企业资本金所占总投资总额的比例:交通运输、煤炭项目为35%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25%以上;电力、机电、化工等20%以上。2004年钢铁上调至40%以上;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上调至35%以上。这些特征又符合资本金制度核算范畴,因此,按文件要求,以投资项目为会计主体,本着资金效益的原则,实行资本金会计核算制度。
2.3 基金制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部分地执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是两种相对立的会计基础,它们主要从时间的选择上来确认某一会计主体的会计记账基础。一个会计主体通常采用一种会计基础,或是收付实现制,或是权责发生制,资本金制会计一般选择权责发生制,基金制会计一般选择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例外,规定了两种会计基础可以同时并存。从事业单位的性质看,它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组织,是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层单位。事业单位一般不提供或很少提供产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出资者不要求回报,资金的使用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应该执行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但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存在着有偿服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需要进行经济核算。因此,会计制度允许事业单位执行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的同时,对经营部分可采取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增设“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结余”、“成本费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会计科目。再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类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教会、寺庙等组织。该类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资源提供者不要求取得回报,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属于基金制会计的范畴,应当选择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但是由于其资金来源相当部分是出资人一次性捐款或交纳会费等,属自有资金性质,所以要求参照经济类组织进行管理,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还因为其资金用途相当部分要受到限制,所以该组织的净资产分为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和非限定用途净资产。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等会计制度适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会计核算上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总之,资本金制会计和基金制会计有其各自的特点,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二者又相互交融或包含,存在着对立而又统一的关系。今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进步,会计核算制度也必须要随之改革和发展,不断适应新形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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