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权的演变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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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由于历史原因,澳大利亚会计深受英美会计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澳大利亚会计界在会计国际协调方面所进行的努力,在世界享有一定声誉。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变迁进行分析,希望对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有所启示。
  关键词:澳大利亚会计;制定权;政府导向
    
  随着全球经济化,会计国际化成为大势所趋,为了适应这种经济形势的变化,澳大利亚会计界经历了不断地改革。其准则制定权最初由会计职业界控制,经历了三次变迁才突出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却又没有完全摆脱会计职业界的影子,这种互相影响的关系使得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制定无论是在权威性和质量方面都有很大提高。这种关系的取得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博弈与变迁。
  1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权的演变
  1.1 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
  1966年,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和澳大利亚会计师协会(ASA)联合成立了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作为澳大利亚正式制定会计准则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个职业机构,其目的在于制定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该基金会负责所有拟定会计准则,发布草案以及评价建议的工作。通常,先向该基金会提出建议,由这两个会计职业团体批准,然后以这两个团体的名义分别向其成员发布,并由其成员在职业活动中遵照执行。其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负责制定适用于私有企业的会计准则,澳大利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PSASB)负责制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AARF从本质上属于民间机构,也就是说这个时期由会计职业界控制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虽然AARF制定的准则专业而且针对性较强,但它们仅对ICAA和ASA的会员具有约束力,再加上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和澳大利亚会计师协会对会计职业界的领导权的长期争夺,导致一些商业丑闻的爆发,所以一直以来民间机构制定的准则在推行过程中遇到较大的阻力。在这种情况下,AARF寻求政府和法律的支持,则是势在必行了。
  1.2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SRB)
  1984年,为了提高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水平和实施法律效力,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澳大利亚会计评审委员会(ASRB)。该委员会是一个由政府支持的组织,直接对澳大利亚公司和证券委员会及内阁会议(联邦和各州的内阁会议)负责。经ASRB评审并通过的会计准则将成为“经批准的会计准则”,根据澳大利亚公司和证券立法规定,“经批准的会计准则”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但不久出现了尴尬的局面: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SRB)接受政府的资助,却依赖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制定的会计准则草案,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制定的会计准则不受法律保护,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SRB)不受职业界的控制。对私有企业来说就出现了两套会计准则并存的局面: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制定的会计准则和“经批准的会计准则”。这种情形直接影响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理解,造成会计界的混乱。终于1988年9月,ASRB和AARF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合并,使得AcSB解散,这次合并称为“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组成了一个合资公司”。从这个发展过程不难看出,私有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开始逐步向政府转移。
  1.3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
  合并后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SRB)仅存续了两年多。1991年1月,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的有关规定,澳大利亚成立了由政府部门直接监管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取代ASRB。澳大利亚政府提供该委员会的经费,其成员全部由总理和内阁任命。澳大利亚在1991年至1999年的近10年时间内,虽然有两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并存,但可以明显看出政府的影响力大大提高了。
  两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并存和各自制定概念框架等问题的出现,不仅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大大降低了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因此多年来,澳大利亚一直在酝酿着进一步的改革。1990年发布的《关于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指定机构调整报告—珀瑞森报告》建议采用FASB制定会计准则的方式。该报告虽然赢得了会计职业界和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的支持,却没有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同意。1997年3月澳大利亚财政部颁布了一份“公司法与经济改革计划(CLERP)”,对会计准则组织程序的改革提出了全新的设想。其主张政府在会计准则制定中占主导地位,并且倡导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鼓励采用美国制定会计准则的组织程序,还建议将会计准则的制定全部转移到财政部门。无论“珀瑞森报告”还是“CLERP”,都赞同采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的方式,不同的是由谁主办。会计职业界拥护珀瑞森报告,而财政部的“CLERP”则得到政府大力支持。最后“CLERP”的采纳证明政府胜利了。于是,新AASB成为了由财政部主导,政府色彩强烈的组织,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2005年1月1日澳大利亚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其国内报告准则,如此大范围大力度的趋同让全世界震惊,澳大利亚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与其政府扮演的主导角色分不开。近年来,政府的权威和强势力量对统一会计准则和倡导本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做出了不少贡献。
  2 思考与借鉴
  (1)政府主导势在必行,民间参与锦上添花。
  从世界范围来看,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归属无外乎两个,政府和民间。这两种可谓各有优缺点;政府主导模式,准则的权威比较强,能保证准则的强制执行,但效率低下,一旦出现问题纠正比较困难,而且政府制定出来的准则较为滞后,跟不上实务的发展。民间职业界制定的准则内容上往往已被公众普遍接受和认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较强的实用性,缺点就是权威性不高,难以保证执行效果。
  从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发展史可以看到,在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博弈中,政府取得了胜利,职业团体虽然丧失了制定权,但是仍然对准则制定过程进行评价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府制定的准则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我国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会计准则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只有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保证会计准则有效执行。但是在现实经济社会中,纯政府主导无法有效制定出完善的会计准则,最好加上职业界的评价与监督。与澳大利亚相比,我国没有大规模和成熟的职业机构来对会计准则的制定监督与评价。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把准则当成学习材料或者规章制度,缺乏对准则的影响和怀疑意识。因此澳大利亚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2)关注经济需求,保证各方利益。
  以美国为代表的民间导向的支持者看来,职业界更能迅速地听取并吸收社会各界对准则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只有企业产权的所有者参与制定准则才能充分代表自己的利益。既然我国已经选择了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就应该开辟一种途径让市场经济主体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保证各方利益。
  澳大利亚就采用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来了解各方需求,保证各方利益。由于我国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政府必须保护国有资产的利益。财政部作为准则制定机构能更充分的考虑国有资产的利益,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私营和外资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在国民经济比重不断提高。在市场经济中,不同的经济主体应公平竞争、地位平等。因此,在准则制定机构中应该相应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代表,这样才能更好的兼顾各方利益,保证市场经济的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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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林海峰.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就够变迁及其反思〔J〕.财会通讯,2006,(4).
  〔3〕刘金星.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J〕.财会学习,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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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薛清梅.澳大利亚会计国际化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会计之友,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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